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时,在判决书中漏写了诉讼费用。现判决书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情况下,该人民法院如何纠正这一失误?( )。A.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判决书中的失误B.以决定书的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失误C.以裁定书的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失误D.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收回原判决书

题目

某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时,在判决书中漏写了诉讼费用。现判决书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情况下,该人民法院如何纠正这一失误?( )。

A.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判决书中的失误

B.以决定书的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失误

C.以裁定书的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失误

D.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收回原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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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诉林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通过传真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张某收到传真后予以了回复而林某一直未回复。开庭时,张某到庭,林某未到庭,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了判决书,而林某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其送达了判决书。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法院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是正确的
    B.法院缺席判决的做法是正确的
    C.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D.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答案:A
    解析:
    关于简易程序的送达,主要知识点在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易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书。但用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此处司法解释的规定体现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是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这一规定精神。据此,总结该司法解释的要点如下:(1)原则上简易程序中,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送达文书;(2)用简便方式送达开庭通知是允许的,但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无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收到的,不允许缺席判决;(3)不允许用简便方式送达裁判文书。据此,本案中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正确,但未经林某确认而缺席判决的做法错误。同时用传真方式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故A表述正确,B、C表述错误。简易程序中不允许公告送达,故D选项中法院用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补充一点,由于简易程序不允许公告送达,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此时可以认定没有明确被告,而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关于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文书应当适用裁定书,即法院应当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二是审限的计算,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后,普通程序的审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计算。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2题:

    人民法院在作出行政判决后,发现判决书中存在一个细小的笔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因系细小的笔误,可以不予理睬
    B.作出裁定,补正前述判决书中的笔误
    C.作出书面决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D. 口头告知当事人判决书中的笔误,并进行改正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中裁定的适用范围。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63条。

  • 第3题:

    在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制作过程中,诉讼费用的承担应当写入判决主文。


    错误

  • 第4题:

    人民法院在作出行政判决后,发现判决书中存在一个细小的笔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因系细小的笔误,可以不予理睬
    B.作出裁定,补正前述判决书中的笔误
    C.作出书面决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D.口头告知当事人判决书中的笔误,并进行改正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中裁定的适用范围。参见《行诉解释》第101条。

  • 第5题:

    下列哪种情形最可能实行一审终审:
    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答案:D
    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项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