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甲原有一处住房,后又以其儿子结婚急需用房为由申请在已规划过的耕地上建房3间,得到村民组、村委会的签章同意,并通过其在乡政府村镇规划办公室工作的亲戚乙办理了批准手续,领取了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次年元月甲的新房建起。6月,县土地管理局发现甲建房占用耕地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系属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非法占用行为,因此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甲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甲可采用的救济途径是( )。A.直接提起行政诉讼B.直接申请行政复议C.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D.先提起行政诉讼,对判决不服再申请行政复

题目

农民甲原有一处住房,后又以其儿子结婚急需用房为由申请在已规划过的耕地上建房3间,得到村民组、村委会的签章同意,并通过其在乡政府村镇规划办公室工作的亲戚乙办理了批准手续,领取了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次年元月甲的新房建起。6月,县土地管理局发现甲建房占用耕地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系属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非法占用行为,因此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甲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甲可采用的救济途径是( )。

A.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B.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先提起行政诉讼,对判决不服再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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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福寿村位于甲区的近郊,经济比较发达,村办企业已经有几十家,现在有下列用地需求,其中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有:( )

    A.村里的副食品加工厂办得越来越红火,想扩大厂房
    B.村民王某急需用钱,将原有的房子卖了,想再申请一处宅基地建住房
    C.甲区大华公司看到福寿村将来肯定是市区,和村里联系,想利用村里的土地建设商品房
    D.村里经济发展了,想建一所养老院

    答案:A,D
    解析:
    考查集体土地使用的限制。A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兴办乡镇企业和乡村公益事业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B选项不正确。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第2题:

    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宅基地使用权【详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A项、B项说法均错误,甲出卖住房后不再给予宅基地;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并非完全禁止买卖,故C项说法错误;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宅基地转让合同规定经过政府批准的要件,故D项说法错误(但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相关规定)。

  • 第3题:

    关于市场租赁住房的建设说法错误的是( )。

    A.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
    B.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C.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
    D.改造中可以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

    答案:D
    解析: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 第4题:

    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条规定是有关农村房屋和宅基地转让的基本规定,非常简略,又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所以实践中纠纷不断,而法院判决五花八门。本题四个选项涉及两大问题,A、B项:关于“一户一宅”原则,《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和第4款有明确规定,其基本内容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其原因在于房地一体,地随房走,农民将房屋出卖,等于将房屋所附着的宅基地(扩大至整个宅基地,包括没有建房的庭院、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买方,卖方日后不能再行申请宅基地,否则违反“一户一宅”原则。据此,A、B两项错误。
    C项: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很大。一般的司法实践是:(1)不允许单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但允许通过出卖房屋连带地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2)不允许将房屋卖给外地人特别是城市居民,但允许将房屋卖给本村村民。至于农村房屋转让需要办理何种程序,同样没有法律规定,一般的做法是在本村村委会进行备案(如果有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因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涉及宅基地重新规划审批问题,通常也不需要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批准。C项认为“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并基于此得出结论说“宅基地不得买卖”实属错误。
    D项:该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因为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而无效,同样错误。首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经过政府批准。其次,即便有法律、行政法规作出此类规定,该规定也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参见《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是否经过批准只会影响宅基地使用权变动的物权效果,而不会影响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债权合同的效力。故,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D项都是错误的。

  • 第5题:

    村民陈某申请建房,村委会经研究批给他一处6间房的宅基地。但陈某在该处建房6间后,以住房紧张为由在附近打了建2间房的地基,并动工建房。村委会以陈某未经审批和建房过多为由出面制止,陈某不听劝阻。村委会报告乡政府并经同意,限陈某1个月内拆除2间西房。陈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委会为被告
    B.乡政府为被告
    C.村委会和乡政府是共同被告
    D.县政府为被告


    答案:B
    解析:
    。村委会本身并非行政机关,在拆除未经批准建房的事项方面也未获得法律、法规授权。限陈某在1个月内拆除房屋的决定实际由乡政府作出,应以乡政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