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分类: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问题: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透支有无额度限制,该透支是否也可用于境外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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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其国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购汇和付汇可否在两家不同银行办理?...
问题:随着外汇改革的深入,未来时间内有些政策若是更优于23号文件规定,企业是否可以直接享受最新政策?...
问题:国际主账户多币种之间是否可以自由进行外汇买卖、进行币种转换?...
问题:一些跨国公司既有子公司,也有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如何解决分公司对业务的需求呢?...
问题:汇发[2014]23号第九条规定特殊敏感行业不得参与及共享归集的外债额度,这里特殊敏感行业具体指哪些行业?...
问题:有关第三十八条,如何理解单一企业集团?...
问题:参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收付汇及轧差结算的企业是否必须是境内外成员公司?是否可以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如境外非成员企业?...
问题:汇发[2014]23号第七条有关外汇收支规模1亿美元应如何理解?...
问题:对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如何填报交易编码?...
问题:国际资金主账户是否需缴纳存款准备金?...
问题:《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汇发[2014]23号)发布后,《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文作废吗?...
问题:如何理解第三十八条中的单一企业集团?...
问题:第三十八条规定“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框架下委托贷款,应遵守有关境内外汇贷款管理规定,无须开立并通过实体外汇账户办理相关业务”,这里实体外汇账户指的是什么?...
问题:23号文第十九条有关外债签约登记,在首笔外债资金入账前,提交的合同是否针对此笔外债?该合同是否应由成员企业共同签订的一个框架合同,针对今后由境外成员公司划入国际资金主账户资金的约定呢? 以后的资金入账,是否还需要做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问题:对于参加跨国公司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的境内成员企业,如成员企业向银行索要有关收汇凭证,银行如何办理?...
问题:试点企业为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在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进行跨境资金自动扫款(收汇或付汇),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