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题目

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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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法官在审理一起二审民事案件中的哪种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

    A.某市领导电话暗示此案只能判原告胜诉,李法官表示理解,但未作任何承诺,事后也没有采纳这位领导的意见

    B.就案件中的一个疑难问题,李法官查阅了资料,但对其中几个概念不甚明了,于是就此向某大学教授请教

    C.本案一审法官张某来访,李法官予以接待并宴请,席间张某就此案发表了个人意见,李法官表示“可以考虑”,并在数日后制作判决书时打电话征求张某意见

    D.原告上书市人大对本案审理程序提出异议,市人大常委会向法院提出询问,李法官根据院长指示,向市人大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


    正确答案:C

    「考点」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审判独立「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本准则第4条规定: "官应当抵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因此,A项中李法官的做法符合规定,而C项中的行为是违背上述要求的。
        B项中李法官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的活动,D项中对权力机关的监督做情况汇报,这两种行为都是合法的

  • 第2题:

    B银行的一台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储户甲在该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其可以取出的钱远远多于自己账面存款数额。甲一时贪心,从该取款机上多取出数10万元。B银行发现后报案,甲因盗窃罪被起诉。对于该案,法官甲和法官乙有不同的见解。法官甲认为,应当适用《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法官乙认为,立法者所指盗窃金融机构,应当主要是指盗窃银行金库、运钞车等行为。从取款机超量取款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只是一般的盗窃,不应该适用这一特殊条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官甲在此案中使用了辩证推理的方法
    B.法官乙在此案中使用了类比推理的方法
    C.法官甲对《刑法》第264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D.法官乙对《刑法》第264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答案: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官甲使用的是演绎推理的方法,法官乙使用的则是辩证推理的方法,因此AB选项错误。法官甲的解释是文义解释,因此C选项错误。

  • 第3题:

    王某向法院起诉养女小王要求其承担赡养费,审判过程中小王否认自己的养女身份,认为无需承担赡养费用,法官根据王某提供的证据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收养法》有关规定认定小王养女身份成立,并判决小王应该承担王某的赡养费用。针对此案,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正确?()

    A、法官对本案的处理应该考虑有关养子女的社会心理习惯,并在司法裁判中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直接适用
    B、法官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进行了法律推理,其法律推理的唯一基础是小王和王某用证据反映出来的案件事实
    C、从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角度来讲,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属于事实判断
    D、法官对案件中是否为养女的事实进行认定的过程属于外部证成

    答案:D
    解析:
    在对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首先应适用法的正式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只有在法的正式渊源不能为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提供明确答案的情形下适用。本案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法的正式渊源,故A选项错误。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其核心主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的行为是否正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由。法律推理是以法律及法学中的理由为基础的,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除了法律规范,案件事实也为法律决定提供支持性理由,故B选项错误。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要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同时又必须综合考虑价值、利益、历史、目的等要素,运用价值导引的方式认定案件事实。据此,运用法律推理判断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属于价值判断。而事实判断在法学上是指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么回事的问题。C选项认为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属于事实判断是错误的。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有效;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在外部证成中必然会涉及内部证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定所依据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因此,本题中法官对案件事实(前提)进行认定即认定小王养女身份成立的过程是外部证成,故D选项正确。

  • 第4题:

    李法官在审理一起二审民事案件中的哪一种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

    某市领导电话暗示此案只能判原告胜诉,李法官表示理解,但未作任何承诺,事后也没有采纳这位领导的意见

    就案件中的一个疑难问题,李法官查阅了资料,但对其中几个概念不甚明了,于是就此向某大学教授请教

    本案一审法官张某来访,李法官予以接待并宴请,席间张某就此案发表了个人意见,李法官表示可以考虑,并在数日后制作判决书时打电话征求张某意见

    原告上书市人大对本案审理程序提出异议,市人大常委会向法院提出询问,李法官根据院长指示,向市人大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


    C审判独立的原则

     

  • 第5题:

    B银行的一台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储户甲在该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其可以取出的钱远远多于自己账面存款数额。甲一时贪心,从该取款机上多取出数10万元。B银行发现后报案,甲因盗窃罪被起诉。对于该案,法官甲和法官乙有不同的见解。法官甲认为.应当适用《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法官乙认为,立法者所指盗窃金融机构,应当主要是指盗窃银行金库、运钞车等行为。从取款机超量取款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只是一般的盗窃,不应该适用这一特殊条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官甲在此案中使用了辩证推理的方法
    B.法官乙在此案中使用了类比推理的方法
    C.法官甲对《刑法》第264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D.法官乙对《刑法》第264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答案:D
    解析:
    法官甲使用的是演绎推理的方法,法官乙使用的则是辩证推理的方法,因此AB项错误。法官甲的解释是文义解释,因此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