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男,43岁,某机械厂职工;吕某,男,18岁,某校高一学生。长期以来,姜某多次要求吕某在公共汽车上为其偷窃,每次所偷钱物均交给姜某,姜某会从中拿出一小部分给吕某,作为对吕某的奖励。而如果吕某稍有不满或不愿偷窃,姜某便会对其拳脚相加,并威胁他如果不继续为其偷窃,就剁去其双手。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吕某共为姜某偷得人民币463元。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A.姜某指使吕某盗窃,且采取打骂相逼的方式,以剁其双手相威胁,应以胁迫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B.吕某的行为应以盗窃行为处罚C.姜某胁迫他人违反治安管理

题目

姜某,男,43岁,某机械厂职工;吕某,男,18岁,某校高一学生。长期以来,姜某多次要求吕某在公共汽车上为其偷窃,每次所偷钱物均交给姜某,姜某会从中拿出一小部分给吕某,作为对吕某的奖励。而如果吕某稍有不满或不愿偷窃,姜某便会对其拳脚相加,并威胁他如果不继续为其偷窃,就剁去其双手。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吕某共为姜某偷得人民币463元。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

A.姜某指使吕某盗窃,且采取打骂相逼的方式,以剁其双手相威胁,应以胁迫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

B.吕某的行为应以盗窃行为处罚

C.姜某胁迫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应从重处罚

D.吕某的行为属于被胁迫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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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时年72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吕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1年,何某对吕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2年,何某突然不按照协议履行,吕某生病,何某也不管。吕某发现何某在忙药材收购和出售生意,于是主张解除协议。两年后,吕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吕某的遗产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全部归何某继承
    B.何某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吕某有权解除协议
    C.吕某解除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补偿何某在协议签订后第1年为照顾他支付的费用
    D.何某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吕某的遗产应当归集体组织或国家所有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遗赠扶养协议
    讲解:根据《继承法》第31条的规定,吕某可以与何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依据 《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因此B、C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结合题目所给的条件,可以判断D项是正确选项。

  • 第2题:

    吴某饲养的一头马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吴某便将该马抛至野外。姜某将马牵回家,并寻找失主。吴某告诉姜某,他不要这马了。姜某多方请兽医给马治病,4个多月后,马恢复了健康。姜某遂以2500元的价格将马卖给了王某,吴某要求姜某将卖马款还给自己。姜某不允,吴某遂起诉到法院,称姜某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马款应归自己。
    请问:
    (1)在本案中,谁拥有马的所有权?
    (2)姜某卖马所得是否为不当利益,为什么?
    (3)该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在吴某抛弃马之前,吴某享有马的所有权;自姜某捡到马至将马卖给王某期间,姜某享有马的所有权;王某自将马买下后享有马的所有权。
    (2)不是。因为姜某是马的所有人,有权处分其所有权。
    (3)吴某已经丧失马的所有权,姜某卖马所得不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当的处分所有物的行为,因此吴某无权起诉姜某返还卖马所得。

  • 第3题:

      侯某和吕某大学毕业后同时进入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工作。侯某特别喜欢这个工作,但吕某觉得房地产经纪是社会底层人干的活,对自己的职业前景缺乏信心。侯某一直开导和鼓励吕某,吕某才没有辞职。后来,两个人都取得了房地产经纪人资格。
      2016年,甲机构指派侯某和吕某分别办理经纪业务,侯某所承办业务的委托人是一位本地人,对方要求甲机构提供房屋出售的媒介服务。吕某所承办业务的委托人是一位外地人,对方要求甲机构以其名义出售一套高档住宅。在开展业务前,吕某要求委托人预付了20%的佣金,并约定如果未成交将退还佣金。1个月后,侯某和吕某所承办的两宗业务都完成了,侯某分别向委托人和购房人收取了佣金;吕某向委托人收取了另外80%的佣金,同时也向购房人收取了一定数量的佣金。

    3.关于吕某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吕某提供的是房地产信息居间服务
    B、 吕某提供的是房地产卖方代理服务
    C、 吕某出售住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
    D、 吕某可以代表甲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

    答案:B,C,D
    解析:
    B项,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案例中,吕某的委托人要求代理销售一高档住宅,其代理属于房地产卖方代理服务。C项,房地产经纪人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处理事务,房地产经纪人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本案例中,吕某接受委托人委托销售房屋,其间因销售房屋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委托人承担。D项,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乙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而不是房地产经纪人员,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必须由登记在该机构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在合同上签章。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章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是特定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的第二责任主体。本案例中,吕某是甲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可以代表甲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销售经纪服务合同。

  • 第4题:

    时年72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3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吕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1年,何某对吕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2年, 某突然不按照协议履行,吕某生病,何某也不管。吕某发现何某在忙药材收购和出售生意, 是主张解除协议。两年后,吕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吕某的遗产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全部归何某继承
    B.何某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吕某有权解除协议
    C.吕某解除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补偿何某在协议签订后第1年为照顾他支付费用
    D.何某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吕某的遗产应当归集体组织或国家所有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遗靨扶养协议
    讲解:根据《继承法》第31条的规定,吕某可以与何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依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巳支付的费用。因此B、C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结合题目所给条件,可以判断D项是正确选项。

  • 第5题:

    曹某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监狱服刑期间越狱逃跑,后逃窜到外地投靠故交吕某,吕某热情款待并外出置买酒肉,曹某生性多疑待吕某走后怀疑吕某会去公安机关告发,出于报复心理杀了吕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见吕家有不少值钱的东西就随手拿了现金珠宝而逃,路上遇见正返家的吕某,曹某一不做二不休,又杀死了吕某。曹某先后杀死吕某的妻子、儿子以及吕某的行为属于:

    A.继续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答案:B
    解析:
    曹某基于同一杀人的犯罪故意,实施数个独立的杀人行为,触犯的都是故意杀人罪,完全符合连续犯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