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题干及选项,回答 79~82 题:A.每年汇报2次B.每年汇报1次C.每2年汇报1次D.每3年汇报1次E.每5年汇报1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第 79 题 进口药品进口满5年的( )。

题目

根据下列题干及选项,回答 79~82 题:

A.每年汇报2次

B.每年汇报1次

C.每2年汇报1次

D.每3年汇报1次

E.每5年汇报1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

第 79 题 进口药品进口满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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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每年报告1次
    B.每季度汇报
    C.每5年汇报1次
    D.及时报告
    E.15d内报告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

    答案:B
    解析:

  • 第2题:

    A.每年报告一次
    B.每五年汇报一次
    C.每季度汇报
    D.15日内报告
    E.及时报告

    对死亡病例须( )。

    答案:E
    解析:
    ⒈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⒉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⒊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年度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⒋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 第3题:

    小刘、小张、小赵三人需要定期向经理汇报工作,小刘每 3 个工作日汇报一次,小张每 5 个 工作日汇报一次,小赵每 6 个工作日汇报一次。 本周一三人同时向经理做了工作汇报,问 几周后,三人又在同一天向经理汇报工作 (一周 5 个工作日)

    A.3
    B.4
    C.5
    D.6

    答案:D
    解析:
    3,5,6的最小公倍数为30,即30个工作日后三人又在同一天向经理汇报工作,一周5个工作日,所求为30÷5=6周后。

  • 第4题:

    A.每年报告1次
    B.每季度汇报
    C.每5年汇报1次
    D.及时报告
    E.15d内报告

    进口新药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应当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A.每年报告一次
    B.每五年汇报一次
    C.每季度汇报
    D.15日内报告
    E.及时报告

    进口新药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应( )。

    答案:A
    解析:
    ⒈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⒉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⒊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年度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⒋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