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目标管理源于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概括来说即让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订,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优点:目标管理法的评价标准直接反映员工的工作内容,结果易于观测,所以很少出现评价失误,也适合对员工提供建议,进行反馈和辅导。由于目标管理的过程是员工共同参与的过程,因此,员工工作积极性大为提高,增强了责任心和事业心。目标管理有助于改进组织结构的职责分工。由于组织目标的成果和责任力图划归一个职位或部门,因而容易发现授权不足与职责不清等缺陷。缺点:目标管理法没有在不同部门、不同员工之间设立统一目标,因此难以对员工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绩效作横向比较,不能为以后的晋升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