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卖给乙一辆汽车,未约定履行地点。甲住南京,乙住北京,问交付汽车和价款的地点是: A.南京南京 B.北京北京 C.南京北京 D.北京南京

题目
甲卖给乙一辆汽车,未约定履行地点。甲住南京,乙住北京,问交付汽车和价款的地点是:

A.南京南京
B.北京北京
C.南京北京
D.北京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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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厂(买方)和乙厂(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厂交付甲厂十吨钢材。合同中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关于钢材的交付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参见《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合同价款100万元,由甲向乙分五期支付,每期各20万元。在首期价款支付前,乙应先向甲交付汽车,但汽车所有权属于乙,在甲支付全部价款后汽车所有权转移至甲。乙如约交付了汽车,甲支付四期价款后,无力支付第五期价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有权请求甲继续支付剩余价款
    B.乙有权解除合同,之后可请求甲返还汽车
    C.即使合同未解除,乙也有权取回汽车
    D.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支付汽车的使用费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甲未支付的价款金额为20万元,达到全部价款的1/5。故ACD选项正确。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36条,买卖双方所有权保留时,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出卖人有权主张取回标的物,但若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不得主张取回标的物。甲已支付了80万元,故乙无权取回汽车。故B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私人“宝马”牌轿车卖给乙,则该买卖合同自(  )生效。
    A.乙在占有该汽车时
    B.甲、乙在办理完汽车登记过户手续之时
    C.甲将汽车交付给乙时
    D.甲、乙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


    答案:D
    解析:
    【精解】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故D项正确。虽然汽车属于动产,但须办理登记(而不是交付或者占有)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但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 第4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定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5题:

    共有人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丙的汽车一辆,约定先交车后付款,丙交车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按照出资的多少向丙交款
    • B、甲和乙按照约定向丙交款
    • C、甲和乙对车款进行均分
    • D、甲和乙负连带交付车款的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6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交付,双方约定价款分五期交付,在未付清价款前车辆仍归甲所有,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次日,知情的丙出更高的价格向甲买车,甲又将该车卖给丙,并将车辆过户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将车交付给乙,乙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 B、丙明知乙已经将车买下,故其与甲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 C、丙已经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D、乙有权请求将该车登记到自己名下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和乙约定,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甲则把其子使用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约定汽车应在甲的儿子入校后3个月内交付。后来甲的儿子如愿考上大学,而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乙两人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时起算。

    • A、甲的儿子入校
    • B、甲的儿子考上大学
    • C、甲的儿子入校满3个月
    • D、双方达成协议时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共有人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丙的汽车一辆,约定先交车后付款,丙交车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和乙按照出资的多少向丙交款

    B

    甲和乙按照约定向丙交款

    C

    甲和乙对车款进行均分

    D

    甲和乙负连带交付车款的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乙签订中外合作勘探开采自然资源合同,约定:“本合同自有关机关批准时生效。”该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开始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的义务,乙于2009年6月1日开始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该合同为附始期的合同。

    C

    甲、乙签订的赠与合同约定:“甲向乙赠与BMW汽车一辆。该合同自甲死亡时生效。”该合同属于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

    D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但在乙支付全部价款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该买卖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向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

    归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有权基于买卖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了乙,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手续。对于甲实施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A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自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B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在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质权

    C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汽车交给不知情的丙修理,若甲不对丙支付到期修理费用,丙对该汽车可行使留置权

    D

    假设在乙直接占有汽车期间,甲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对丙谎称汽车系出租给乙的),并对丙完成指示交付,则甲对丙完成指示交付时,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之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B两项,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乙在分期付款期间,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项,甲作为所有权人将汽车卖给丙,并非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D项,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因此,丙可以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第13题:

    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B.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问题。甲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直接对该汽车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又因甲与乙约定的汽车买卖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仍归甲享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乙对汽车的占有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占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是有权占有。因此,选项A正确。因为甲仍保留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选项B、选项C错误。依据《物权法》第26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故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14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15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甲、乙约定,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根据甲、乙约定,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也就不考虑原始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3)选项D:债权人丁若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应知汽车的登记状态是,转让前登记在乙的名下,转让后过户至丙的名下,并非甲所有,故丁非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 第16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定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17题:

    甲乙订立的赠与合同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甲将一辆去年购买的BMW汽车赠与乙。”甲、乙为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一个月后,甲将该BMW汽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向丙交付了汽车,但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三个月后,乙通过司法考试。关于甲、乙、丙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交付该BMW汽车
    •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C、乙有权请求丙交付该BMW汽车
    • D、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多选题
    为担保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甲、乙于2009年3月1日达成协议,约定甲以己有的一辆汽车担保。约定的担保方式为:“①乙自约定之日起取得汽车所有权,甲自约定之日起继续占有使用该汽车。②丙对乙清偿100万元债务之时,乙对汽车的所有权消灭。③若丙不对乙履行到期债务,乙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甲向乙交付汽车后,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消灭。”2009年9月1日,甲驾驶该车外出时,被丁追尾(丁负全责)。2010年4月1日,因丙不履行到期债务,乙请求甲按约交付该汽车。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乙于2009年3月1日取得对甲汽车的所有权

    B

    对于该车于2009年9月1日遭受的损害,乙有权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乙于2010年4月1日取得对甲汽车的所有权

    D

    2010年4月1日,乙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买卖合同中,应由乙承担风险是()。
    A

    甲将一批大米交给丙运输,甲听说丙起运后不久部分大米被海水浸泡,在丙运至目的地之前,甲于3月1日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全部大米出卖给乙,合同订立前,甲告知乙部分大米被浸泡的事实,乙同意购买

    B

    甲、乙约定甲将一头牛交给乙试用,价款5000元,试用期1个月,乙试用半个月后,乙将该牛出租给丙,约定租期6个月,丙使用期间,该牛因雷击死亡

    C

    甲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乙分5年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乙后不久,该汽车在地震中毁损灭失

    D

    甲将房屋出卖给乙,约定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风险由乙承担,甲将房屋建好后,尚未向乙交付房屋,房屋因泥石流毁损灭失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奥迪汽车卖给乙,乙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受领汽车;但甲乙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因为尚未登记,乙没有取得汽车所有权

    B

    因为已经交付,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C

    甲的债权人丙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对抗未登记的买受人乙

    D

    如果乙将汽车抵押给丙,抵押权是登记才设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法解释一》。《物权法》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解释一》第六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予支持;选项AC错误。汽车抵押,属于动产抵押,抵押合同依法成立时设立抵押权;选项D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乙从甲处购买了一辆汽车,未进行登记。第二天,甲又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为丙办理了登记手续,汽车均未交付,此时谁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
    A

    B

    C

    D

    乙和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买卖合同中,应由乙承担风险的是(  )。
    A

    甲将一批大米交给丙运输,甲听说丙起运后不久部分大米被海水浸泡,在丙运至目的地之前,甲于3月1日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全部大米出卖给乙,合同订立前,甲告知乙部分大米被浸泡的事实,乙同意购买

    B

    甲、乙约定甲将一头牛交给乙试用,价款5000元,试用期1个月,乙试用半个月后,乙将该牛出租给丙,约定租期6个月,丙使用期间,该牛因雷击死亡

    C

    甲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乙分5年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乙后不久,该汽车在地震中毁损灭失

    D

    甲将房屋出卖给乙,约定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风险由乙承担,甲将房屋建好后,尚未向乙交付房屋,房屋因泥石流毁损灭失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在途货物买卖,若当事人未约定风险负担的规则,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卖合同解释》第13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项,《买卖合同解释》第41条第2款规定,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乙的出租行为应视为乙认可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且甲已经相当交付买卖标的物,风险应由乙承担。
    CD两项,《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