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某欠姜某10万元,多次催讨不还。姜某便纠集白某、杜某二人前往易某家中将其骗到自己开来的车上,驶往邻省一朋友家中。次日电话告知易某的妻子,拿30万元赎人。在拘禁期间,因怕易某被人发现,将其藏匿于轿车后备厢内,后易某因窒息死亡。姜某、白某、杜某三人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非法拘禁罪C、绑架罪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题目

易某欠姜某10万元,多次催讨不还。姜某便纠集白某、杜某二人前往易某家中将其骗到自己开来的车上,驶往邻省一朋友家中。次日电话告知易某的妻子,拿30万元赎人。在拘禁期间,因怕易某被人发现,将其藏匿于轿车后备厢内,后易某因窒息死亡。姜某、白某、杜某三人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 B、非法拘禁罪
  • C、绑架罪
  •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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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该支付令应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
    A.制作支付令的法院 B.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
    C.张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D.李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执行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根据这一规定,支付令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受理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支付令的执行,根据哪个法院制作支付令,哪个法院执行的规则,因此BCD不当选,A项正确。

  • 第2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如张某对支付令不服,下列哪个理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A.该债权不存在 B.该债权数额的大小
    C.李某对还款时间的异议 D.李某对还款方式的异议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支付令的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此处异议包括实体内容,如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债务数额的大小等问题,而不包括还款时间等程序性问题。

  • 第3题:

    吴某饲养的一头马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吴某便将该马抛至野外。姜某将马牵回家,并寻找失主。吴某告诉姜某,他不要这马了。姜某多方请兽医给马治病,4个多月后,马恢复了健康。姜某遂以2500元的价格将马卖给了王某,吴某要求姜某将卖马款还给自己。姜某不允,吴某遂起诉到法院,称姜某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马款应归自己。
    请问:
    (1)在本案中,谁拥有马的所有权?
    (2)姜某卖马所得是否为不当利益,为什么?
    (3)该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在吴某抛弃马之前,吴某享有马的所有权;自姜某捡到马至将马卖给王某期间,姜某享有马的所有权;王某自将马买下后享有马的所有权。
    (2)不是。因为姜某是马的所有人,有权处分其所有权。
    (3)吴某已经丧失马的所有权,姜某卖马所得不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当的处分所有物的行为,因此吴某无权起诉姜某返还卖马所得。

  • 第4题:

    沈某雇姜某、程某为其建房。某日,姜某、程某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沈某索赔,沈某答曰系姜某、程某造成的损害,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某、程某则认为自己是沈某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雇主
    B.由姜某、程某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C.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D.由沈某、姜某、程某负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用人单位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5题:

    姜某,中共党员,某国有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间,姜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交给其堂弟的民营公司经营,使其获利20万元。其间,姜某的妻子先后三次收受其堂弟所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姜某对此知道。请问:(1)姜某的行为包含了几个独立的具体违纪行为?(2)对姜某应按什么性质来处理?


    正确答案: (1)姜某的行为包含两个独立的具体违纪行为,即“将本单位的赢利业务交由其亲属经营”和“为他人谋取利益家庭成员收受财物”。
    (2)由于两个行为之间有明显的因果关系,进而结合为一个独立的违纪行为,即受贿。因此,对姜某的行为不适用合并处理,应按受贿定性处理。

  • 第6题:

    姜某,男,43岁。吕某,15岁,某中学学生。姜某多次威胁吕某让其在公共汽车上盗窃,并拿出盗窃钱财中的一小部分给吕某。截至案发时,吕某共盗窃403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姜某和吕某的行为属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 B、姜某虽然有威胁他人实施盗窃,但本人并未实施,因此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 C、对姜某应当按照盗窃处罚
    • D、吕某在姜某的胁迫下实施盗窃,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如果本案中国家赔偿成立,则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A、姜某
    • B、姜某所在的派出所
    • C、姜某所属的公安局
    • D、姜某和其所属的公安局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姜某因大量贩卖假冒知名品牌皮包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亲属立刻聘请该领域著名律师许某为其代理。下列各项要求当中,许律师不可以答应的是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

    • A、姜某朋友熊某希望可以和许律师一道会见姜某
    • B、姜某外甥希望许律师在会见姜某时为其带去人民币2万元
    • C、姜某妹妹希望许律师在会见时顺便为其捎去衣服两件
    • D、姜某哥哥得知承办此案的万检察官是许律师的大学同学,希望许律师代为疏通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王某欠张某30万元久拖不还,就是不还。张某为了索要债务,索性将王某囚禁起来,关押到某地下室36小时,逼迫王某还了钱。张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多选题
    以下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是(  )。
    A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期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又按照市场价格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栋大楼作为办公楼,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乙公司的购买行为

    B

    张某欠王某2万元钱一直不还,张某收养了一名孤儿,王某催讨欠款时,张某称自己要养孩子,没钱还给王某,王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的收养行为

    C

    李某欠赵某1万元钱一直不还,称自己没钱还,孙某要赠送李某1万元,李某拒绝了孙某的赠送,赵某是否有权撤销李某拒绝赠送的行为

    D

    周某欠吴某5万元钱一直不还,称自己没钱还,周某的父亲去世后,周某声明放弃继承,吴某是否有权撤销周某放弃继承的行为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只有当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才能撤销,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力,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满足。乙公司购买丙公司房产的行为,有相当的对价,因此乙公司并未减少清偿资力,所以甲公司无权撤销
    BCD三项,撤销权不适用于身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债权人方能撤销。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因此,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以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撤销权的标的。

  • 第11题:

    问答题
    郑州的陈某在征得妻子姜某书面同意后为其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10年,陈某为受益人。半年后陈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姜某外出散心时遇车祸死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沈某雇姜某、程某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路边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沈索赔,沈答日系姜、程造成的损害,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沈某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雇主

    B

    由姜、程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C

    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D

    由沈某、姜某、程某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用工责任。本案中,沈某是雇主,姜某、程某是雇工,受害人是小孩。所以由接受劳务一方沈某承担侵权责任。

  • 第13题:

    姜某的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年保险费为3000元。姜某发现当网约车司机收人不错,便用手机软件接单载客,后辞职专门跑网约车。某晚,姜某载客途中与他人相撞,造成车损10万元。姜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

    A.保险合同无效
    B.姜某有权主张约定的保险金
    C.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险合同。 本题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选项A、B、C:将私家车当作网约车使用,属于危险程序显著增加的情形,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仅在一定条件下导致保险人不承担责任,A、B错误,C正确。选项D: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D项错误。

  • 第14题:

    下列情形成立敲诈勒索罪既遂的是(不考虑数额)

    A.甲得知公务员姜某受贿事实,便向姜某勒索财物,否则就向纪检委告发。姜某便给了甲10万块钱
    B.乙是回龙观一霸,在路上拦住赵某和其子说: “拿钱来,不然明天开始见你和你儿子一次打一次。”赵某害怕便给了乙随身携带的1万元钱
    C.胡某欠丙50万一直不还,丙发短信给胡某说: “再不还钱,杀你全家。”胡某被迫归还
    D.丁威胁段某支付1万元,段某实际上是东三省黑社会老大,很欣赏丁的勇气,便给了丁l万元

    答案:A,B
    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尽管甲可以向有关机关告发,但不能将此作为敲诈的手段,即以合法内容相威胁谋取非法利益的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A选项成立敲诈勒索罪,当选。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如果不满足犯罪人要求,暴力威胁是否会当场实现,如果会当场实现便是抢劫;如果并非当场实现,即受害人有一定选择自由,就是敲诈勒索罪:乙的暴力和取财行为不具有当场性,因此属于敲诈勒索罪。B选项当选。敲诈勒索罪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索要债务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一C选项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选。敲诈勒索是通过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丁的行为不会让对方产生恐惧,对方也不是基于恐惧交付财物,所以是敲诈勒索罪(未遂)。D选项不属于敲诈勒索罪既遂,不选。

  • 第15题:

    某女姜某经常被隔壁邻居鲁某性骚扰却不敢声张。某日姜某听说住在前院的肖某是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病患者,便心生一计。当晚姜某将肖某骗到自己家,为其化妆打扮,之后将其送到鲁某门口,并在敲门后离开。鲁某打开门后看见肖某在门外,有几分姿色,遂把其拉到自己的家中将其奸淫。经查:鲁某知道肖某可能是精神病患者。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姜某不构成犯罪,鲁某构成强奸罪
    B.姜某不构成犯罪,鲁某也不构成犯罪
    C.姜某和鲁某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D.姜某构成鲁某强奸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依据《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项规定: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明知”并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的知道,只要行为人知道可能是就可以了。因此鲁某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强奸罪,而且其以为自己是在独立的实施犯罪,而对于姜某实施帮助的行为毫不知情,所以对于鲁某来说其只是构成单独犯罪,否则若将姜某的行为也归责于鲁某将会导致明显的不公平。因此姜某和鲁某构成强奸罪共同犯罪的说法并不准确。尽管姜某与鲁某之间没有通谋,但是姜某作为片面帮助人其主观上不仅明知自己是在进行犯罪行为,而且也明知自己是在与他人一起进行犯罪行为,片面共犯人的这种心理态度符合共同犯罪故意的特征和要求。而在客观方面,片面共犯人姜某虽未实施符合强奸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她确实实施了非实行的犯罪行为,这种非实行行为与鲁某的行为一起造成了结果的发生,其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让姜某对鲁某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是完全合适的。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姜某这种情形构成片面帮助犯,目前通说对于片面帮助犯的存在持肯定意见。在本案中,对于片面帮助犯正确的表述方式是:姜某构成鲁某强奸罪的共犯,鲁某不与姜某构成共犯。故只有D项正确。

  • 第16题:

    民警姜某下班回家,见其妻子正与邻居因琐事争吵,便拔出手枪威胁邻居,不料手枪走火打伤邻居,对此损害()。

    • A、应由姜某与其所在的公安机关共同负责
    • B、应由姜某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
    • C、应由姜某所在公安机关负责,再向姜某追偿
    • D、应由姜某个人负责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姜某要求吕某到超市为他偷窃日用品、食品等,吕某偷窃后交给姜某,姜某给吕某一点零用钱,作为对吕某的奖励。而如果吕某稍有不满或者不愿偷窃,姜某便会拳脚相加,并威胁他如果不继续为其偷窃,就剁其双手。吕某共为姜某盗窃2次,盗窃财物价值共计约人民币8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姜某和吕某的行为属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B、姜某和吕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C、姜某胁迫他人实施盗窃行为,应从重处罚
    • D、吕某在姜某胁迫下实施盗窃行为,应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正确答案:A,C,D

  • 第18题:

    民警姜某下班回家,见其妻子正与邻居因琐事争吵,便拔出手**威胁邻居,不料手**走火打伤邻居,对此损害()。

    • A、应由姜某与其所在的公安机关共同负责
    • B、应由姜某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
    • C、应由姜某所在公安机关负责,再向姜某追偿
    • D、应由姜某个人负责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姜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姜某恐此牛得的是传染病,遂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经过此地发现此牛并拉回家中,经治疗和喂养,此牛竟成为一头高产奶牛。姜某听说此事,要求刘某将牛还给他,刘不允。按照法律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奶牛归刘某所有
    • B、奶牛归刘某所有,但要向姜某支付奶牛的折价款
    • C、奶牛归姜某所有,但姜某应向刘某支付奶牛的医疗、饲养等费用
    • D、奶牛归姜某所有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沈某雇姜某、程某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路边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沈索赔,沈答日系姜、程造成的损害,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沈某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雇主
    • B、由姜、程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 C、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 D、由沈某、姜某、程某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问答题
    2007年,A县居民汤某与B县居民姜某做过一笔生意,姜某欠汤某12万多元货款。姜某于2008年3月打下一张欠条后,就以种种理由迟迟不愿再还所欠款项。2009年12月,汤某得知姜某在A县暂住,遂找到其在县公安局工作的朋友李某,请李某以县公安局名义帮其催还欠款。同年12月15日,A县公安局干警李某等找到姜某,向姜某索要欠款。遭到拒绝后,李某等将姜某强行带回公安局,并以诈骗罪对姜某给予刑事拘留。两天后,A县公安局在责令姜某交出5万元现金,并扣押其“捷达”牌小轿车后将姜某释放。姜某获释返回B县后,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公安局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A县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问:(1)此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请说明理由。(2)本案中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党员姜某为某高校主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校长,2005年4月,姜某受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陈某所托,要求该校行政处处长杨某帮忙,在该校工程招标过程中对陈某予以“照顾”,后杨某将标底透露给陈某使其中标。2006年初,陈某以拜年为名送给姜某人民币3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姜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

    姜某要求该校行政处长对陈某予以照顾,并收受陈某所送钱财,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

    B

    姜某的行为构成斡旋受贿错误

    C

    陈某以拜年为名送给姜某钱财,姜某的行为构成收受礼金错误

    D

    姜某要求杨某对陈某的公司予以照顾,在姜的授意下,杨某将标底透露给陈某,使其公司中标。姜某的行为泄露了工作秘密,构成泄密错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市公安局刑警陆某在回家途中,迎面遇上喝醉酒的邻居姜某,陆某和姜某向来不合,看到姜某醉醺醺挡在路中央,因巷子狭小而无法通行,陆某更加厌烦,让姜某让路,姜某不允,两人随即发生争执,陆某一怒之下对姜某进行一顿拳打脚踢,将姜某打成了轻微伤。下列选项中对陆某的行为性质认定正确的是()。
    A

    陆某是公务人员,对姜某的损失免责

    B

    姜某自己有过错,对自己的身体损害与陆某共担

    C

    陆某应当对姜某的身体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D

    姜某与公务人员争执,陆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依法执行职务的免责。依法执行职务作为一种正当理由的抗辩,是指在公法领域,行为人履行法定职责,虽然给他人造成某种损害,但由于其行为的正义合法性,而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陆某虽然是公安机关的刑警,但回家途中并不算执行公务,因此,不能适用执行职务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