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已年满15岁,就甲担任代理人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可以为法定代理人B、可以为委托代理人C、不能为法定代理人D、不能为委托代理人E、不能为指定代理人

题目

甲已年满15岁,就甲担任代理人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可以为法定代理人
  • B、可以为委托代理人
  • C、不能为法定代理人
  • D、不能为委托代理人
  • E、不能为指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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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
    B.李某为王某离婚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可以不亲自出庭
    C.周某为郑某的“全权代理”诉讼代理人,故周某可以代为上诉
    D.甲作为未成年人乙的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因成年而取得诉讼行为能力,甲可以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

    答案:A,B,C,D
    解析:
    考察委托代理人的权源和权限。法律并未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A错误。有代理人后本人可以不亲自出庭,但离婚诉讼除外。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B错误。委托书中仅有“全权代理”等表述,无具体授权的,仍视为“一般授权”,不能行使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事项的程序性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C错误。委托代理人一定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授权,无法自动转为委托代理人。

  • 第2题:

    甲( 8 岁)名下有一套房产。下列人员中,在处分房产时可以作为甲的法定代理人的有

    A.甲的父亲
    B.甲的祖父
    C.甲的舅舅
    D.甲的继母

    答案:A,B
    解析:
    《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A、B项正确。继父母子女之间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发生拟制血亲关系,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后具有与自然血亲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甲的继母有可能成为甲的监护人,所以D选项正确。

  • 第3题:

    甲、乙公司已进入稳定增长状态,股票信息如下:

    下列关于甲、乙股票投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股票股利收益率相同
    B.甲、乙股票股价增长率相同
    C.甲、乙股票资本利得收益率相同
    D.甲、乙股票期望报酬率相同

    答案:D
    解析:
    根据固定增长股利模型,可以得到 R=D1/P0+g=股利收益率+股价增长 率,由于股利的增长速度也就是股价的增长速度,因此,g 可以解释为股价增长率或资 本利得收益率,所以甲、乙股票的股价增长率和资本利得收益率不相同,选项 BC 错误。 甲股票的股利收益率=0.75×(1+6%)/15=5.3%,乙股票的股利收益率=0.55×(1+8%)/18=3.3%,选项 A 错误。甲股票的期望报酬率=5.3%+6%=11.3%,乙股票的 期望报酬率=3.3%+8%=11.3%,选项 D 正确。

  • 第4题:

    在甲故意伤害乙案中,甲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乙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甲发问,孙律师无权向甲发问
    D、赵律师应以甲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乙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而按照《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见,A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所以,B正确,符合题意。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故此,C表述错误。按照刑事诉讼原理,诉讼代理人并非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不得违背被代理人意志;而辩护人则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门机关约束。因此,D表述错误。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刘某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宏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蔡某担任甲公司代理人,但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不得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B、李某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C、经甲公司书面同意,蔡某可以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
    D、律师事务所不得与甲公司维持委托关系

    答案:A,B,C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 第6题:

    代理人甲所订立的下列合同中,效力待定的有( )。

    A.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将乙的一台塔吊卖给自己
    B.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卖出一台塔吊,该塔吊由甲以丙的名义买入
    C.代理人甲与买受人丁串通,将被代理人乙的一台塔吊低价卖给丁
    D.代理人甲在被代理人乙收回代理权后,仍以乙的名义将乙的塔吊以市场价卖给知情的戊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B: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对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2)选项C: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选项D:戊是简单知情(而非恶意串通),且塔吊以市场价格转让并不损害乙的利益,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
    本题考查:代理

  • 第7题:

    在没有乙建筑公司委托的情况下,甲某却以乙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丁水泥供应商订购了一批水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

    A、甲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
    B、甲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该合同无效
    C、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甲某有代理权,该合同才成立
    D、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甲某有代理权,如果乙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甲某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一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第8题: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钱某聘请律师甲为其辩护人,被害人沈某委托律师乙为其诉讼代理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律师甲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 B、律师乙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 C、律师甲在侦查阶段有权要求查阅案卷
    • D、律师甲在侦查阶段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将乙的一台塔吊卖给自己
    • B、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卖出一台塔吊,该塔吊由甲以丙的名义买入
    • C、代理人甲与买受人丁串通,将被代理人乙的一台塔吊低价卖给丁
    • D、代理人甲在被代理人乙收回代理权后,仍以乙的名义将乙的塔吊卖给戊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原是甲市A区法院法官,2005年11月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11月11日辞去法院的工作并向甲市司法局申请执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不能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执业

    B

    不能承办其女儿所任法官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C

    在2008年11月11日以后才能到A区法院出庭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D

    在2008年11月11日之前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在县城工作,乙年满14周岁,精神病人。乙在父母死后暂住叔父丙家。甲、丙就担任乙的监护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则乙的监护人(  )。
    A

    只能是丙

    B

    只能是甲

    C

    由乙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担任

    D

    由甲与丙共同担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本案中,乙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且父母双亡,因此只能由其兄甲担任其监护人。

  • 第12题:

    多选题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是甲的代理人,丙是乙的代理人

    B

    乙委托丙后,就不再是甲的代理人

    C

    乙和丙共同就丙的行为对甲负责

    D

    丙虽然不是甲选任的,但代理行为效果归属于甲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民法总则》第169条第2、3款规定,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本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即转委托代理经本人授权或追认的,第三人即成为本人之代理人,其代理行为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若未获本人授权或追认的,第三人实际成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其行为效果由代理人承受。本题中,乙委托丙代买海鲜的行为满足上述规定,无需被代理人甲同意或追认,乙丙均是甲的代理人,丙的代理行为效果直接归于甲,乙仅就丙的选任及其指示承担责任,而非与丙就其行为对甲负责。

  • 第13题:

    甲丧妻后与9岁的儿子乙在某村相依为命,后甲因受刺激而成为精神病人,甲、乙均无其他近亲属,甲有一堂兄丙愿意作乙的监护人,但不愿意承担对甲的监护责任,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不能担任乙的监护人
    B:丙欲担任乙的监护人,必须同时担任甲的监护人
    C:丙欲担任乙的监护人,必须经甲所在单位或者乙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
    D:人民法院应当指定甲的堂兄担任甲的监护人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丙担任乙的监护人并不以同时担任甲的监护人为条件。因此,B项错误。另依《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第3款规定:没有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因此,D错误。

  • 第14题:

    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
    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根据《最高法解释》第529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审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据此,A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0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B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530条第2款、第3款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无异议的,法庭调查可以简化。”据此,C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531条规定:“对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A。

  • 第15题:

    甲是某学校学生,一日在上学路上,看到某地痞乙正在欺负一女生,就急忙跑过去,对乙说:“你再不停手我就要报警了。”乙心里害怕,准备离开,甲趁其不备,抓起地上一砖头向乙砸去,致乙头部受伤,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C.甲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D.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适当的责任

    答案:C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侵权行为人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正当防卫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否则不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乙听到甲的警告后,放弃侵害行为,正准备离开,此时非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甲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16题:

    在甲故意伤害乙案中,甲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乙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甲发问,孙律师无权向甲发问
    D.赵律师应以甲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乙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B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而按照《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见,A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所以,B正确,符合题意。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故此,C表述错误。按照刑事诉讼原理,诉讼代理人并非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不得违背被代理人意志;而辩护人则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门机关约束。因此,D表述错误。

  • 第17题:

    甲、乙公司已进入稳定增长状态,股票信息如下:


    下列关于甲、乙股票投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股票预期股利收益率相同
    B.甲、乙股票内部收益率相同
    C.甲股票内部收益率高
    D.乙股票内部收益率高

    答案:B
    解析:
    甲股票股利收益率=D1/P0=0.75×(1+6%)/15=5.3%,乙股票股利收益率=0.55×(1+8%)/18=3.3%,选项A错误。甲股票内部收益率=5.3%+6%=11.3%,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乙股票内部收益率=3.3%+8%=11.3%,选项B正确。

  • 第18题:

    甲乙两个企业就某商品的销售进行合同谈判,谈判期间乙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关于甲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
    C、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甲的行为并未侵犯乙的商业秘密,未构成侵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或者虽已成立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造成确信该合同有效成立的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该责任一般发生在订立合同阶段。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应具备如下条件:(1)该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2)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3)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A选项的干扰度较低。本题甲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C选项正确。

  • 第19题: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楼盘建筑施工合同,后乙经甲同意,将部分的管道安装工作交由丙建筑施工公司来做,并签订有书面合同。后经验收,丙所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严重不合格,乙所完成的工作也有重大的瑕疵,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丙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丙只需向乙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无须向甲承担任何责任
    • B、丙虽然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是丙仍然要就乙对甲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C、由于乙已将管道安装的工作交由丙来做,对此,甲知情而且已表示同意,因此直接由丙对甲就此项工作负责,乙对此无需负责,乙只就其他工作向甲负责即可
    • D、丙需向乙就它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起诉请求与丈夫离婚,在诉讼过程中,甲和乙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甲和乙解除婚姻关系,甲分得存款,乙分得房屋,甲和乙的共同债务由其担任董事长的儿子丙承担。关于本案的调解结果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甲分得存款,乙分得房屋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
    • B、本案中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了诉讼请求范围,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 C、甲和乙的共同债务由其担任董事长的儿子丙承担,法院应当准许
    • D、甲和乙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后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已工作,乙年满12岁,弱智。乙在父母死后一年内住在叔父丙家。现甲、丙均不愿担任乙的监护人,依照《民法通则》,乙的监护人应是()。

    • A、甲
    • B、丙
    • C、甲或丙
    • D、乙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已工作,乙年满12岁,弱智。乙在父母死后一年内住在叔父丙家。现甲、丙均不愿担任乙的监护人,依照《民法通则》,乙的监护人应是()。
    A

    B

    C

    甲或丙

    D

    乙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B

    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

    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

    D

    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高法解释》第529条第2款规定,审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
    B项,《高法解释》第528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本案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而不是可以。
    C项,《高法解释》第530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
    D项,《高法解释》第531条规定,对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的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作出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的决定。②被申请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被申请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同时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③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据此,对于该案,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