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机构向零售商批发卷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批发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其在另一县的异地分支机构向零售商批发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批发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总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9万元,分支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5万元,该总机构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为( )。A.4万元B.6.9万元C.5.9万元D.7.23万元

题目

2011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机构向零售商批发卷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批发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其在另一县的异地分支机构向零售商批发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批发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总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9万元,分支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5万元,该总机构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为( )。

A.4万元

B.6.9万元

C.5.9万元

D.7.23万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消费税,但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各自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应纳消费税=(50+30)×5%=4(万元)
总机构应纳增值税=(50+20)×17%-9=11.9-9=2.9(万元)
总机构合计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4+2.9=6.9(万元)。
更多“2011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机构向零售商批发卷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卷烟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给乙卷烟批发企业卷烟20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400万元;销售给丙零售商卷烟5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110万元;销售给丁经销商雪茄烟10箱,取得含税销售额35.6万元。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1.09
    B.11.96
    C.14.94
    D.49.20

    答案:B
    解析:
    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雪茄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10÷(1+13%)×11%+50×250×200×0.005÷10000=11.96(万元)

  • 第2题:

    (2018年)2019年5月,某卷烟批发企业(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商场批发甲类卷烟24万支,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6万元,向其他批发单位批发甲类卷烟50万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11%,0.005元/支

    A.2.05
    B.5.35
    C.5.72
    D.2.17

    答案:D
    解析: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8.6×11%+24×0.005=2.17(万元)。

  • 第3题:

    某烟草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向零售商批发A牌卷烟5000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50万元;向零售商批发B牌卷烟2000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含税销售额88.92万元;同时向卷烟批发公司销售B牌卷烟300条,取得含税收入20.358万元;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598万元。该烟草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为(  )万元。

    A.32.78
    B.38.78
    C.46.33
    D.59.95

    答案:C
    解析:
    应缴纳的增值税=250×13%+88.92/(1+13%)×13%+20.358/(1+13%)×13%-35.598=9.47(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1+2500000×11%+2000×1+889200/(1+13%)×11%]/10000=36.86(万元)
    该烟草批发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9.47+36.86=46.33(万元)。

  • 第4题:

    甲卷烟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给乙卷烟批发企业卷烟1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给丙零售商卷烟2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56.5万元;销售给丁经销商雪茄烟10箱,取得含税销售额45.2万元。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6
    B.8
    C.9.3
    D.31.8

    答案:A
    解析:
    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雪茄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56.5÷(1+13%)×11%+20×250×200×0.005÷10000=6(万元)。

  • 第5题:

    某烟草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向零售商批发A牌卷烟5000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50万元;
    向零售商批发B牌卷烟2000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含税销售额85.88万元;
    同时向另一卷烟批发公司销售B牌卷烟300条,取得含税收入22.6万元;
    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94万元。
    已知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1%加0.005 元/支。
    该烟草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为( )万元。

    A.30.94
    B.64.86
    C.55.6
    D.67.50

    答案:C
    解析:
    应缴纳的增值税=250×13%+85.88/(1+13%)×13%+22.6/(1+13%)×13%-25.94=19.04(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250×11%+5000×200×0.005÷10000+85.88÷(1+13%)×11%+2000×200×0.005÷10000=36.56(万元);
    该烟草批发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9.04+36.56=55.6(万元)。
    【知识点】卷烟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