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题目

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器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建设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建设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赵某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建设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赵某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孙某的姓名。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建设银行请求付款。建设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说明理由。 (2)建设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说明理由。 (3)如果建设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说明理由。 (4)如果建设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赵某追索?说明理由。 (5)建设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说明理由。 (6)如果建设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说明理由。

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M银行请求付款。M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并说明理由。(2)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3)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4)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A追索?并说明理由。(5)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6)如果M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更多“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丙银行是否可以扣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丙银行可以拒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戊公司持有的汇票属于汇票本身的伪造,该汇票属于无效票据,戊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题中戊公司取得的汇票为“克隆汇票”,其上所有的签章均不是当事人以真实意思所签,该汇票本身无效,丙银行是可以拒绝付款的。

  • 第2题: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持票人F公司可以向c银行追索的款项有哪些?


    正确答案: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C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B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②持票人F公司可以向C银行追索的款项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提示付款日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付款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第3题:

    (201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的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的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
    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
    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M银行请求付款。M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所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2.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3.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A追索?并说明理由。
    4.M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5.如果M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M银行不能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M银行作为承兑人,不能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
    2.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3.丙公司无权向A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在本题中,A属于伪造人,A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A不承担票据责任。
    4.M银行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在本题中,在丁公司持有的票据(克隆票据)上,M银行的签章系伪造,被伪造人M银行有权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5.丁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在丁公司持有的票据(克隆票据)上,乙公司的签章是真实有效的,乙公司应当对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 第4题:

    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丙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11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丙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通过对丙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 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B的姓名。
    乙公司为向戊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
    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丙银行以丁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戊公司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是否导致该汇票无效?并说明理由。
    2.丙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3.如果丙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丁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如果丙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A追索?并说明理由。
    5.丙银行是否可以拒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
    6.如果丙银行拒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戊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A在原始凭证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不会导致该汇票无效。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可以看出,伪造签章不会直接导致汇票无效,题中A在原始汇票上伪造乙公司的签章后背书给丁公司,而甲公司、丙银行的签章均为真实的,该汇票仍为有效。
    2.丙银行不能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题中丙银行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持票人丁公司提示付款时,真正签章人丙银行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另外,丁公司是支付了合理对价且为善意的持票人,享有 票据权利。
    3. 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4. 丁公司无权向A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在题中A属于伪造人,A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A不承担票据责任。
    5.丙银行可以拒绝戊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戊公司持有的汇票属于汇票本身的伪造,该汇票属于无效票据,戊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题中戊公司取得的汇票为“克隆汇票”,其上所有的签章均不是当事人以真实意思所签,该汇票本身无效,丙银行是可以拒绝付款的。
    6.戊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追索。由于该汇票本身无效,自始不产生票据效力,因此乙公司不能依据该汇票行使追索权。但戊公司可以基于双方的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