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取得核准批文后因发生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而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督促发行人主动交回已取得的核准批文。( )
1.封卷后至刊登募集说明书期间,如果发行人公布了新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或调整盈利预测,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会后重大事项说明或专业意见以及修改后的募集说明书。( )
2.新股发行申请获得核准后,在核准批文有效期内,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自行选择发行时问窗口。 ( )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下列选项中,属于该重大事项的有( )。A.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B.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C.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D.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4.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因发生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而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 )应督促发行人主动交回已取得的核准批文.A.注册会计师B.保荐人C.财务顾问D.投资总顾问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