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税务师事务所属于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企业。2019年5月该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00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30万元,则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A.2 B.3 C.4 D.6

题目
某税务师事务所属于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企业。2019年5月该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00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30万元,则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2
B.3
C.4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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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为符合规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减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提供生活服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当期发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10万元,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万元。则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6
    B.7
    C.8
    D.18

    答案:A
    解析: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300×6%-10-(1+10×10%)=6(万元)。

  • 第2题:

    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150万元,上期留抵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万元。

    A.4
    B.14
    C.16
    D.15

    答案:D
    解析:
    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50×10%=15(万元)。

  • 第3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 )元。

    A.1960.85
    B.1973.90
    C.2485.85
    D.2323.90

    答案:B
    解析: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 第4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上述业务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按“鉴证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B.会议室租赁收入,按“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C.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福利,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D.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的收入免税
    E.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答案:B,C
    解析:
    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A错误;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教育服务”,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如果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该企业放弃了免税优惠政策,讲座收入8200元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应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E错误。

  • 第5题:

    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 )万元。

    A.4.00

    B.14.00

    C.15.00

    D.16.00

    答案:C
    解析:
    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150X 10%=15 (万元)。

  • 第6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应纳增值税( )元。

    A.20638.91
    B.20113.91
    C.22172.86
    D.20625.86

    答案:D
    解析: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 第7题:

    (2019年)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150万元,上期留抵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是( )万元。

    A.4
    B.14
    C.16
    D.15

    答案:D
    解析:
    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50×10%=15(万元)。

  • 第8题: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玉石首饰一批,旧玉石首饰作价88万元,实际收取新旧首饰差价款共计85万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原价为5500元的金项链200件,每件收取差价款2000元。
    (2)销售1500件唱片给某单位,不含税价300元/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部分唱片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支付给该单位折让4万元(含税),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接受当地A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货运服务,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运费15万元,接受B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货运服务,取得B企业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运费8万元。
    (4)接受当地某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咨询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接受当地一家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
    (5)因仓库保管不善,上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一批速冻食品霉烂变质,该批速冻食品账面成本34万元,其中运费成本4万元(当地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其他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4> 、关于该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接受运输企业运输服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89万元
    B.接受运输企业运输服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53万元
    C.税务咨询和广告服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3.08万元
    D.税务咨询和广告服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68万元

    答案:B,C
    解析:
    接受运输企业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税额抵扣进项税。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5×11%+8×3%=1.89(万元)
    税务咨询和广告服务均属于“现代服务”,适用6%的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准予抵扣进项税=(20+8)×6%=1.68(万元)
    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1.89+1.68=3.57(万元)

  • 第9题:

    某工业生产企业委托税务师代理对其当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税务师初步了解到,该企业生产经营没有季节性波动。企业产品及所用材料增值税适用税率均为17%。深入审核时,进行了以下具体业务的处理: (1)企业当期销售收入500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4500万元,但企业近三年的账务资料显示,销售收入成本率为70%-85%,则税务师可以确认企业成本列支不实.应当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期初库存材料100万元,当期投入生产耗用材料4000万元,期末库存材料500万元,企业当期申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50万元,税务师可确认企业会计进项税额核算不正确,导致当期多缴纳了增值税。(假设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当月均通过认证并抵扣) (3)企业1-11月的销售收入为3300万元。税务师认为销售与市场需求有关,确认为正常。 (4)审核过程中,税务师甲对部分业务与企业法人代表、相关部门经理、财务、保管、及普通职工进行了沟通,税务师乙认为甲的行为对纳税审核的保密性有损害。 要求:请根据所给资料,判断分析: (1)第1项业务中税务师使用的是什么审核方法,并具体分析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2)第2项业务中税务师使用的是什么审核方法,并具体分析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3)第3项业务中税务师的判断存在什么问题,简述理由; (4)第4项业务中税务师乙的理解是否正确,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第(1)项业务中使用的是比较分析法。对于比较分析法中发现的问题不能直接下结论.而应当更进一步审核是否是因为材料、人工价格等成本上涨,或是销售价格下降等原因引起的收入成本率过高,还是真的存在有多计成本或少计收入的情况。
    第(2)项业务中使用的是控制计算法。当期购入材料=500+4000-100=4400(万元).那么进项税额不应少于4400×17%=748(万元),但税务师不能仅据此下结论,而应当再进一步审核是否对于相应的购进都取得了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在税法规定期限内认证,是否在认证当期进行了申报抵扣。
    第(3)项业务中;因为企业生产经营没有季市性波动,那么,每月的销售应比较平稳,但企业1-11月销售收入为3300万元,12月的销售收入为5000-3300=1700(万元),占了当期全部销售收入的34%(1700÷5000),所以,税务师不能直接确认为正常,而应当重点抽查12月与销售收入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以便进一步查明是否有将前11个月的销售积压到12月集中处理的情况。
    第(4)项业务中,税务师乙的理解不正确。税务师审核时可以使用查询法,根据查账的线索,通过询问或调查相关人员的方式,取得必要的资料或旁证。

  • 第10题:

    单选题
    2012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机构批发卷烟给卷烟零售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批发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其在另一县的异地分支机构批发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批发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总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9万元,分支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5万元,该总机构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为()万元。
    A

    4

    B

    6.9

    C

    5.9

    D

    7.23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难度系数很大,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针对总分机构的不同规定。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由总机构申报缴纳消费税,但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应纳消费税=(50+30)×5%=4(万元);总机构应缴纳的增值税=(50+20)×17%-9=2.9(万元);总机构合计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4+2.9=6.9(万元)。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平面设计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扣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6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发生进项税1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上月购进的设计用具丢失,需作进项税转出1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7

    B

    8.1

    C

    11.8

    D

    16.9


    正确答案: C
    解析: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300×6%-(10-1)×(1+10%)=18-9.9=8.1(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企业是一家从事文化体育服务的企业,属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的文化体育服务收人800万元,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20万元,上期加计抵减额余额为0。甲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48

    B

    28

    C

    26

    D

    20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某餐饮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20年4月该企业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万元(在当月申报抵扣)。该企业3月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8
    B.6.5
    C.6
    D.5.5

    答案:D
    解析:
    (1)该企业当期抵减前的应纳税额=300×6%-10=8(万元);(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的政策,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15%+1=2.5(万元);(3)当期应纳增值税=8-2.5=5.5(万元)。

  • 第14题:

    甲设计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扣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8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发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8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0.5
    B.0.2
    C.1
    D.8.2

    答案:B
    解析:
    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150×6%-8-8×10%=0.2(万元)。

  • 第15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的销项税额为( )元。

    A.24146.76
    B.24638.76
    C.24723.20
    D.23506.68

    答案:B
    解析: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 第16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500
    B.0
    C.300
    D.900

    答案:A
    解析:
    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 第17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3)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 )元。

    A.0
    B.738
    C.492
    D.246

    答案:C
    解析:
    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教育服务”,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如果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该企业放弃了相关的免税优惠政策,且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应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8200×6%=492(元)。

  • 第18题:

    某设计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12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发生进项税1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发生设计用具丢失,需作进项税转出1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7
    B.8.1
    C.11.8
    D.16.9

    答案:B
    解析:
    该公司当期抵减前应纳增值税=300×6%-(10-1)=9(万元)
    加计抵减额=9×10%=0.9(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9-0.9=8.1(万元)。

  • 第19题:

    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1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万元。

    A.2.95
    B.3.00
    C.4.43
    D.4.50

    答案:C
    解析: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25+5×90%)×15%=4.43(万元)

  • 第20题:

    税务师事务所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取得含税收入80万元;销售使用过的2008年购入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该事务所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元。

    • A、46283
    • B、46843
    • C、49515
    • D、46292.73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广告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6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00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0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2

    B

    4

    C

    15

    D

    30


    正确答案: D
    解析:
    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400×6%-20×(1+10%)=2(万元)。

  • 第22题:

    单选题
    税务师事务所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取得含税收入80万元;销售使用过的2008年购入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该事务所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元。
    A

    46283

    B

    46843

    C

    49515

    D

    46292.73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被审计单位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8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70万元,其中购货非常损失进项税2万元。则当期应纳增值税为()
    A

    8

    B

    10

    C

    6

    D

    12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税法规定非常损失逾在建工程用进项税需要转出,80-7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