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无权代理就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它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1)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代理权的存在是代理关系成立并有效的必要条件。故无权代理无论对被代理人抑或相对人均不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而仅产生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权代理行为并非绝对不利于被代理人本人,而且断然地认定其无效,亦不利于保护善意的第三人。因此,民法对无权代理的处理,系采取特别的方法,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其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具体而言有三种情形(1)被代理人追认,(2)视为被代理人同意,(3)表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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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参考答案: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代理行为;行为人缺乏代理权限。缺乏代理权限的情形有四:(1)行为人从未被授予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或者被撤消;(3)行为人超越了代理权限的范围;(4)代理权已经消灭。法律后果:无权代理行为并非当然无效的民事行为,而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可以经被代理人追认演变为有权代理行为;也可以经相对人撤消而使代理行为归于消灭。

  • 第2题:

    简述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答案:
    解析:
    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都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范畴,狭义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设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主要有以下区别:(1)发生的原因不同。表见代理的发生系由于被代理人的原因;狭义无权代理的发生系由无权代理人所致。(2)法律后果不同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最终归属于被代理人承担;狭义无权代理则使行为人的行为效力待定,并赋予被代理人追认权和相对人催告权与撤销权。(3)主观构成不同。表见代理的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且无过失;而狭义无权代理则无此构成。(4)客观构成不同。表见代理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否则,即构成狭义无权代理。

  • 第3题:

    3.简述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r\n\t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二者的区别是:(1)表见代理中存在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而无权代理中则不存在这种情形;(2)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而无权代理则不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r\n

  • 第4题:

    简述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答案:
    解析: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表见代理中存在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而无权代中则不存在这种情形;
    (2)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而无权代理则不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 第5题:

    简述无权代理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答案:
    解析: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无权代理的效力表现在三个方面:(1)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追认(行使追认权)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此外,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人拒绝追认的.无权代理的无效从或然状态转变成最终确定无效。即“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在第三人发出催告后的1个月内,本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自认。(2)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第三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从而产生无权代理的确定无效的法律后果。在无权代理被追认之前,善意第三人有撤销其与代理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权利。(3)对于确定无效的无权代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因此使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遭受损失的,无权代理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知道对方无权代理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