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丘浚关于犯罪的根源。
第1题:
简述丘浚经济思想的土地问题及具体措施。
从“民多田少”的前提出发谈土地问题,反对井田制与限田、均田等办法,认为这些措施“拂人情而不宜于土俗”。提出一种“配丁田法”,其基本原则“因其已然之俗而立未然之限,不追咎其既往而惟限制其将来”。
具体措施:丘浚试图通过土地买卖形式,影响土地的再分配。
第2题:
简述丘浚的贸易与价格思想。
反对政府直接经营商业,对历史上所有官营贸易措施,均加非议。却十分重视民间的商业活动,认为一切专卖商品都应一切民营。
他特别重视海外贸易。价格方面,他把平物价作为政府的重要任务。特别强调谷物价格的稳定。
第3题:
简述丘濬关于立法原则的主张。
丘濬对前代立法中的经验教训,做了分析后提出“本天之理,制事之义,为民之利,因事立法,宜时处中”的立法原则。即:
(1)“应经合义”与“便民”的立法原则。
(2)“法有定制”与“随时制宜”的原则。
(3)“听民自便”与“与民争利”的原则。其在“因时”与“稳定”上皆有兼顾,固而这种立法思想比较全面。
略
第4题:
简述丘浚货币与利息的观念。
(一)以白银为基础的三本位制
白银只作巨额支付之用,也担负了稳定铜钱或纸币兑换购买力的功能,将铜钱或纸币兑换比率“钉住”在白银之上。
(二)利息
反对国家从事货币贷放业务并谴责这种作法是不义的行为。相反,私人从事货币贷放却是正义而合理的,政府应该加以保护。
第5题:
简述丘浚经济思想的财政问题。
(一)国家预算。
主要以年份的(亦即预算执行的前一年份)实际财政收入为预算编造基础。
(二)反对重复征课。
以酒税为例,谷麦既税,用谷为酒就不应再税。
(三)重视审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