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3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欲向原告(某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以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由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今年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双方订立抵押合同后,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土地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担保。房地产公司便商请被告(某投资公司)作担保,而投资公司也同意作担保。同年6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代表投资公司在保证人一栏写下了“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条款,并签字盖章。房地产公司在获得借

题目

(二)

2003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欲向原告(某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以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由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今年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双方订立抵押合同后,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土地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担保。房地产公司便商请被告(某投资公司)作担保,而投资公司也同意作担保。同年6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代表投资公司在保证人一栏写下了“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条款,并签字盖章。房地产公司在获得借款以后,将资金挪作他用,因而在规定的还款期(第二年的6月1日)届至时不能还款。原告发现该土地上房地产公司设定了另外一个未登记的抵押后,为避免抵押实现受阻,遂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房地产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投资公司不同意,引发诉讼。人民法院将起诉状送达被告,在超过答辩期、举证期限届满的前一天,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

76、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规定,本案中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行为属于( )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E、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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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二)2003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欲向原告(某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以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由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今年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双方订立抵押合同后,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土地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担保。房地产公司便商请被告(某投资公司)作担保,而投资公司也同意作担保。同年6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代表投资公司在保证人一栏写下了“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条款,并签字盖章。房地产公司在获得借”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房地产公司与王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房地产公司招用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王某,并给建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房地产公司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B.房地产公司招用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王某,虽然建筑公司受到损害,但房地产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C.房地产公司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王某,并对建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房地产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虽然房地产公司招用了未解除劳动合同的王某,但对于建筑公司经济损失,房地产公司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75~79题。 2003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欲向原告(某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以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由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今年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双方订立抵押合同后,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土地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担保。房地产公司便商请被告(某投资公司)作担保,而投资公司也同意作担保。同年6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代表投资公司在保证人一栏写下了“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条款,并签字盖章。房地产公司在获得借款以后,将资金挪作他用,因而在规定的还款期(第二年的6月1日)届至时不能还款。原告发现该土地上房地产公司设定了另外一个未登记的抵押后,为避免抵押实现受阻,遂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房地产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投资公司不同意,引发诉讼。人民法院将起诉状送达被告,在超过答辩期、举证期限届满的前一天,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

    第75题: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规定,本案中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行为属于( )。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E.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D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故选D。

  • 第3题:

    2010 年8 月,公民甲某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某先支付房屋总价款100 万元的20%即20 万元,然后乙房地产公司将房屋交付甲某使用,在甲某付清全部房款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房地产公司,在甲某付清全部价款后,乙房地产公司负责给甲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2010 年10 月,甲某支付第一笔价款20 万元后,乙房地产公司便将其所购买住房的钥匙交给了甲某,甲某搬家人住。2011 年3 月,甲某支付了第二笔价款5 万元,此时房屋价格上涨,甲某所购房屋涨到120 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乙房地产公司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

    B.乙房地产公司可以获得房屋增值部分20 万元的收益

    C.乙房地产公司已向买受人甲某履行了交付义务

    D.甲某有权获得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依据《合同法》第134 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所有权保留条款,A 项正确。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总是同时发生的,尤其是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交付的时间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常常是不一致的,而依据《合同法》第163 条的规定,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 条第1 款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房地产公司将房屋钥匙交给甲某,即可认定其完成了交付义务,其后房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 (20 万元的孳息)依法应归属于买受人甲某,故B 项错误,C、D 项正确。

  • 第4题: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天津某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采购合同,总金额为20万元。合同签订后1个月,由于建材市场价格上涨,建材公司通知房地产公司加价50%,否则将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立即向被告发出通知。被告建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交了答辩状。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原告和被告在纠纷发生后曾经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但直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均未申明有仲裁协议,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B.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
    C.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因此,本题中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案,A项符合题意。

  • 第5题:

    某房地产公司因项目建设的需要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要定期向银行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并改变了部分借款用途。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地产公司()。

    A、要求返还利息
    B、提前收回贷款
    C、签订附加合同
    D、继续发放贷款

    答案:B
    解析:
    2018新教材P162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房地产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银行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或者解除合同。题中A、C、D与其不符,只有B为正确答案。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第6题:

    W房地产公司拟在某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进行销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土地既可以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也可以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B.W房地产公司必须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W房地产公司建成商品房销售时,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仍归该房地产公司所有
    D.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为70年,期满后自动续期
    E.W房地产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交付一定的出让金

    答案:B,D,E
    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设立在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但后者须是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或乡(镇)村企业建设的目的,且须满足法定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的取得是有偿的。

  • 第7题:

    某房地产公司因项目建设的需要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要定期向银行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并改变了部分借款用途。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地产公司()。

    A.要求返还利息
    B.提前收回贷款
    C.签订附加合同
    D.继续发放贷款

    答案:B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60页
    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房地产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银行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未按照约定 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第8题:

    张某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客体是:

    A.张某
    B.商品房
    C.房地产公司
    D.书面买卖合同

    答案:B
    解析:

  • 第9题:

    客户王某找到银行行长张某,称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借款1000万元,需要银行作担保。张某想利用这笔巨款在他所在的银行流转的机会,提升业务量,于是便为王某和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借款办理了银行担保函。结果,王某获得巨款后携款潜逃。张某构成()。

    • A、滥用职权罪
    • B、违法发放贷款罪
    • C、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 D、违法运用资金罪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某房地产公司(抵押人)向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二年,提供一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该地块上已有建筑物),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二年后,该房地产公司逾期无法还款,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地块及其上建筑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抵押地块及其上建筑物视为一并抵押
    • B、抵押地块上建筑物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不能一并抵押
    • C、抵押人未同意抵押地块上的建筑物抵押,不能一并抵押
    •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问答题
    张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1套住房,但没有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半年后,该房地产公司将该套住房又卖给了刘某。为此,三方发生纠纷。请分析房地产公司分别与张某和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此案应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房地产公司与张某和刘某签订的合同均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方才生效。从公平原则出发,张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没有履行登记手续,合同没有产生法律效力,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无其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该合同已经成立,只要履行登记手续即可生效。而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则因房地产公司有过错而不能成立。如果刘某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与该房地产公司恶意串通,则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向甲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客体是: (    )
    A

    张某

    B

    商品房

    C

    甲房地产公司

    D

    书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下列属于人的担保的有【】

    A.某甲作为某乙与某丙之间的债权的保证人

    B.张某为保证李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加入该借款合同的债务人中,与王某一起成为李某的债务人某甲从某房地产公司处购买一套房子,但双方约定,在某甲支付全部购房款之前,房子的所有权由该公司享有

    C.某甲就某乙与某丙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该合同约定买方某乙以分期付款方式履行合同义务,某甲作为某乙的担保人

    D.某甲为某乙和某丙之间的债权提供房子的抵押担保,但他同时要求被担保人某乙再要求某丁作为他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与某乙的债务的保证人


    正确答案:AB
    [解析] AB项是保证,保证是人的担保;C项是所有权保留,不是人的担保;D项是抵押,属于物的担保.6.[解析]A项具有人身性质,不能让与;B项是从权利,不得脱离主权利单独让与.C项当事人有约定,应依约定;D项是法律规定的不得让与.

  • 第14题:

    原告起诉投资公司( )。

    A.投资公司明确表示“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表明连带保证责任已经成文

    B.有理由直接请求其承担责任

    C.应首先请求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剩余的再由保证人负责

    D.投资公司可以以“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


    正确答案:AB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15题:

    方某向新天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预售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并向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了预告登记。不久,新天房地产公司又瞒着方某将同一套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林某。房屋建成以后,新天房地产公司向林某交付了该套房屋的钥匙,并办妥了交房人住手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方某办理预告登记后即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林某应向方某返还房屋
    B:因为新天房地产公司已向林某交付房屋,且林某为善意,所以该套房屋归林某所有
    C:方某办理的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D:方某应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才能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C,D
    解析:
    依房屋预售合同,买方有权请求卖方在房屋建成后向自己交付房屋,但这一权利在性质上为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由此,方某办理的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林某的效力,林某即使已经占有该房屋,也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选项C正确,选项B错误。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人将来实现物权,其本身并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方某应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后及时申请登记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 第16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冬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张某提供保证担保:如果李某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冯某作为抵押权人,其享有的权利包括( )。
    A.冯某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王某约定,如李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则该房屋归自己 所有
    B.在抵押权设立后,如王某将该房屋出租,冯某可要求租户搬出
    C.在抵押期间内,冯某可占有该房屋
    D.如李某到期不还款,冯某可与王某协议将该房屋折价、变卖或拍卖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A项说法错误。
    该法第190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故冯某有权要求租户搬出,B项正确。
    该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屣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財产优先受偿。C项错误。
    该法第195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財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財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D项正确。

  • 第17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冬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张某提供保证担保:如果李某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

    关于李某和冯某的借款合同,下列迭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借款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B.即使双方耒作出约定,李某也应依法向冯某支付利息
    C.李某可以在还款期限扁满之前向冯某申请展期
    D.如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该笔借款,冯某可以停止发放借款,但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09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i同。D项说法错误。

  • 第18题: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要定期向银行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并改变了部分借款用途。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地产公司()

    A、要求返还利息
    B、提前回收借款
    C、签订附加合同
    D、继续发放借款

    答案:B
    解析:
    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房地产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银行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或者解除合同。

  • 第19题:

    张某向甲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客体是:

    A:张某
    B:商品房
    C:甲房地产公司
    D:书面买卖合同

    答案:B
    解析:

  • 第20题:

    刘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以刘某所有的一块劳力士金表作为抵押。双方就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几天,刘某又向林某借款2万元,并以该表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刘某并将该表交由林某占有。两项借款到期后,刘某均无力清偿,张某与林某均主张对该劳力士金表行使担保权利。刘某与张某间的抵押权是否有效()

    • A、有效
    • B、无效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张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1套住房,但没有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半年后,该房地产公司将该套住房又卖给了刘某。为此,三方发生纠纷。请分析房地产公司分别与张某和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此案应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房地产公司与张某和刘某签订的合同均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方才生效。从公平原则出发,张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没有履行登记手续,合同没有产生法律效力,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无其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该合同已经成立,只要履行登记手续即可生效。而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则因房地产公司有过错而不能成立。如果刘某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与该房地产公司恶意串通,则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要定期向银行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并改变了部分借款用途。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地产公司()
    A

    自行提高借款利息

    B

    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C

    处以罚款,通知其还款并冻结财产

    D

    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友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张某提供保证担保:如果李某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关于李某和冯某的借款合同,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借款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B

    即使双方未作出约定,李某也应依法向冯某支付利息

    C

    李某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冯某申请展期

    D

    如李某未按照合网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该笔借款,冯某可以停止发放借款,但不得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