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投资公司( )A、投资公司明确表示“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表明连带保证责任已经成文B、有理由直接请求其承担责任C、应首先请求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剩余的再由保证人负责D、投资公司可以以“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

题目

原告起诉投资公司( )

A、投资公司明确表示“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表明连带保证责任已经成文

B、有理由直接请求其承担责任

C、应首先请求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剩余的再由保证人负责

D、投资公司可以以“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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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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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二)

    2003年5月,某房地产公司欲向原告(某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以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由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以及今后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双方订立抵押合同后,在有关部门作了登记。原告在仔细了解了该土地的价值及投资情况以后,仍不放心,遂要求房地产公司还必须找第三人担保。房地产公司便商请被告(某投资公司)作保,而投资公司也同意作保。同年6月1日,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代表投资公司在保证人一栏中写下了“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条款,并签字盖章。房地产公司在获得借款以后,将资金挪作他用,因而在规定的还款期(第二年的6月1日)届至时不能还款。原告发现该土地上房地产公司设定了另一个未登记的抵押后,为避免抵押权实现受阻,遂直接请求投资公司偿还房地产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投资公司不同意,引发诉讼。人民法院将起诉状送达被告,在超过答辩期、举证期限届满的前一天,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

    76、根据《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规定,本案中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行为属于( )。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C、可撤销民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

    E、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关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能行使基于保证合同的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还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参考答案:D

  • 第3题: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他方未为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是()抗辩权。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参考答案:A

  • 第4题:

    下列对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的判断正确的是( )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能行使基于保证合同的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还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正确答案:D
    《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选择D项。

  • 第5题:

    下列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C.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担保方式。选项A,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方式,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人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6题: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有关( )的规定。

    • A、不安抗辩权
    • B、缔约过失责任
    • C、先履行抗辩权
    • D、预期违约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就要求自己履行保证义务(责任)时可以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称为()。

    • A、后履行抗辩权
    • B、同时履行抗辩权
    • C、先诉抗辩权
    •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

    • A、保证合同无效
    • B、保证人继续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 C、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D、保证人继续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后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多选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请求支付剩余加工费,甲公司有权主张(  )。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由于乙公司有先派人调试的义务,甲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顺序利益,可以拒绝履行交付20万元的义务。

  • 第10题:

    单选题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有关( )的规定。
    A

    不安抗辩权

    B

    缔约过失责任

    C

    先履行抗辩权

    D

    预期违约


    正确答案: B
    解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预期违约的概念。这是法律有关预期违约的规定。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与顺序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均属于非应先为给付的合同一方的权利

    B

    可以在诉讼中行使

    C

    可以在诉讼外行使

    D

    在诉讼中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

    顺序履行抗辩权在诉讼中行使的,法院应当判决原、被告同时为交换给付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就要求自己履行保证义务(责任)时可以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称为()。
    A

    后履行抗辩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先诉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原告起诉投资公司,( )。

    A、投资公司明确表示“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表明连带保证责任已经成立

    B、有理由直接请求其承担责任

    C、应首先请求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剩余的部分再由保证人负责

    D、投资公司可以以“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

    E、投资公司可以以“先履行抗辩权”抗辩


    正确答案:AC

  • 第14题:

    原告起诉投资公司( )。

    A.投资公司明确表示“愿与房地产公司负连带责任”,表明连带保证责任已经成文

    B.有理由直接请求其承担责任

    C.应首先请求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剩余的再由保证人负责

    D.投资公司可以以“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


    正确答案:AB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15题: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保证人的抗辩权与保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但如果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因为保证合同是从合同,所以保证人的抗辩权也消灭

    B.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得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C.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D.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正确答案:BCD
    如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权抗辩,因其保证责任并未免除。据此,不仅保证人有权参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在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时,保证人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A选项的表述不正确。

  • 第16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属于延期抗辩权
    B.在有法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主张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C.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D.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答案:A,C,D
    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都属于延期抗辩权、法定的权利。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先中止合同,然后依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即先中止,后解除,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仅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问题。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的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 第17题: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

    • A、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一般抗辩权
    • B、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请求权
    • C、同时履行抗辩权和拒绝权
    • D、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关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 C、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能行使基于保证合同的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还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多选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请求支付剩余加工费,甲公司有权主张(  )。[2008年真题]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条规定的就是先履行抗辩权。在本案中,合同约定乙公司须先安装调试合格后,甲公司才应付清剩余加工费,故在乙公司未履行安装调试义务时,甲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价款。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对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的判断正确的是()
    A

    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B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C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能行使基于保证合同的抗辩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还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D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市虹光公司于某年10月15日向该市农业银行申请贷款800万元,由某信托投资公司作保证人,该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在合同签字处写上了“如果虹光公司不能按期付款,公司愿负全部责任”的话,并在上面签字盖章。合同规定还款期为次年5月1日。同年12月1日,虹光公司改名为虹光集团。次年5月1日,虹光集团因经营不善无力还本付息,农业银行因发现虹光集团无足够的资产清偿债务,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投资公司偿还虹光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投资公司答辩:投资公司曾与虹光公司达成协议,在投资公司作保后,虹光公司应为投资公司提供反担保,但虹光公司违反协议,且以后更名也没通知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不能代其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况且,投资公司即使负有责任,农业银行也应首先执行虹光公司的财产。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本案中,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声明:“如果虹光公司不能按期还款,我公司愿负全部责任。”这段话应理解为包含着保留先诉抗辩权的含义。
    “虹光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可理解为应该先由虹光公司还款,在主债权人已经执行了虹光公司的财产以后,虹光公司仍不能还款时,才应由保证人负责,如果虹光公司有财产清偿债务,不是完全不能还款,则保证人可先不负责。
    可见,“如果虹光公司不能按期还款,我公司愿负全部责任。”这一声明已表明保证人选择了一般保证而不是连带责任保证。故此可认定本案中,信托投资公司为虹光公司所作的保证,应为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信托投资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农业银行应首先请求虹光集团清偿债务,在执行了虹光集团的财产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应由保证人即信托投资公司负补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B

    一般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C

    连带保证人不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D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选项C://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都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