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面的案例,应用动机的成就目标理论及情绪的“评定一兴奋”说,分析王刚和李强针对同一销售业绩产生不同反应的原因。王刚和李强同是某跨国公司的新职员,在年终考核中他们取得了同样的销售业绩。王刚很沮丧,因为一些同事的业绩超过了他,联想到自己在先前公司中的骄人成绩,以及现在同事可能对他的消极评价,更是烦闷。他决定离开公司,找一个能够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公司,争取销售业绩超过他人。而李强并不沮丧,他认为学到了许多营销的新知识,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而且工作很有挑战性。他决定在公司里继续努力,争取在下一年度取得更好的

题目
根据下面的案例,应用动机的成就目标理论及情绪的“评定一兴奋”说,分析王刚和李强针对同一销售业绩产生不同反应的原因。王刚和李强同是某跨国公司的新职员,在年终考核中他们取得了同样的销售业绩。王刚很沮丧,因为一些同事的业绩超过了他,联想到自己在先前公司中的骄人成绩,以及现在同事可能对他的消极评价,更是烦闷。他决定离开公司,找一个能够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公司,争取销售业绩超过他人。而李强并不沮丧,他认为学到了许多营销的新知识,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而且工作很有挑战性。他决定在公司里继续努力,争取在下一年度取得更好的销售业绩。


相似考题

4.方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有影响的日资公司当销售代理,随着业务的熟悉和销售网络的建立,他的业绩直线攀升,到第四年底,他通过与同事的间接接触和上司对他态度的首肯,估计自己的业绩在公司名列前茅。但公司政策规定,为了不影响人际关系和造成:不必要的攀比,不允许公布每个销售代表的具体业绩,所以方成亦难以确定自己的业绩排名和薪酬待遇水平。去年,方成利用自己外语好的优势,成功地签了几个大客户,到8月底就超额完成了全年的销售任务,但上司对此却无动于衷,无相应的表彰和奖励。由于公司不公开各销售代表的业绩和业绩与收入的相关关系,尽管工作很顺利,薪水也逐年提高,但方成总感到不公平,认为自己的超额劳动未得到应有的回报。他听说另外两家在国内的欧美同行企业都在搞销售竞赛和奖励活动,并在公司内定期对销售代表的业绩进行通报、评价,并通过各种形式对业绩优异者予以表扬和奖励。特别让方成恼火的是,当上周他与上司谈及有关内容时,上司以这是本公司的既定政策,是公司的文化所决定的为由,拒绝了方成的改进建议。当猎头公司与他接洽时,方成毫不犹豫地去了一家美国公司。结合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在绩效考评设计中应坚持哪些原则?(2)该公司绩效考评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更多“根据下面的案例,应用动机的成就目标理论及情绪的“评定一兴奋”说,分析王刚和李强针对同一销售业绩产生不同反应的原因。王刚和李强同是某跨国公司的新职员,在年终考核中他们取得了同样的销售业绩。王刚很沮丧,因为一些同事的业绩超过了他,联想到自己在先前公司中的骄人成绩,以及现在同事可能对他的消极评价,更是烦闷。他决定离开公司,找一个能够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公司,争取销售业绩超过他人。而李强并不沮丧,他认为学”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强与张龙创办了一家微型企业,企业股份归两人所有,且两人所占股份比为3∶2。后来,王伟也决定加盟,他花28000元从李强和张龙那取得了50%的股份。若此时,张龙的股份为王伟的60%,那么李强从王伟那获得了多少元的股金?

    A.12600
    B.16800
    C.18600
    D.22400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应用题。
    第二步,由于王伟花28000元从另两人那取得了50%的股份,因此总股金为28000×2=56000(元),再根据王伟加盟之前李强与张龙所占股份比为3∶2,可得李强和张龙的出资分别为33600元和22400元。
    第三步,王伟加盟后,张龙的股金变为28000×60%=16800(元),李强股金变为28000-16800=11200(元),故李强从王伟那获得了33600-11200=22400(元)。

  • 第2题:

    共用题干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请回答第95~100题。

    关于本案李强被狗咬伤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赵刚的证人提出的书面证词属于书证
    B: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为复印件,肯定无证明力
    C:李强是因为挑逗赵刚的狗而被狗咬伤的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赵刚承担
    D:李强受损害与被赵刚的狗咬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由李强承担

    答案:C,D
    解析:
    【考点】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未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作出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所作的《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根据这一批复的精神,本案中的合同履行地应为原告方李强的所在地。故本案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甲市A区法院及合同履行地甲市B区法院。本案标的额较小,不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B。
    【考点】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侵权行为地为被告赵刚家,因此,本案中甲市A区既为被告住所地,又为侵权行为地,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
    【考点】合并审理【详解】合并审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把几个有牵连的案件合并成一个案件进行审理。合并审理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也可以简化诉讼程序,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对有牵连关系的案件的合并审理能够防止人民法院对有联系的诉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决。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案一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原告同时提出多个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等等。本案中,法院对李强提出的返还欠款5000元和支付医药费6000元的诉讼,可以合并审理,但又因为这两个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是两个不同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因此,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应当分别作出判决。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C。
    【考点】证据的分类【详解】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则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反证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起否定性作用。由此可见,本证是用以肯定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则是用以否定对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本案中,李强出具的借条是本证,A选项正确,应选。赵刚所言已用卖玉石的款项偿还借款不属于反证,故D选项错误,不应选。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的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本案中,李强提出的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只能说明李强转账5000元钱于赵刚,但无法直接证明李强和赵刚之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不是直接证据,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的明确陈述。本案中赵刚承认借款的事实属于自认,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考点】证据和证明责任的承担【详解】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本案中赵刚的证人提出的书面证词不属于书证,而应当是证人证言,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复印件不一定没有证明力,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李强是因为挑逗赵刚的狗而被狗咬伤的事实的证明责任应当由狗的饲养人赵刚承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但李强受损害与被赵刚的狗咬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则应当由原告李强承担,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考点】反诉与反驳【详解】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包括提供相反的证据;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新的法律根据,反驳原告起诉援引法律的错误,以此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区分反诉还是反驳,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本案中,赵刚辩称已经用玉石货款清偿了借款,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反请求,因此,赵刚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既然是一个独立的请求,则赵刚既可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也可以另行起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 第3题:

      王某从某大学房地产专业毕业后进入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从事房屋销售。凭上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王某的销售业绩很好,收入颇丰。但由于许多亲戚、朋友都对房地产经纪职业有偏见,认为其职业没有前途,不受尊重,使得他的心情越来越差。在公司里,与他同时进公司的张某(非房地产专业毕业),原来的销售业绩远远落后于王某,最近却慢慢赶了上来。2016年7月12日,王某照例身着他最喜爱的名牌T恤和牛仔裤来到售楼处,一进门便看到身着西装衬衫的张某正在翻阅售楼处昨天的电话记录,王某在心理骂了一句:“假正经”。这时电话铃响了,王某迅速冲过去接起电话:“喂,你找谁?”当电话里传来“我找张先生”的声音时,王某说了句“他不在”便将电话挂断。

    1.王某应着重提高(  )的心理素质。

    A、 自知、自信
    B、 乐观、开朗
    C、 坚韧、奋进
    D、 公平、合作

    答案:A,B,C
    解析:
    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具有心理素质包括:①自知、自信。自知是指对自己的了解。房地产经纪人员对自己的职业应有充分而正确的认识,要对这一职业的责任、性质、社会作用和意义、经济收益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全面和客观的认识。自信,对于房地产经纪人员来讲,是指在自知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职业荣誉感、成就感和执业活动中的自信力。②乐观、开朗。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乐观、开朗的人更容易接近,因而更受人欢迎。房地产经纪人员如果本身不具备这种性格,就应主动培养自己乐观、开朗的气质。③积极、主动。房地产经纪是一种中介服务,无论是房源还是客源,都要靠房地产经纪人员自己去寻找。④坚韧、奋进。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工作中会经常遭到挫折,房地产经纪人员不仅要以乐观的心态来面对挫折,还需要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来化解挫折。

  • 第4题:

      王某从某大学房地产专业毕业后进入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从事房屋销售。凭上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王某的销售业绩很好,收入颇丰。但由于许多亲戚、朋友都对房地产经纪职业有偏见,认为其职业没有前途,不受尊重,使得他的心情越来越差。在公司里,与他同时进公司的张某(非房地产专业毕业),原来的销售业绩远远落后于王某,最近却慢慢赶了上来。2016年7月12日,王某照例身着他最喜爱的名牌T恤和牛仔裤来到售楼处,一进门便看到身着西装衬衫的张某正在翻阅售楼处昨天的电话记录,王某在心理骂了一句:“假正经”。这时电话铃响了,王某迅速冲过去接起电话:“喂,你找谁?”当电话里传来“我找张先生”的声音时,王某说了句“他不在”便将电话挂断。

    4.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  )。

    A、 职业良心
    B、 职业责任感
    C、 执业理念
    D、 执业业绩

    答案:A,B,C
    解析: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道德,是指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道德规范,是房地产经纪人员就这一职业活动所共同认可并拥有的思想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的总和。从内容上讲,主要涉及三个方面:①职业良心,涉及对执业活动中“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执业原则、经纪人员收入来源、经纪服务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②职业责任感,涉及房地产经纪人对自身责任及应尽义务的认识;③执业理念,主要是指对市场竞争、同行合作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

  • 第5题:

    材料:
    陈老师上地理课时发现课代表王刚心不在焉.特别不耐烦。于是他下课之后和王刚进行了交流,他发现王刚已经掌握了课堂上的内容。陈老师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能否让他不随堂上课,节约出的时间,自己去查资料、研究问题、学习更多的知识呢?对于陈老师的设想,学校表示非常支持,对王刚实行了单科免修。
    从此,每当上地理课时,图书馆里多了一位小读者。陈老师的工作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给王刚提供相关的课题,指导他查阅相关资料,解答他提出的问题,教他撰写小论文。一个学期下来,王刚的小论文《植被保护与资源开发》一文获得全国中学生小论文评比优胜奖。
    问题:
    运用学生观的知识,评价陈老师的行为。


    答案:
    解析:
    【知识点】职业理念——学生观
    陈老师的做法比较恰当,符合新课程改革背景下“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具体要求。
    首先,“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强调学生是发展的人,是有发展潜力的。材料中,针对王刚上课心不在焉的情况,陈老师没有武断地认为是不遵守课堂纪律的表现、一味批评王刚。而是耐心调查了解情况,给他发展和提升的机会。
    其次,“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强调学生是独特的人。材料中,对于王刚在地理方面的特殊才能,陈老师做到了尊重学生差异性,采用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教学既面向全体学生,又注重个别差异。
    最后,“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强调学生是独立意义的人,是学习的主体。材料中,老师亲自指导王刚,改变了他的学习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增强了他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促进他自主学习。
    所以,作为一名教师,要充分实践“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把学生看成独立意义的人、发展中的人、独特的人,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

  • 第6题:

    王牌股份有限公司的培训经理武刚遇到一个问题:公司的一个老销售代表王港拒绝参加公司的销售培训。之前,公司发现在一些重要地区的销量和顾客满意度都有所下滑,武刚受命从一个销售培训机构聘请了一位专家为公司的销售代表举办一个为期5天的销售研讨会,想通过案例研究、游戏、角色扮演等手段提高销售代表们的销售技巧。 但是,王港却公开宣称不参加该培训。他告诉武刚,他是公司里最能干的销售代表之一,并不需要离开销售区域来参加这种销售技巧培训,因为这会使得他的销售收入下降。 不得不承认,王港是公司里最为成功的销售代表之一。从一个一般的学校毕业后,他便加入了公司,曾连续五年获得公司的"年度最佳销售代表奖"。但是,许多销售代表私下里向公司反映说王港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好。如果该案例中顾客并不是平易近人的,而是对产品处处提出疑问,甚至对销售人员的品质都提出质疑,而你是这个销售人员,你会怎么接待这种顾客呢?


    正确答案: 如果顾客处处提出质疑,甚至质疑销售人员,这是怀疑型顾客。面对怀疑型的顾客,我将会显得更加自信。我不会受顾客的影响,对产品充满信心,但我不企图以自己的口才取胜,因为顾客对我所言同样持怀疑态度,这时也许我会运用某些专业数据、专家评论来支持自己的产品。我也不会轻易在价格上让步,因为自己的让步也许会使对方对自己的产品产生疑虑,从而使交易破裂,同时努力建立起顾客对自己的信任,表现得端庄严肃与谨慎。

  • 第7题:

    实习优化师李强最近因为没有处理好一位客户的业务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虽然后面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可他还是情绪低沉,结果导致业务方面又频频出现失误。经理王刚看到后,决定帮他走出低谷,以下王刚整理的方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让李强选择和自己或者和他其他的同事讲一讲自己的想法,作为倾听者听一听并给他些建议
    • B、结合自己的经验给出处理问题的方法,建议他将注意力集中到如何学会使用这些方法
    • C、拉着李强与团队伙伴一起运动健身,通过运动排解负面情绪
    • D、给李强增加工作量,让他把心沉在工作中,没必要再继续想这些过去的问题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王刚受家庭变故的影响,原本性格内向的他,越发缺乏自信,也不善与人交往。母亲再婚后,他跟随父亲生活。父亲整日喝酒、赌博,很少过问王刚的生活和学习,还经常对王刚拳脚相加。进入高中后,王刚的学习一直处于班里的倒数位置。由于缺乏家人的引导,他迷上了网络游戏,整日不去上课,被学校勒令退学。而王刚在家一待就是一年,在这一年里他几乎不与人交往,唯一的伙伴就是网络游戏。他对其他社会信息一概不知,对于自己的生活状态已经麻木。社会工作者陈娟要为王刚提供服务,则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A、以王刚为对象进行个案辅导
    • B、针对王刚家庭进行关系调整
    • C、让王刚自己树立独立意识,任何人不得干涉
    • D、通过社区服务,建立青少年就业支持网络
    • E、通过转介,让王刚参与小组活动,增加王刚的人际交往机会

    正确答案:A,B,D,E

  • 第9题:

    李强已经在智宏软件开发公司工作了6年。在这期间,他工作勤恳负责,技术能力强,多次受到公司的表扬,领导很赏识他,并赋予他更多的工作和责任,几年中他从普通的程序员晋升到了资深的系统分析员。虽然他的工资不是很高,住房也不宽敞,但他对自己所在的公司还是比较满意的,并经常被工作中的创造性要求所激励。公司经理经常在外来的客人面前赞扬他:“李强是我们公司的技术骨干,是一个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7月份,公司有申报职称指标,李强属于有条件申报之列,但名额却给了一个学历比他低、工作业绩平平的老同志。他想问一下领导,谁知领导却先来找他:“李强,你年轻,机会有的是。” 最近李强在和同事们的聊天中了解到他所在的部门新聘用了一位刚从大学毕业的程序分析员,但工资仅比他少50元。尽管李强平时是个不太计较的人,但对此还是感到迷惑不解,甚至很生气,他觉得这里可能有什么问题。在这之后的一天下午,李强找到了人力资源部宫主任,问他此事是不是真的?宫主任说:“李强,我们现在非常需要增加一名程序分析员,而程序分析员在人才市场上很紧俏,为使公司能吸引合格人才,我们不得不提供较高的起薪。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请你理解。”李强问能否相应提高他的工资。宫主任回答:“你的工作表现很好,领导很赏识你,我相信到时会给你提薪的。”李强向宫主任说了声“知道了!”便离开了他的办公室,开始为自己在公司的前途感到忧虑。 谈一谈企业应如何做才能更好地、有效地激励员工。


    正确答案:①坚持物质利益原则;
    ②坚持按劳分配;
    ③随机制宜,创造激励的条件;
    ④以身作则,发挥榜样的作用.

  • 第10题:

    问答题
    李强打开公司发给他的《劳动合同续订意向书》,见上面写道:“公司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将于下月底期限届满。公司希望与你再续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不知你意下如何?请慎重考虑后,告知人事部。”  李强作为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华东区销售经理,年轻有为,工作能力极强,其个人的销售额占华东区销售收入的50%,因此,公司领导对他十分赏识,很希望与李强续订劳动合同。可是,李强由于另一公司已经向他发出正式邀请,因此不想续约。于是李强拨通了公司人事经理的电话:“非常感谢公司对我的好意,但我已决定不与公司再续订劳动合同了,请在我合同到期之前,为我办理离职手续。”人事经理一听,李强的口气很坚决,也就没说挽留的话,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开始为李强办理工作交接。  总经理要求李强在走之前的最后一个月,将他的销售客户中对公司尚有欠款的厂家列出清单,并尽可能再去催要,争取收回这些欠款。根据总经理这一要求,李强经过30多天的努力,收回了大部分欠款,只有一笔2.5万元的欠款没有收回,原因是:这笔欠款来自山东省济宁市的一家企业,该企业的营业场所已经搬迁,李强在济宁反复寻找,也没找到这家企业的新地址。无奈之下李强只好回来,将该企业的欠款情况及相关证据交给了公司总经理,同时建议,以后可以派人再去寻找并催要欠款。总经理听完李强的汇报,说道:“因为是你向这家企业销售了产品,但最终却没把货款收回来,公司准备扣发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李强解释说:“可我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在公司继续工作了,才无法继续做这个收款工作,而且,我已经将详细的资料提供给公司,公司完全可以让其他人接替我的工作。”“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将来找到这家企业并收回2.5万元欠款是将来的事情。收不回这笔欠款,就是公司的损失,而这个损失,就应该由你来赔偿。所以公司决定扣发你这月的工资。你不要觉得委屈,其实,只扣你一个月工资,没让你赔款,已经是便宜你了。”李强离开公司那天,公司果然扣发了他的当月工资。  问题:  你认为该公司扣发李强工资的做法妥当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公司扣发李强工资的做法不妥当,具体分析如下:
    (1)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而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企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凡是需要停发或扣发劳动者工资时,都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才行。否则,就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益的侵犯,就应承担违法责任。本案中李强因有一笔款项没有收回,但该公司可以凭借相关证据追回欠款。李强之前是以公司的名义出售产品并赊账,现在仍然是以公司的名义去要回欠款,所以整件事都是以公司法人的身份进行的。公司是法定的债权人,当然由其自己进行债款的追回工作。
    (2)市场上大部分产品都处于供大于求,总体上来说是买方市场。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销售自己的产品成了一大难题。为了促销,许多企业采取了先发货,后收款的办法。本案中的公司就是采取了这种办法,因此才出现了李强在离开公司之前,尚有他售出的产品未收回货款的现象。显然,这主要是由公司经营策略造成的后果,不应由李强来承担责任。
    (3)合同到期前李强作为公司一员进行债款要回工作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因为他收取了公司发放的工资。当他在与公司脱离雇佣关系后,不再承担公司的义务,也就不再对公司未收回账款负责。
    综上可知,公司以李强造成了2.5万元的损失为理由,扣发他的当月工资,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是一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陈老师上地理课时发现课代表王刚心不在焉,特别不耐烦。于是他下课之后和王刚进行了交流,他发现王刚已经掌握了课堂上的内容。陈老师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能否让他不随堂上课,节约出的时间,自己去查资料,研究问题,学习更多的知识呢?学校非常支持,对王刚实行了单科免修。 从此,每当地理课时,图书馆里多了一位小读者。陈老师的工作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给王刚提供相关的课题,指导他查阅相关资料,解答他提出的问题,教他撰写小论文。一个学期下来,王刚的小论文《植被保护与资源开发》一文获得全国中学生小论文评比优胜奖。 运用学生观的知识,评价陈老师的行为。

    正确答案: (1)陈老师的行为是正确的,其行为充分地体现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2)对于王刚上课心不在焉的行为,陈老师没有武断地认为是不遵守课堂纪律的表现,而是耐心调查了解情况,体现了对学生尊重、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3)对于王刚在地理方面的特殊才能,陈老师做到了尊重学生差异性、采用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教学既面向全体学生,又注重个别差异。
    (4)陈老师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亲自指导王刚,改变了他的学习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影响着他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主动性的发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Mark在公司业绩优秀,又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公司决定给予他晋升的机会,在此之前公司希望通过自己、上司、同事、下属、顾客等不同主体来了解其工作绩效,这种绩效考核方法称为()
    A

    基于团队绩效考核技术

    B

    360度考核法

    C

    评价中心法

    D

    混合标准量表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请回答第95~100题。

    关于赵刚向李强借款5000元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强提出的借条是本证
    B:李强提出的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是直接证据
    C:赵刚承认借款事实属于自认
    D:赵刚所言已用卖玉石的款项偿还借款属于反证

    答案:A,C
    解析:
    【考点】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未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作出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所作的《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根据这一批复的精神,本案中的合同履行地应为原告方李强的所在地。故本案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甲市A区法院及合同履行地甲市B区法院。本案标的额较小,不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B。
    【考点】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侵权行为地为被告赵刚家,因此,本案中甲市A区既为被告住所地,又为侵权行为地,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
    【考点】合并审理【详解】合并审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把几个有牵连的案件合并成一个案件进行审理。合并审理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也可以简化诉讼程序,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对有牵连关系的案件的合并审理能够防止人民法院对有联系的诉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决。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案一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原告同时提出多个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等等。本案中,法院对李强提出的返还欠款5000元和支付医药费6000元的诉讼,可以合并审理,但又因为这两个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是两个不同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因此,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应当分别作出判决。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C。
    【考点】证据的分类【详解】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则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反证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起否定性作用。由此可见,本证是用以肯定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则是用以否定对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本案中,李强出具的借条是本证,A选项正确,应选。赵刚所言已用卖玉石的款项偿还借款不属于反证,故D选项错误,不应选。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的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本案中,李强提出的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只能说明李强转账5000元钱于赵刚,但无法直接证明李强和赵刚之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不是直接证据,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的明确陈述。本案中赵刚承认借款的事实属于自认,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考点】证据和证明责任的承担【详解】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本案中赵刚的证人提出的书面证词不属于书证,而应当是证人证言,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复印件不一定没有证明力,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李强是因为挑逗赵刚的狗而被狗咬伤的事实的证明责任应当由狗的饲养人赵刚承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但李强受损害与被赵刚的狗咬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则应当由原告李强承担,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考点】反诉与反驳【详解】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包括提供相反的证据;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新的法律根据,反驳原告起诉援引法律的错误,以此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区分反诉还是反驳,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本案中,赵刚辩称已经用玉石货款清偿了借款,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反请求,因此,赵刚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既然是一个独立的请求,则赵刚既可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也可以另行起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 第14题:

     王某从某大学房地产专业毕业后进入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从事房屋销售。凭上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王某的销售业绩很好,收入颇丰。但由于许多亲戚、朋友都对房地产经纪职业有偏见,认为其职业没有前途,不受尊重,使得他的心情越来越差。在公司里,与他同时进公司的张某(非房地产专业毕业),原来的销售业绩远远落后于王某,最近却慢慢赶了上来。2013年7月12日,王某照例身着他最喜爱的名牌T恤和牛仔裤来到售楼处,一进门便看到身着西装衬衫的张某正在翻阅售楼处昨天的电话记录,王某在心理骂了一句:“假正经”。这时电话铃响了,王某迅速冲过去接起电话:“喂,你找谁?”当电话里传来“我找张先生”的声音时,王某说了句“他不在”便将电话挂断。
    作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员,王某在(  )方面存在不足。

    A、心理素质
    B、着装风格
    C、职业道德
    D、接听电话的速度

    答案:A,B,C
    解析:
    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心理素质包括:①自知、自信;②乐观、开朗;③积极、主动;④坚韧、奋进。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①遵纪守法;②规范执业;③诚实守信;④尽职尽责;⑤公平竞争。题中,作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员,王某不仅上班穿不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员着装要求的名牌T恤和牛仔裤,还对同事产生敌视心理,并且还私自拦断同事张某的客户。显然王某在心理素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不足,另外在着装方面也应该加以改正。

  • 第15题:

    王某从某大学房地产专业毕业后进入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从事房屋销售。凭上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王某的销售业绩很好,收入颇丰。但由于许多亲戚、朋友都对房地产经纪职业有偏见,认为其职业没有前途,不受尊重,使得他的心情越来越差。在公司里,与他同时进公司的张某(非房地产专业毕业),原来的销售业绩远远落后于王某,最近却慢慢赶了上来。2013年7月12日,王某照例身着他最喜爱的名牌T恤和牛仔裤来到售楼处,一进门便看到身着西装衬衫的张某正在翻阅售楼处昨天的电话记录,王某在心理骂了一句:“假正经”。这时电话铃响了,王某迅速冲过去接起电话:“喂,你找谁”当电话里传来“我找张先生”的声音时,王某说了句“他不在”便将电话挂断。

    王某在职业道德方面特别需要提高的素质是( )。

    A.守法经营
    B.以“诚”为本
    C.尽职守责
    D.公平竞争

    答案:D
    解析:
    市场经济是以优胜劣汰为基本原则的,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也存在激烈的同行竞争。房地产经纪人员首先必须不怕竞争、勇于竞争。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员以坦然的心态、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争。那些诋毁同行、恶意削价等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实质上是不敢进行公平竞争的表现。竞争与合作是房地产经纪人时刻面对的问题,而“公平竞争,注重合作”是制胜的前提。

  • 第16题:

     王某从某大学房地产专业毕业后进入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从事房屋销售。凭上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王某的销售业绩很好,收入颇丰。但由于许多亲戚、朋友都对房地产经纪职业有偏见,认为其职业没有前途,不受尊重,使得他的心情越来越差。在公司里,与他同时进公司的张某(非房地产专业毕业),原来的销售业绩远远落后于王某,最近却慢慢赶了上来。2013年7月12日,王某照例身着他最喜爱的名牌T恤和牛仔裤来到售楼处,一进门便看到身着西装衬衫的张某正在翻阅售楼处昨天的电话记录,王某在心理骂了一句:“假正经”。这时电话铃响了,王某迅速冲过去接起电话:“喂,你找谁?”当电话里传来“我找张先生”的声音时,王某说了句“他不在”便将电话挂断。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  )。

    A、职业良心
    B、职业责任感
    C、执业理念
    D、执业业绩

    答案:A,B,C
    解析:
    地产经纪人员职业道德,是指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道德规范,是房地产经纪人员就这一职业活动所共同认可并拥有的思想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的总和。从内容上讲,主要涉及三个方面:①职业良心,涉及对执业活动中“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执业原则、经纪人员收入来源、经纪服务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②职业责任感,涉及房地产经纪人对自身责任及应尽义务的认识;③执业理念,主要是指对市场竞争、同行合作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

  • 第17题:

    王牌股份有限公司的培训经理武刚遇到一个问题:公司的一个老销售代表王港拒绝参加公司的销售培训。之前,公司发现在一些重要地区的销量和顾客满意度都有所下滑,武刚受命从一个销售培训机构聘请了一位专家为公司的销售代表举办一个为期5天的销售研讨会,想通过案例研究、游戏、角色扮演等手段提高销售代表们的销售技巧。 但是,王港却公开宣称不参加该培训。他告诉武刚,他是公司里最能干的销售代表之一,并不需要离开销售区域来参加这种销售技巧培训,因为这会使得他的销售收入下降。 不得不承认,王港是公司里最为成功的销售代表之一。从一个一般的学校毕业后,他便加入了公司,曾连续五年获得公司的"年度最佳销售代表奖"。但是,许多销售代表私下里向公司反映说王港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好。你认为武刚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正确答案: 武刚应该一方面以身作则,帮助王港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以及销售培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武刚还应该为王港缺乏团队精神的事向其他员工解释,争取缓和销售团队的内部矛盾。
    武刚还应该仔细研究一下目前的销售政策以及王港销售绩效的真实性,对王港以往的成绩进行分析,看一下是否需要改变目前的销售政策。

  • 第18题:

    实习优化师李强因为刚入职不久,最近感觉比较焦虑。为了舒缓焦虑他做出了以下举措来舒缓和排解焦虑,其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A、李强开始每天早上与同事热情的打招呼
    • B、李强开始每周与父母定期聊天,聊工作,聊生活
    • C、李强当发现自己有失败的心理暗示,就开始给自己心理暗示“我能行“,并联想工作做好了会带来哪些好处
    • D、李强为了避免自己有依靠他人的心理,减少了与朋友共同活动的时间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英语六级考试结束后,关于王刚、刘超二人是否能通过考试,宿舍同学有如下讨论: 王刚说:或者我能通过,或者刘超能通过,或者我和刘超都能通过。李强说:王刚一定能通过。 杨帆说:刘超能通过。 赵进说:王刚没有可能通过。 考试成绩出来后,证明四人的话有两人说的是真的,两人说的是假的。 根据以上陈述,可推出以下哪项?

    • A、王刚、刘超都通过了 
    • B、王刚、刘超都没通过 
    • C、王刚通过了,刘超没通过 
    • D、刘超通过了,王刚没通过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方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有影响的日资公司当销售代理,随着业务的熟悉和销售网络的建立,他的业绩直线攀升,到第四年底,他通过与同事的间接接触和上司对他态度的首肯,估计自己的业绩在公司名列前茅。但公司政策规定,为了不影响人机关系和造成不必要的攀比,不允许公布每个销售代表的具体业绩,所以方成亦难以确定自己的业绩排名和薪酬待遇水平。 去年,方成利用自己外语好的优势,成功地签了几个大客户,到8月底就超额完成了全年的销售任务,但上司对此却无动于衷,无相应的表彰和奖励。由于公司不公开各销售代表的业绩和业绩与收入的相关关系,尽管工作很顺利,薪水也逐年提高,但方成总感到不公平,人为自己的超额劳动未得到应有的回报。 他听说另外两家在国内的欧美同行企业都在搞销售竞赛和奖励活动,并在公司内定期对销售代表的业绩进行通报、评价,并通过各种形式对业绩优异者予以表扬和奖励。特别让方成恼火的是,当上周他与上司谈及有关内容时,上司以这是本公司的既定政策,是公司的文化所决定的为由,拒绝了方成的改进建议。当猎头公司与他接洽时,方成毫不犹豫地去了一家美国公司在绩效考评设计中应坚持哪些原则?


    正确答案:绩效考评制度化原则;责任与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开原则;沟通原则;效益原则。

  • 第21题:

    单选题
    李强与某些玩具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工作合同,从事玩具的销售工作。合同中有一个条款约定:“鉴于销售人员经常出差在外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女性员工,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对销售人员的收入方式也做了规定,公司对销售人员采用销售提成方法进行激励,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收入10000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这个基数后,销售人员将按照实际销售收入的15%提取佣金比例,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则不能领取1分钱。由于李强急需一份工作,因此毫不犹豫地在合同上签字了。但不久,李强男朋友的单位正筹集家属楼,为了能分得住房,李强与男友结了婚。而因为筹办婚礼,李强有2个月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基数,因此,李强在这2个月也没有从公司拿到1分钱,李强认为公司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要求公司支付这2个月的工资,而公司则认为李强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基数,不予支付工资是合理的,甚至考虑到李强结婚不符合公司和李强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和李强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根据公司与李强签订的协议,公司有权与李强解除劳动合同

    B

    因为李强没有完成协议中规定的销售基数,所以李强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工资不合理

    C

    公司与李强签订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D

    以上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李强已经在智宏软件开发公司工作了6年。在这期间,他工作勤恳负责,技术能力强,多次受到公司的表扬,领导很赏识他,并赋予他更多的工作和责任,几年中他从普通的程序员晋升到了资深的系统分析员。虽然他的工资不是很高,住房也不宽敞,但他对自己所在的公司还是比较满意的,并经常被工作中的创造性要求所激励。公司经理经常在外来的客人面前赞扬他:“李强是我们公司的技术骨干,是一个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7月份,公司有申报职称指标,李强属于有条件申报之列,但名额却给了一个学历比他低、工作业绩平平的老同志。他想问一下领导,谁知领导却先来找他:“李强,你年轻,机会有的是。” 最近李强在和同事们的聊天中了解到他所在的部门新聘用了一位刚从大学毕业的程序分析员,但工资仅比他少50元。尽管李强平时是个不太计较的人,但对此还是感到迷惑不解,甚至很生气,他觉得这里可能有什么问题。在这之后的一天下午,李强找到了人力资源部宫主任,问他此事是不是真的?宫主任说:“李强,我们现在非常需要增加一名程序分析员,而程序分析员在人才市场上很紧俏,为使公司能吸引合格人才,我们不得不提供较高的起薪。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请你理解。”李强问能否相应提高他的工资。宫主任回答:“你的工作表现很好,领导很赏识你,我相信到时会给你提薪的。”李强向宫主任说了声“知道了!”便离开了他的办公室,开始为自己在公司的前途感到忧虑。 用双因素理论解释李强的忧虑、困惑。

    正确答案: 导致李强忧虑,困惑的原因是企业激励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①激励理论中的双因素理论将影响工作效率的因素分为两类: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
    ②保健因素是指人们对本组织的政策和管理,监督,工作条件,人际关系,薪金,地位,职业安定及个人生活所需等,如果得到则没有不满,得不到则产生不满.尽管保健因素不能起到激励作用,但却是人们有效工作的必要条件,能防止职工产生不满情绪.该公司对李强忽略了保健因素而导致李强的忧虑.
    ③激励因素,包括赏识(认可),艰巨的工作,晋升和工作中成长,责任感等因素,如果得到则感到满意,得不到则没有不满;它能产生使职工满意的积极效果.但企业必须提供某些条件以满足保健因素的需要,才可以保持人们一定的工作积极性.该公司只注重了激励因素,而忽略了保健因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王健已经在鸿信软件开发公司工作了7年。在这期阈,他工作勤恳负责,技术能力强,多次受到公司的表扬,领导很赏识他,并赋予他更多的工作和责任,几年中他从普通的程序员晋升到了资深的系统分析员。虽然他的工资不是很高,住房也不宽敞,但他对自己所在的公司还是比较满意的,并经常被工作中的创造性要求所激励。公司经理经常在外来的客人面前赞扬他:“王健是我们公司的技术骨干,是一个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去年7月份,公司有申报职称指标,王健属于有条件申报之列,但名额却给了一个学历比他低、工作业绩平平的老同志。他想问一下领导,谁知领导却先来找他:“王健,你年轻,机会有的是。”最近王健在和同事们的聊天中了解到 他所在的部门新聘用了一位刚从大学毕业的程序分析员,但工资仅比他少5O元。尽管王健平时是个不太计较的人,但对此还是感到迷惑不解,甚至很生气,他觉得这里可能有什么问题。在这之后的一天下午,王健找到了人力资源部李主任,问他此事是不是真的?李主任说:“王健,我们现在非常需要增加一名程序分析员,而程序分析员在人才市场上很紧俏,为使公司能吸引合格人才,我们不得不提供较高的起薪。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请你理解。”王健问能否相应提高他的工资。李主任回答:“你的工作表现很好,领导很赏识你.我相信到时会给你提薪的。”王健向李主任说了声“知道了!”便离开了他的办公室,开始为自己在公司的前途感到忧虑。问题:用双因素理论解释王健的忧虑、困惑。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