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境内成员公司没有贡献任何外债额度,该境内成 员公司是否享受主办企业归集的外债额度?
第1题:
外债比例自律试点下,成员企业是否可以部分共享其外债额度?
第2题:
跨国公司申请外债额度时,应为净资产的1倍,还是可以在净资产1倍以下的任何金额?
第3题:
外债额度已经集中在主办企业开立的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成员公司使用此类资金时,如拟不在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结汇,而是使用此类外币资金,该通过何种账户接收并办理?
第4题:
对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来说,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外债资金结汇进入主办企业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后,是否可以在境内成员企业间统一调度使用。()
第5题:
跨国企业集团可以指定境内成员企业或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主办企业,即境内主办企业
第6题:
财政部借用
境内银行借用
境内企业借用
境内个人借用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境内成员企业从境外获得的经常项目收入;
直接投资项下账户划入;
外债账户划入;
规定额度内由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入的外债和偿还对外放款本息。
第13题:
外债额度的部分集中,是指以成员公司为单位进行划分是否集中,还是成员公司本身的外债也可部分集中、部分不集中?
第14题:
23号文第十九条有关外债签约登记,在首笔外债资金入账前,提交的合同是否针对此笔外债?该合同是否应由成员企业共同签订的一个框架合同,针对今后由境外成员公司划入国际资金主账户资金的约定呢? 以后的资金入账,是否还需要做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第15题:
下面哪些属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收入范围()。
第16题:
跨国公司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调入资金,不得超过可集中的外债额度,该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境内成员公司外债额度-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额-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短期外债未尝余额。
第17题:
下列()借用的外债需向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逐笔登记。
第18题:
第19题:
可以
不可以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