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居民有来源于B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 C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A、B、C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A、B、C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请回答以下问题:在综合抵免法下上述所得的抵免额为( )。A.173万元B.161万元C.123万元D.50万元

题目

A国居民有来源于B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 C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A、B、C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A、B、C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综合抵免法下上述所得的抵免额为( )。

A.173万元

B.161万元

C.123万元

D.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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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分国抵免限额法,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  )万元。

    A.55
    B.50
    C.10
    D.0

    答案:B
    解析:

  • 第2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综合抵免限额法,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166
    B.10
    C.0
    D.-7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实际已纳税款173万元大于在甲国的应纳税额161万元,因此国外所得不用在甲国补税。

  • 第3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分国抵免限额法,来源于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  )万元。

    A.123
    B.106
    C.104
    D.0

    答案:B
    解析:

  • 第4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分国抵免限额法,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161
    B.5
    C.0
    D.-7

    答案:B
    解析: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55-50)-(106-106)=5万元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分国抵免法下,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为55万元
    B: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50万元
    C:来源于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为106万元
    D:来源于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123万元

    答案:A,B,C
    解析:
    在分国抵免法下,对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100*50%+50*10%=55(万元),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100*40%+50*20%=50(万元);对来源于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00*50%+60*10%=106(万元),丙国征收的所得税税额=200*60%+60*5%=123(万元)>抵免限额106万元,因此,来源于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106万元。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300*50%+110*10%-50-106=5(万元)。
    在综合抵免法下,上述所得的综合抵免限额=300*50%+110*10%=161(万元),则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100+200)*50%+(50+60)*1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