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是
A.未取得批准文号
B.药品成分的名称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C.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D.被污染不能用的药品
E.试生产的药品
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界定劣药的依据是()A.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法定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B.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C.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D.被污染不能药用的E.变质不能药用的
2.《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是A、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B、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合的C、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E、被污染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是A.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B.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合的C.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加工生产的D.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E.变质的
4.界定劣药的依据主要是指A、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法定药品标准规定是不符合的B、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C、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D、变质不能药用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