当前分类: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问题:在企业只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情况下,该账户能否对境外成员企业进行集中收付汇及净额轧差?能否与境内、外客户发生经常项目下收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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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理解36号文正文第三条及附件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允许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A类成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无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该规定下A类成员企业还需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吗?...
问题:直投项下资金、外债资金实现意愿结汇后,所得人民币是否可以存定期或者购买理财产品?...
问题: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其国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购汇和付汇可否在两家不同银行办理?...
问题:第三十八条规定成员企业之间可直接划转资金,无需先上划至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再下划至成员企业,这是否意味资金池内账户间可以自由划转?...
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企业在办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备案时,主办企业与成员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是否影响其参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问题:主办企业为财务公司的,其在银行开立的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能否按照36号文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由财务公司在50%额度内境内运用?...
问题:如果境内外一家企业只设立分公司(国内或国外),是否可以申请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问题:企业办理外债和对外放款业务后,可否办理外债和对外放款资金保值业务?对外放款可否偿还人民币?...
问题:外汇局向申请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企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是否有统一格式?...
问题:外债额度的部分集中,是指以成员公司为单位进行划分是否集中,还是成员公司本身的外债也可部分集中、部分不集中?...
问题:主办企业在进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使用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时,货物贸易出口收入是否需进入待核查账户?...
问题:汇发[2014]23号文第四条规定国内、国际外汇主账户之间净融入额不超过境内成员企业集中的外债额度,净融出额不得超过境内成员企业集中的对外放款额度。其中的“净”头寸的背景及含义是什么?...
问题:36号文第十六条有关国内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透支问题,是否仅局限于隔夜?透支有无额度限制?...
问题:汇发[2014]23号第二条和第三条强调跨国公司应在所在地银行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账户,如何理解所在地?...
问题:国际、国内资金主账户是否可以在不同银行开立?...
问题:如果一境内成员公司没有贡献任何外债额度,该境内成 员公司是否享受主办企业归集的外债额度?...
问题:如何理解36号文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10%比例范围内结售汇,相关头寸纳入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结汇资金如何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