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比例自律试点下,成员企业是否可以部分共享其外债额度?
第1题:
如何理解36号文规定参加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试点的跨国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第2题:
23号文第十九条有关外债签约登记,在首笔外债资金入账前,提交的合同是否针对此笔外债?该合同是否应由成员企业共同签订的一个框架合同,针对今后由境外成员公司划入国际资金主账户资金的约定呢? 以后的资金入账,是否还需要做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第3题: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机构借用外债采取比例自律管理,允许区内机构在净资产的()倍内借用外债,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第4题:
跨国公司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调入资金,不得超过可集中的外债额度,该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境内成员公司外债额度-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额-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短期外债未尝余额。
第5题:
集团客户成员企业核定授信额度时,对于()同时存在多种担保方式的,在测算关联担保比例时抵押、质押部分可以从关联担保额度中剔除。
第6题:
成员账户余额
成员账户是否共享池法透额度,即池余额为零时,成员账户是否允许使用池法透额度
成员账户日间透支额度,即成员账户日间占用银行头寸对外支付的额度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1
3
4
6
第13题:
外债额度的部分集中,是指以成员公司为单位进行划分是否集中,还是成员公司本身的外债也可部分集中、部分不集中?
第14题:
如果一境内成员公司没有贡献任何外债额度,该境内成 员公司是否享受主办企业归集的外债额度?
第15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借用外债采取比例自律管理,允许区内机构在净资产的1倍内借用外债,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第16题:
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17题:
外商投资企业外债通过()管理。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同一笔用信中
同一客户
同一用信种类
流动资金贷款
第21题:
除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投注差
外商投资企业首次借用外债之前,其外方股东至少已经完成第一期资本金的缴付
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时,其外方投东应当缴付的资本符合出资合同或企业章程约定的期限、比例或金额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可借用的外外债额度等于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比例乘以投注差
第22题: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