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不可能代替学生读书,不可能代替学生感知、观察与分析,更不可能代 替学生掌握规律。因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3)学生是责权主体。从法律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社会系统中享受各项基本权利,有些甚至 是特定的。但同时,学生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把学生作为责权主体来对待,是现代教育区 别于古代教育的重要特征,是教育民主的重要标志。在教育实践中,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学生的权 利主体地位,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责 任,必然要对学生权利有所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