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

题目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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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  担。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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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汁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2题:

    (2013年)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答案:A,C,D,E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 第4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第5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是正确的。

  • 第6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不承担责任

    D.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