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均田制是中国北魏至唐中叶的一种土地制度,对农民实行计口授田,对皇室、贵族、勋臣和官吏按等级分配土地和奴婢。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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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北魏均田制的评价。


    参考答案:

    北魏均田制在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在历史上的作用为学者所关注,主要有两种观点:
    (1)充分肯定说。这种观点认为,均田制构成了北魏土地关系的主体,并与当时的生产力性质相适应,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在总体上应加以肯定。但以均田思想为指导的均田制,也有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
    (2)评价不能过高说。这种观点认为,北魏均田制并未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也没有把土地授给农民。均田制的实施要求对大量的从各方面俘虏来的不同民族的人口,一律强迫进行农业生产,这对鲜卑人来说,对其他落后部落来说,都有进步推动作用,但其对人口的俘掠、屠杀、压迫、剥削,也给所有被征服者带来灾难。


  • 第2题:

    请简要概括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

    第一,关于授田的规定。北魏将土地分为露田、麻田、桑田及宅地四种,每种土地的分配规定有所不同。
    第二,还田的规定。“老免”与“身没”是还田的基本规定。对于露田与麻田,必须按照前述规定还田。桑田(或榆田)“皆为世业,终身不还”。
    第三,授田与还田的特殊规定。
    第四,官吏的公田规定。


  • 第3题:

    均田制实施的前提条件是( )。


    正确答案:C
    均田制的基本形式是国家按男丁多少给予一定土地,这要求国家必须掌握大量无主荒地,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推行均田制。因此,正确答案是C。

  • 第4题:

    唐初统治者调整统治政策,客观上最能体现儒家“仁政”思想的是( )。

    A.三省六部制、科举制
    B.租庸调制、科举制
    C.均田制、科举制
    D.租庸调制、均田制

    答案:D
    解析:
    唐朝初年的租庸调制和均田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且减轻了其赋役负担,体现出儒家的“仁政”思想。

  • 第5题:

    简述唐代均田制的内容、特点以及意义。


    答案:
    解析:
    均田制是中古时期非常重要的土地制度,从产生一直到崩溃都是在变化之中,也是在试图适应形势,考生要掌握这种变化以及每个阶段的特点,从整体上来把握它的意义或者影响。

  • 第6题:

    北魏均田制实行后,文献中出现了“庄园”一词,被指圈占的成片土地。唐代均田制实行后,“庄园”一词的使用更普遍。这反映了均田制实行后()

    A井田制得以恢复

    B不存在土地私有现象

    C仍存在土地集中现象

    D庄园由中央集中管理


    C

  • 第7题:

    均田制的瓦解是在()。

    • A、西汉
    • B、东汉
    • C、魏晋南北朝
    • D、唐代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北魏首创均田制,隋至唐初一直沿用。均田制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是()

    • A、众人集体生产
    • B、田庄规模生产
    • C、个体农户耕作
    • D、官府募民耕作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隋朝实行的土地制度是()

    • A、井田制
    • B、假田制
    • C、均田制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正确答案: (1)内容:
    1)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各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老男、笃疾、废疾各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丁男和十八岁以上中男以外的人作户主的,则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民户原有的永业田,在不变动所有权的前提下,计算在已受田内,充抵应受的永业、口分额。
    2)有封爵的贵族和五品以上职事官、散官,可以依照品级请受永业田五顷至一百顷。道士受口分田三十亩,女冠受口分田二十亩。僧尼受田与道士、女冠同。官户受田按百姓口分之半请受。工商业者在宽乡地区,可以请受永业、口分田,其数量为百姓之半。
    3)庶民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以及犯罪流徙的,准许出卖永业田。官僚的永业田和口分田都可以买卖。土地买卖要想官府登记。
    (2)特点:
    1)唐代均田制最突出的变化是土地买卖限制进一步放松。
    2)唐朝对授田的年龄与授田对象有调整,增加了对其他社会成员特别是非农人口的授田内容。
    3)唐朝初期一般百姓授田不足的想象已经存在了各地土地占有状况不一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北魏均田制的评价。

    正确答案: 北魏均田制在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在历史上的作用为学者所关注,主要有两种观点:
    (1)充分肯定说。这种观点认为,均田制构成了北魏土地关系的主体,并与当时的生产力性质相适应,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在总体上应加以肯定。但以均田思想为指导的均田制,也有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
    (2)评价不能过高说。这种观点认为,北魏均田制并未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也没有把土地授给农民。均田制的实施要求对大量的从各方面俘虏来的不同民族的人口,一律强迫进行农业生产,这对鲜卑人来说,对其他落后部落来说,都有进步推动作用,但其对人口的俘掠、屠杀、压迫、剥削,也给所有被征服者带来灾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均田制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第一,关于授田的规定。北魏将土地分为露田、麻田、桑田及宅地四种,每种土地的分配规定有所不同。
    第二,还田的规定。“老免”与“身没”是还田的基本规定。对于露田与麻田,必须按照前述规定还田。桑田(或榆田)“皆为世业,终身不还”。
    第三,授田与还田的特殊规定。第四,官吏的公田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均田制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第一,关于授田的规定。北魏将土地分为露田、麻田、桑田及宅地四种,每种土地的分配规定有所不同。
    第二,还田的规定。“老免”与“身没”是还田的基本规定。对于露田与麻田,必须按照前述规定还田。桑田(或榆田)“皆为世业,终身不还”。
    第三,授田与还田的特殊规定。第四,官吏的公田规定。

  • 第14题:

    试述唐朝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参考答案:均田制是唐朝前期的主要土地制度,租庸调制是与之相适应的赋税制度。武德七年(624),高祖李渊颁布均田令和赋税令,标志着这两种制度的确立。
    (1)均田制。唐制:丁男(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中男(十六岁至二十岁)可授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口分田不许买卖,丁男老(六十岁以上)时,政府收回五十亩,依然可以保留口分田三十亩、永业田二十亩,丁男死后,政府收回口分田,允许永业田传子孙;不是户主的老男、笃疾、废疾者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各给口分田三十亩。均田制之所以能够实施,是由于唐建之初,政府掌握了一定数量的无主荒地,所以能够在局部范围内实施均田。但是,政府掌握的土地毕竟有限,而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的加剧,政府显然没有足够的土地授给农民,只是徒有其名罢了。这并不是说均田制一无是处,它的意义在于能够一定程度的抑制世家大族兼并土地,短期内维持小生产者的稳定性。
    (2)租庸调制。租即为田租,庸相当于人头税,调则是徭役。唐制:凡授田民(不管是否足额授给),每丁纳粟二斛为租;绢二丈、棉三两或者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是为调;每丁服徭役岁二十日,若不应役,每日折绢三尺或折布三尺七寸五分,这种折绢或布的代役金,称之为“庸”。除此以外,临时加役十五日,免其调;加三十日,则租调全免。租庸调制是唐王朝剥削均田农民的主要方式,虽然对农民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但是这种相对灵活的赋役制度有力的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经济的发展。

  • 第15题:

    北魏首创均田制,隋至唐初一直沿用。均田制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是( )。


    A.众人集体生产

    B.田庄规模生产

    C.个体农户耕作

    D.官府募民耕作

    答案:C
    解析:
    均田制下仍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所以是个体农户耕作这一生产经营形式。

  • 第16题:

    下列关于均田制的描述中,正确的一项是()

    A.均田制创制于魏晋时期
    B.是府兵制的经济基础
    C.是国家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
    D.其最根本的受益者是农民

    答案:B
    解析:
    均田制是北魏孝文帝时期的改革内容之一,名为均田,实际上是基本保持原有的土地占有不均的状况不变,实际受益的是大族地主,他们用隐瞒土地的手段对付政府,同时又因为拥有大量的奴婢和耕牛,能获得更多的土地。

  • 第17题:

    均田制


    答案:
    解析:
    均田制是我国古代土地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考生应注意将其放在古代土地制度的沿革中一并掌握,同时也作为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可能在简答或材料分析题中出现。

  • 第18题:

    历史学家武建国先生指出:“均田制的最后废弛,不复再现,并非完全是由于国家无田可授,其真谛,乃是庶族地主的发展壮大,土地私有制的日益发展和深化。”这一分析旨在说明()

    • A、“两税法”的实施是“均田制”实施的必然结果
    • B、“均田制”的瓦解是“两税法”实施的必然结果
    • C、封建经济的迅速发展是“均田制”瓦解的主因
    • D、庶族地主势力壮大是导致“两税法”实施的主因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下列关于均田制的叙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
    • B、均田制是府兵制和募兵制实行的经济基础
    • C、均田制就是国家强行把地主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
    • D、均田制下根本的受益者是农民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租庸调法是唐初颁布的,随着均田制的瓦解,为两税法所取代。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问答题
    唐朝均田制、租庸调、府兵制的内容和作用。

    正确答案: (1)均田制。内容:唐朝均田令规定,18岁以上的男子受田100亩,其中,20亩称永业田,可留给子孙耕种;80亩称口分田,受田人死后要交还国家。永业田和口分田,一般不许买卖。还受给相当数量的永业田、职分田给贵族官僚。作用:均田制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条件。
    (2)租庸调法。内容:受田男子每年向国家交谷物2石,叫做“租”;交纳绢2丈、绵3两,或布2丈2尺、麻3斤,叫做“调”;壮年男子每年服役20天,不去服役的可纳绢代役,叫做“庸”。作用:赋役比前代有所减轻,特别是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时,有利于农业生产。
    (3)府兵制。内容:唐朝的府兵制是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制度。府兵的基本单位叫折冲府,所领的府兵叫卫士。卫士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操练,不纳租调,不服徭役,但要轮流到京城宿卫,或到边境戍守。遇到战争要自备衣粮器械,应召出征。领兵将领都是临时委派,战争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作用:有利于防止将帅专兵跋扈,40%的折冲府集中在关中一带,使朝廷拥有雄厚的军事力量,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唐朝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正确答案: 均田制是唐朝前期的主要土地制度,租庸调制是与之相适应的赋税制度。武德七年(624),高祖李渊颁布均田令和赋税令,标志着这两种制度的确立。
    (1)均田制。唐制:丁男(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中男(十六岁至二十岁)可授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口分田不许买卖,丁男老(六十岁以上)时,政府收回五十亩,依然可以保留口分田三十亩、永业田二十亩,丁男死后,政府收回口分田,允许永业田传子孙;不是户主的老男、笃疾、废疾者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各给口分田三十亩。均田制之所以能够实施,是由于唐建之初,政府掌握了一定数量的无主荒地,所以能够在局部范围内实施均田。但是,政府掌握的土地毕竟有限,而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的加剧,政府显然没有足够的土地授给农民,只是徒有其名罢了。这并不是说均田制一无是处,它的意义在于能够一定程度的抑制世家大族兼并土地,短期内维持小生产者的稳定性。
    (2)租庸调制。租即为田租,庸相当于人头税,调则是徭役。唐制:凡授田民(不管是否足额授给),每丁纳粟二斛为租;绢二丈、棉三两或者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是为调;每丁服徭役岁二十日,若不应役,每日折绢三尺或折布三尺七寸五分,这种折绢或布的代役金,称之为“庸”。除此以外,临时加役十五日,免其调;加三十日,则租调全免。租庸调制是唐王朝剥削均田农民的主要方式,虽然对农民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但是这种相对灵活的赋役制度有力的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经济的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均田制?

    正确答案: 均田制是中国北魏至唐中叶的一种土地制度,对农民实行计口授田,对皇室、贵族、勋臣和官吏按等级分配土地和奴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北朝的均田制的主要经济思想。

    正确答案: 北魏均田制将土地分为露田、桑田、麻田、宅地四种,每种的的分配有具体规定。露田规定,诸男夫年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女二十亩。因一般采取休耕法,故受倍田。倍田的作用,平时可作休耕之田,在人口变动时,可作为调整分配额的贮备土地。麻田,政府规定在产麻区,男子十亩,女子五亩,桑田,男子二十亩,女子不授。麻田与桑田均入倍田分。桑田不还,而露田年老及身没其还田。均田制反映的经济思想主要有。
    第一,与西晋占田制相比要细致、周到。均田制规定奴婢受田依良,肯定了使用奴婢进行农业生产的合法性,奴婢便向农奴转化。
    第二,均田制既想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也想解决国家的财政问题。受田年龄与课税年龄相同,还田即不交税。均田制将租税的缴纳与否与土地的还受完全结合起来,确定了土地使用者与政府之间的直接依赖关系。第三,均田制并不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均田制一方面要以自己占有小块土地的诱惑使流亡农民不再沧为豪强的隐户与使一些隐户脱离地主成为政府的编户;另一方面,也使拥有大量奴婢的大地主继续占有大量土地并租税方面获得各种优待。
    第四,劳动力对土地依附紧密。劳动力愈依附于土地则封建经济制度愈巩固。均田制加强劳动力对土地的依附表现在:一按劳动生产能力的高低分配田亩,随劳动力的存在与否以为还受土地的依据。二是对官僚地主占人土地的规定也不象西晋占田制那样以官爵高低为标准,而是以实际拥有的奴婢人数为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