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清溪县县级人大代表的东村选区的直接选举,而杨某是因为盗窃罪仅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服刑的罪犯,谢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清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李某被羁押在清溪县看守所。下列说法哪项正确?A、 若主管李某****案的清溪县人民检察院或者清溪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B、 丁某不可以参加投票C、 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D、 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

题目

、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清溪县县级人大代表的东村选区的直接选举,而杨某是因为盗窃罪仅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服刑的罪犯,谢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清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李某被羁押在清溪县看守所。下列说法哪项正确?

A、 若主管李某****案的清溪县人民检察院或者清溪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 丁某不可以参加投票

C、 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 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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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随题解析:[考点] 特殊公民的选举权问题 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 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到限制或剥夺,但是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第3条的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行使选举权利。丁某虽然患有精神病,但仍需具备不能行使选举权利并经过选举委员会确认两个条件,才不行使选举权利,故B项错误,不能入选。该《规定》第4条规定,因反革命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李某是强奸案这样的严重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并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所以李某仍然可以参加投票,故A项入选。该《规定》第5条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依照该条第(1)项的规定,杨某虽然在服刑,但他并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仍然可以参加选举,故c项不能入选。谢某虽然正在受拘留处罚,但其选举权利并没有被剥夺,具有选民资格,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所以谢某可以委托廖某代为投票,故D项是不正确的,不能入选

 

更多“、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清溪县县级人大代表的东村选区的直接选举,而杨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为某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当选为H县人大代表,王某当选的正确余径是( )
    A.H县选民直接选举
    B.王某所在选区选民直接选举
    C.镇人大主席团选举
    D.镇人大代表选举


    答案:A
    解析:
    A。H县选民直接选举。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故本题答案选A。

  • 第2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 第3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错误,选项 D 正确。《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由此可知,王某和杨某都应当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选项 B、 C 错误。《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由此可知,杨某不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而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杨某无需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直接参加选举。

  • 第4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 第5题:

    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县人大代表东村选区的直接选. 举。其中,杨某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在服刑的罪犯,i射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 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该案正在刑事 侦查中,故被羁押在县看守所。对此,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若主管李某强奸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 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 丁某不可以参加投票
    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答案:A
    解析:
    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主 要内容是:第一,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行使选举权利。第二,因反革命案或 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 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第三,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 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正在取保候 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正在被劳刼教养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如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 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 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曰回原选区参加选举。故A项 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