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承包地上种植活立木(商品乔木)如何确权登记?”相关问题
  • 第1题: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地的地块和面积中予以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据实测量进行确权登记。

  • 第2题:

    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村民小组合并前各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不一致的,登记中不要求在合并后的村民小组范围内统一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应根据合并前各村民小组的实际人均面积标准,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合村并居的参照此规定。

  • 第3题:

    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可部分恢复的,按恢复后的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 第4题: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据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 第5题: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颁证?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要报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参照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予以登记颁证。颁证时应严格审查发包程序和承包合同,对于合同显失公平或者未经公开民主讨论等非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不予登记颁证。

  • 第6题:

    在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1)本着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条底线,根据国发〔2004〕28号、林发明电〔2004〕15号文件要求,对在基本农田范围栽植的林木(苗木、花卉)林业部门不予规划设计、不予任何补助、不纳入森林资源统计、不发《林权证》;
    (2)农民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由于土地性质是耕地,所以也不发林权证。

  • 第7题:

    对土地集体所有权有争议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先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 第8题:

    问答题
    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可部分恢复的,按恢复后的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在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1)本着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条底线,根据国发〔2004〕28号、林发明电〔2004〕15号文件要求,对在基本农田范围栽植的林木(苗木、花卉)林业部门不予规划设计、不予任何补助、不纳入森林资源统计、不发《林权证》;
    (2)农民承包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林木,由于土地性质是耕地,所以也不发林权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农户自留地、承包地上栽植林木是否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属非林地,不在改革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地的地块和面积中予以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据实测量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承包地上种植活立木(商品乔木)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1)本着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条底线,根据国发(2004)28号、林发明电(2004)15号文件要求,对在基本农田范围栽植的林木(苗木、花卉)林业部门不予规划设计、不予任何补助、不纳入森林资源统计、不发放《林权证》。
    (2)农村居民自留地上种植林木,在确保土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予以确认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予以颁发《林权证》。
    (3)农村居民承包地种植林木原则上不予以确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农户在承包地上建房,其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农户在承包地上建房,有批准手续的按“一户一宅”的原则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

  • 第14题:

    在城镇落户的承包户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虽然已经迁入城镇落户并居住,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

  • 第15题:

    土地经统一规划整理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整理了的承包土地和农村土地流转以后受让方统一规划整理了的土地,应按土地整理或流转以前涉及的农户承包关系,重新测量,经组内农民大会讨论决定,可按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确权到户后进行登记,也可在整理后的地块图上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面积和四至后进行登记。此种情况的登记,既要尊重农民意愿,也不得改变已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

  • 第16题:

    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实际经营面积超过承包合同约定面积的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以承包合同约定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 第17题:

    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

  • 第18题:

    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 第19题:

    问答题
    农户家庭承包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对确权登记前已经分户经营的承包地如何登记颁证?

    正确答案: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对于确权登记以前已经实行分户经营的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分户并申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当分别签订,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变更手续。分户经营被当事人认可或接受的,可以按照分户后各户对土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据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农户在承包地上建房,其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农户在承包地上建房,有批准手续的按“一户一宅”的原则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