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 91~93 题。第 91 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

题目

(一)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 91~93 题。

第 91 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采集者退散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D
更多“(一)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有一块价值1 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000 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 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 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88~90 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正确答案:BD
    【答案】B、D
    【解析】《合同法》第44 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133 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玉石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合同签订之时因乙没有带钱,甲未将玉石交付与乙,并约定3 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3 日。所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玉石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乙。因此。A 项错误。随后,甲向乙提出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此说明甲乙对玉石的交付方武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玉石。因此,BD 项正确,C 项错误。

  • 第2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交付方式及其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 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玉石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合同签订之时因乙没有带钱,甲未将玉石交付与乙,并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 取玉石,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三日。所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玉石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乙。因此,A项错误。

      随后,甲向乙提出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此说明甲乙对玉石的交付方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玉石。因此,BD项正确,C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一批玉石质押给乙公司以获取现金。对于乙公司享有的该项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该批玉石的市价下降,则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追加提供质押物
    B.乙公司经过甲公司的同意,可以将该批玉石再质押给丙公司
    C.乙公司在质押期间可以不经甲公司的同意而使用该批玉石
    D.乙公司自取得对该批玉石的占有之日起取得质权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质权的问题。依《物权法》第216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故A项说法错误,不选。根据《物权法》第217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物权法》第214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押期间不得随意使用质押物,故C项的说法也不正确。最后,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乙公司在占有该批玉石时即取得了质权,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取得应以交付为准,因此,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甲还未将玉石交付与乙,乙此时尚未取得玉石的所有权,因此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甲与乙后来的借用约定实际上为第27条规定的占有改定,玉石所有权自甲乙达成此约定时即发生转移,即由乙所有。故选项BD正确,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善意取得【详解】《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此时甲再将玉石转让与丙属无权处分,丙已知甲将玉石的所有权转让给乙仍与甲达成该玉石的买卖协议,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丙无权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选项AB错误。本题中,丙为抵债将玉石交付与丁,丁对丙并无玉石所有权的事实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丁取得玉石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善意取得【详解】本题中,玉石为遗失物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故戊作为玉石的拾得人并不能取得玉石的所有权,负有返还权利人的义务,故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2年内要求返还该玉石,故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5题:


    遗失玉石悬赏广告案


    甲有一块价值不菲的玉石,非常爱惜。一日,在乙的劝说下,甲乙一同携带玉石参加一场博览会。乘坐出租车时,甲将玉石放在座位旁,并让乙提醒自己下车时带走玉石,乙答应。后因赶时间,下车时甲乙均忘记带走玉石。甲遂发布悬赏广告,凡有拾到玉石并归还者,以5000元相赠。司机丙拿着玉石去找甲,甲不欲兑现悬赏承诺,丙即以甲不支付5000元为由留置玉石。


    后丙将玉石交给丁保管。丁将该玉石放在自家保险柜中。当天半夜,小偷戊趁丁熟睡之际,撬开保险柜偷走玉石。戊谎称该玉石为祖传宝贝,以该玉石为质押向李某借款6万元,并将玉石交归李某占有。


    后戊按时还钱,李某将玉石返还给戊。戊将该玉石卖给玉器店。金某在玉器店内以市场价格买走该玉石,置于家中。甲到金家做客,认出该玉石为自己当年所丢的那块。


    【问题】


    1.乙下车时忘记提醒甲拿走玉石,甲能否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


    2.关于甲发布的悬赏广告的性质,学界有哪些不同的认识?司机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5000元?


    3.丁保管的玉石被偷走,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4.若戊到期不能还款,李某能否以该玉石实现质权?


    5.金某能否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6.甲是否可以从金某处要回玉石,为什么?


    7.甲可以追究丙、戊的什么责任?




    答案:
    解析:

    1.不能。甲乙之间的约定为生活事实而非法律事实,甲乙之间未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亦无权要求乙赔偿损失。


    2.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学界主要有单方允诺和要约两种不同的认识。单方允诺观点认为,广告人以广告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允诺只要行为人完成一定行为即无条件给付相应的金钱、物品或其他物质奖励。要约观点认为,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对象发出的要约,行为人完成一定的行为相当于合同中的承诺。丙有权要求甲履行悬赏内容,甲应当将5000元支付给丙。


    3.不承担。丙丁之间成立无偿保管合同,丁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无需赔偿玉石丢失的责任。4.不能。该玉石为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


    规定,故李某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5.不可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受让人即使善意无过失也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


    6.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遗失物通过转让归金某占有后,甲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金某之日起2年内追回该玉石。


    7.丙作为遗失物的拾得人,拒不返还构成恶意占有,侵害了甲对玉石的所有权,但丙丧失了对玉石的占有,故甲只能要求丙侵权损害赔偿或者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戊将玉石偷走并占为己有后并非法处分,对甲造成的损害,甲有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或不当得利返还。




    物权追及效力的例外是善意取得,但动产占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我国的遗失物、盗赃物不适用时效取得,拾得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所有权人。权利人对遗失物、盗赃物的取回分为“有偿回复”和“无偿回复”两种。受让人通过拍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取回该遗失物应支付受让人一定的费用。权利人支付费用后有权依不当得利或侵权赔偿规定向拾得人追偿。



  • 第6题:

    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收藏了一幅署名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十个大字力透纸背、吞云吐雾。甲以一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羲之书法爱好者乙。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B、甲将一个瓷盘出卖给乙,声称系清代雍正年间制品,乙见瓷盘底部印刷有“微波炉专用”五个字,感觉很合算,遂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C、甲因生病急需用钱,乙提出购买甲的结婚钻戒,因结婚钻戒有独特的纪念意义(系前妻花费15万元购买),甲不欲出卖。最终,为了治病,甲仍以市场价格将钻戒出卖给乙(20万元)。甲有权以乘人之危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 D、甲欲以50万元的价格将一块玉石放在自己经营的珠宝商店出售,在给玉石标价时,甲因疏忽大意误写成“5万元”。甲雇佣的店员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顾客丙。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有一块价值10000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有一块价值10000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该玉石的返还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戊已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 B、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请求己返还该玉石不受时间限制
    • C、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戊与己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2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 D、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2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甲诉乙返还10万元借款,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乙表示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一枚祖传玉石可抵债。法院经过调解,说服甲接受玉石抵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交付了玉石。后甲发现此玉石为赝品,价值不足千元,遂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关于执行和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石抵债

    B

    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无须再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

    C

    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可裁定执行中止

    D

    法院应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但法院调解不得适用于执行程序
    B项,《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D项,《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本案中,乙以价值不足千元的赝品冒充祖传玉石,构成欺诈,法院应依甲的申请,恢复执行。
    C项,根据《执行规定》,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出国探亲,将自有的精美玉石托付好友乙保管,乙也是玉石收藏家和玉石雕刻家。一日,某展览会通知乙举办玉石展览,乙将自己收藏的玉石和甲托其保管的玉石都拿到展览会参展。展会期间,数人称赞甲的玉石精美,若刻成玉雕,价值连城。展览会结束后,乙将甲的玉石刻成玉雕,使玉石价值倍增。外国友人丙来乙家做客,执意出高价购买该玉雕,乙将该玉雕出售。本案中,涉及到物权的哪一法律关系()
    A

    附合形成的添附关系

    B

    加工形成的添附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

    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

    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

    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在占有改定的情形下,物的实际占有(直接占有)并未发生移转,而物的所有权则发生了移转,受让人取得的只是标的物的间接占有。本题中,甲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此时即发生通过占有改定方式完成的玉石所有权的移转。因此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出国探亲,将自有的精美玉石托付好友乙保管,乙也是玉石收藏家和玉石雕刻家。一日,某展览会通知乙举办玉石展览,乙将自己收藏的玉石和甲托其保管的玉石都拿到展览会参展。展会期间,数人称赞甲的玉石精美,若刻成玉雕,价值连城。展览会结束后,乙将甲的玉石刻成玉雕,使玉石价值倍增。外国友人丙来乙家做客,执意出高价购买该玉雕,乙将该玉雕出售。 乙将玉雕出售,乙对玉石的价值利益所得是否为不当得利()
    A

    B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欲将自己的祖传的玉石卖给乙,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价款20万元,于5月15日交付标的物,乙20日内付款。5月51日,甲将玉石交给乙,后乙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甲主张乙应当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双方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双方后来没有订立合同,合同自然不能成立,乙有权不付款,但应当返还字画

    B、虽然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是甲已经交付字画,乙也已接受,合同成立,应当支付款项

    C、因为买卖玉石的合同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因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D、如果双方已经拟好书面合同,但乙没有签字,那么本案情形下,该合同不能成立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甲、乙、丙共有一块价值100万元的玉石原料,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玉石的价值,甲主张将此玉石进行深加工,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加工玉石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加工玉石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加工
    D.若甲、乙坚持加工玉石,则需先分割该玉石原料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权的行使问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及处分行为应取得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本题中,甲、乙、丙各享有1/3的份额,甲乙二人的应有部分已占共有财产份额的2/3.应按照甲乙二人的意见对玉石进行加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5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以其家传的价值7000元的玉石作抵押,后甲之好友丙将该玉石借走观赏,未告知甲而将该玉石雕成玉佛,甲知晓后和丙就该玉佛的归属发生争议。关于该加工行为对抵押权的效力产生的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玉佛价值7万元,乙的抵押权消灭
    B:若玉佛价值7万元,乙对该玉佛享有抵押权
    C:若玉佛价值9000元,乙的抵押权消灭
    D:若玉佛价值9000元,乙对该玉佛享有抵押权

    答案:D
    解析:
    依民法上关于添附的原理,在加工人和原物所有人对加工后的新物的所有权无约定的情况下,加工后产生的新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人以补偿,但是当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较多时,加工物归加工人所有,由加工人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故若玉佛价值7万元,则玉佛应归丙所有,由丙给甲以补偿;若玉佛价值9000元,则玉佛归甲所有,由甲给丙以补偿。依《担保法解释》第62条规定,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因此,A、B、C三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6题:

    共用题干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答案:B,D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取得应以交付为准,因此,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甲还未将玉石交付与乙,乙此时尚未取得玉石的所有权,因此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甲与乙后来的借用约定实际上为第27条规定的占有改定,玉石所有权自甲乙达成此约定时即发生转移,即由乙所有。故选项BD正确,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善意取得【详解】《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此时甲再将玉石转让与丙属无权处分,丙已知甲将玉石的所有权转让给乙仍与甲达成该玉石的买卖协议,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丙无权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选项AB错误。本题中,丙为抵债将玉石交付与丁,丁对丙并无玉石所有权的事实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丁取得玉石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善意取得【详解】本题中,玉石为遗失物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故戊作为玉石的拾得人并不能取得玉石的所有权,负有返还权利人的义务,故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2年内要求返还该玉石,故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17题:

    甲诉乙返还10万元借款。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乙表示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一枚祖传玉石可抵债。法院经过调解,说服甲接受玉石抵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交付了玉石。后甲发现此玉石为赝品,价值不足千元,遂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关于执行和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石抵债 
    • B、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无须再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 
    • C、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可裁定执行中止 
    • D、法院应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甲出国探亲,将自有的精美玉石托付好友乙保管,乙也是玉石收藏家和玉石雕刻家。一日,某展览会通知乙举办玉石展览,乙将自己收藏的玉石和甲托其保管的玉石都拿到展览会参展。展会期间,数人称赞甲的玉石精美,若刻成玉雕,价值连城。展览会结束后,乙将甲的玉石刻成玉雕,使玉石价值倍增。外国友人丙来乙家做客,执意出高价购买该玉雕,乙将该玉雕出售。 乙将玉雕出售,乙对玉石的价值利益所得是否为不当得利()

    • A、是
    • B、否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有一块价值10000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多选题
    甲有一块价值30000元的翡翠。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翡翠的合同,约定价款32000元。由于乙没有带足现金,而甲只收现金。甲未将该翡翠交付给乙,约定2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翡翠。2日后,乙到甲处付款取翡翠,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翡翠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

    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B

    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C

    由于甲未将翡翠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翡翠的所有权

    D

    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翡翠交付给了乙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出国探亲,将自有的精美玉石托付好友乙保管,乙也是玉石收藏家和玉石雕刻家。一日,某展览会通知乙举办玉石展览,乙将自己收藏的玉石和甲托其保管的玉石都拿到展览会参展。展会期间,数人称赞甲的玉石精美,若刻成玉雕,价值连城。展览会结束后,乙将甲的玉石刻成玉雕,使玉石价值倍增。外国友人丙来乙家做客,执意出高价购买该玉雕,乙将该玉雕出售。本案发生的债权关系有()
    A

    保管合同关系和不适当的无因管理关系

    B

    不当得利关系和侵权行为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出国探亲,将自有的精美玉石托付好友乙保管,乙也是玉石收藏家和玉石雕刻家。一日,某展览会通知乙举办玉石展览,乙将自己收藏的玉石和甲托其保管的玉石都拿到展览会参展。展会期间,数人称赞甲的玉石精美,若刻成玉雕,价值连城。展览会结束后,乙将甲的玉石刻成玉雕,使玉石价值倍增。外国友人丙来乙家做客,执意出高价购买该玉雕,乙将该玉雕出售。 乙加工甲的动产,加工物的所有权归乙,但乙侵犯了甲对玉石的所有权,甲有权对乙行使侵权行为赔偿损害请求权,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价值为300万元的玉石,经甲同意,乙又委托丙代为购买。丙以自己的名义和丁签订了玉石买卖合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丙是甲的代理人,丙签订玉石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直接由甲承受

    B

    丙是乙的代理人,丙签订玉石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乙承受

    C

    丁不按合同约定交付首饰的,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

    因甲未及时打款,导致丙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丁支付首饰款的,丙向丁披露甲和乙后,丁可以选择要求甲或要求乙支付首饰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