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事务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9年6月20日,李某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3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B.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20日C.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30日D.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0日

题目

2009年1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事务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9年6月20日,李某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3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B.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20日

C.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30日

D.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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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2004年1月5日,李某提出支付租金要求,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已到期租金。2004年4月,李某出差遭遇车祸后,住院20天,此期间未要求张某支付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向张某收取租金的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自2004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5日

    B.自2004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25日

    C.自2004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5日

    D.自2004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25日


    正确答案:A

  • 第2题:

    张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进行出租,同时出租给王某、李某和付某。张某先后和王某、李某和付某签订了房屋出租合同,但张某只和王某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而付某现实际占有着该房屋。王某、李某和付某现均主张履行租赁台同,应先确定(  )为承租人。

    A.王某
    B.李某
    C.付某
    D.给付租金最高的人

    答案:C
    解析: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①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②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③合同成立在先的。付某现正在合法占有租赁房屋,因此首先确定其为承租人。

  • 第3题:

    下面属于短期诉讼时效的是( )。

    A. 张某诽谤了李某
    B. 张某打伤了李某
    C. 张某偷走了李某家里的古董
    D. 张某租了李某家的房子,到期拒付租金
    E. 张某卖给李某的电视质量不合格未声明


    答案:B,D,E
    解析:
    BD项: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B项属于(一),D项属于(三),E项属于(二),所以BDE项当选。

    AC项:属于普通的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所以AC项不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E。

  • 第4题:

    2007年1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事务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7年6月20日,李某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 30天。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B.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20日

    C.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0日

    D.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① 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②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李某2007年6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30天,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2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 第5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1)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A。(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B。(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C。本题中,选项D属于抵押而非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