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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论述科学性原则在法律制定程序中的体现。


    答案:
    解析:
    立法活动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立法不能脱离客观实际存在,不能凭空主观臆断进行。从实际出发首先要求立法要从现实的国情出发,符合国情;其次要求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马克思深刻地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立法活动应该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这就要求在立法工作中首先要坚持权利本位,把保障权利作为权利义务设定的出发点;其次要考虑权利义务的平衡;此外还应该考虑弱势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立法的科学性原则还要求法律制定过程中要注意法律规范的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这就要求立法不仅在语言上要具有明确性,平实严谨,而且要在内容上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 第2题:

    论述法律程序的意义。


    答案:
    解析:
    法律程序在欧洲500余年的法治进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它与法律职业并称为具有重要意义的法治的两个推动力。从普遍意义上讲,法律程序是制度化的基石,是现代法律的特征之一;就中国法传统而言,法律程序是中国法走向现代化的根本元素之一。如果从法律程序的具体意义来讲,主要表现为: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现代法治原则要求“以相同的规则处理同类的人或事”,即平等地适用法律,而公正的核心是平等。程序是如何保证平等的呢?现实生活中具体的人和事,与抽象的法律规则之间存在着差异和距离,这给法律适用带来难度。法律适用就是对抽象规则与具体行为的认同过程,这个认同过程的高度“同一性”有赖于法律程序的保证。倘若没有统一的步骤和方法,没有时间与空间上的向导,就难以实现“同一性”,因而平等适用法律也就无从谈起。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法治社会的国家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而法律程序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约束机制。正当的程序通过抑制、分工等功能对权力进行制衡。在社会经济生活要求国家自由裁量权相对扩大的今天,实体法规则的控权功能有所缩减,因此程序控权的功能大大增长。法律程序以其特有的功能补充了实体法控制权力的不足,达到了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效率与自由的协调、形式合理性与实体合理性的结合。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决纠纷效率的保证。
    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总是能够使纠纷及时、有效、公正、合理地得以解决。相反,偏 私或不合理的法律程序往往使纠纷的解决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在程序过程中就感到有 不公正因素;当事人在程序过程中尚未消除暴力的直接冲突;当事人为纠纷的解决花费了不必要的或过高的诉讼成本;当事人在处理结果面前仍有遗留的纠纷或由处理结果引起的 新的冲突和矛盾。因此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能够保证纠纷真正得到解决,从而实现实体公正。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首先,法律程序是权利义务实现的合法方式或必要条件;正当的程序能促使权利被实际享受,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其次,法律程序通过对权力的约束和控制来保障人权;正当程序是以权力制约和权利本位为特征的,通过权力制约来实现实体权利。此外,法律程序是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正当程序对于权利又是一种有效的重要的补救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法律权威固然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证,但是这种强制力有可能使法律权威异化为粗暴的威力。正当程序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法律执行的各种程序过程使人们体会到法的公正与尊严。正当的程序必定会增强人们对法律的好感、敬意和信心;相反,不正当的程序却引起人们对法律的厌恶、轻蔑和怀疑。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和对法律权威的体验首先是从“能够看得见的”程序形式开始的。

  • 第3题:

    论述我国有关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我国《民法通则》对有关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为: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 第4题:

    论述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正确答案: 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和作出裁判的活动,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司法审查中的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依据。这表明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体系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法律为骨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起指导作用,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都是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审查时可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
    第二,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所谓“参照规章”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审查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章参酌、鉴认后,决定是否依照。这表明人民法院不能单纯以规章作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法律依据,而是有条件地适用规章,即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法律要参照审理,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可以灵活处理。
    第三,司法审查中的规范冲突及其选择适用。在司法审查中,人民法院会遇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由于选择不同规范会得出不同结果,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先解决选择什么样的规范予以适用才是合法的这一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对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新的法律规范优于旧的法律规范;
    (2)高层级的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的法律规范;
    (3)特别法的规范优于普通法的规范;
    (4)送请或报送有权机关解释、裁决。人民法院通过上述原则解决规范冲突问题,选择适用合法、有效的法律规范,从而保证司法审查法律适用的合法性、有效性。

  • 第5题:

    论述《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十六届大会通过。是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重要成果。是调整涉外继承实体要件的主要的国际条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在适用范围方面,除遗嘱方式、遗嘱能力、与夫妻财产有关的问题、与继承无直接关系而产生或转移的权利和财产外,一切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均适用本公约。
    (2)在法律适用方面,只要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参加了公约,该法院就要适用公约,即使公约指向的法律为非缔约国法律,本公约同样适用。
    (3)在准据法选择方面,公约采用了继承法律适用的同一制,即将死者遗产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统一适用准据法;而且,该公约有条件承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一方可以明示方式指定有关国家的法律作为调整继承整体问题的准据法,但这种指定法律的行为只有在该当事人在指定法律时或死亡时具有该有关国家的国籍或在该国拥有惯常居所时方为有效。
    (4)在准据法的调整内容方面,公约规定包括:确认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权;引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损失;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等。

  • 第6题:

    请结合实际论述法律的作用。


    正确答案: 法的作用是法对社会发生的影响。根据法所体现的意志,法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另外,法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和行为起着调节作用。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1)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指法所具有的维护有利于并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会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法通过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来维护统治秩序。
    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为:组织社会生产、交换和分配;维护人类社会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秩序;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2)规范作用。
    规范作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指引作用。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
    评价作用。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以使人们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
    教育作用。即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制裁作用。法律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制裁作用发生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通过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制裁,惩戒其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也防止其再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第7题: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是()。

    • A、法律遵守
    • B、法律适用
    • C、法律制定
    • D、法律执行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下列对于法与社会的关系,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并影响司法程序
    • B、法律对于人权的保护,主要还是表现为国内法的保护
    • C、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 D、由于法律是上层建筑,法律对于经济的作用只能是被动的,其并不能主动地发挥作用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问答题
    论述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正确答案: 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评价和作出裁判的活动,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司法审查中的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依据。这表明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体系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法律为骨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起指导作用,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都是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审查时可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
    第二,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所谓“参照规章”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审查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章参酌、鉴认后,决定是否依照。这表明人民法院不能单纯以规章作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法律依据,而是有条件地适用规章,即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法律要参照审理,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可以灵活处理。
    第三,司法审查中的规范冲突及其选择适用。在司法审查中,人民法院会遇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由于选择不同规范会得出不同结果,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先解决选择什么样的规范予以适用才是合法的这一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对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新的法律规范优于旧的法律规范;
    (2)高层级的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的法律规范;
    (3)特别法的规范优于普通法的规范;
    (4)送请或报送有权机关解释、裁决。人民法院通过上述原则解决规范冲突问题,选择适用合法、有效的法律规范,从而保证司法审查法律适用的合法性、有效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论述《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十六届大会通过。是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重要成果。是调整涉外继承实体要件的主要的国际条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在适用范围方面,除遗嘱方式、遗嘱能力、与夫妻财产有关的问题、与继承无直接关系而产生或转移的权利和财产外,一切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均适用本公约。
    (2)在法律适用方面,只要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参加了公约,该法院就要适用公约,即使公约指向的法律为非缔约国法律,本公约同样适用。
    (3)在准据法选择方面,公约采用了继承法律适用的同一制,即将死者遗产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统一适用准据法;而且,该公约有条件承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一方可以明示方式指定有关国家的法律作为调整继承整体问题的准据法,但这种指定法律的行为只有在该当事人在指定法律时或死亡时具有该有关国家的国籍或在该国拥有惯常居所时方为有效。
    (4)在准据法的调整内容方面,公约规定包括:确认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权;引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损失;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论述国际破产法律适用。

    正确答案: (1)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整个破产程序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破产申请、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在国际私法中,一般认为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应依法院地法,亦即依破产宣告国法。
    (2)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对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也主张适用管理地法,亦即法院地或破产宣告国法。
    (3)破产财团的法律适用。破产财团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依破产法宣告破产时,为了所有债权人分配偿还财产的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破产宣告国法,亦即法院地法。而对破产财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加以定性或识别,应另依物之所在地法。至于有关债权人对破产财团的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而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抵销权和否认权一般依破产宣告国法。
    (4)破产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依破产程序申请并被确认,且可以从破产财团中受到清偿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及其他债权。在国际破产案件中,在破产债权的范围以及清偿顺序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主要有两种主张:一是主张适用破产宣告国法;另一种观点是主张适用破产宣告时的财产所在地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论述法律对于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正确答案: 法令是缓和、消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主要手段;法律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变更生产关系把生产力从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其自由发展;凡是先进的法律(良法)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凡是落后的法律(恶法)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法律影响生产力的途径主要是:通过调整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于人类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科技在生产力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论述法律的社会作用。


    答案:
    解析:
    概括起来,法律的社会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法律的产生的首要功能就于它能禁止专横、制止暴力、维护和平与秩序。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法律的首要任务是防止无政府状和暴力,维持和平与秩序。
    (2)推进社会变迁。法律不仅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的作用,也具有促进社会变迁和变化的作用。法律对单个主体的行为模式的变化可以施以直接的作用,因为法律可以对单个主体强加法律上的改变个人的行为。法律对其他层次的社会变迁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这种间接作用主要体现为:依据法律形成各种社会制度,通过它们来直接影响社会变迁的性质和速率;建立政府机关内部的各种组织机构以扩大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设定一种法律上的义务以形成一种社会环境,以此培养社会变迁的因素等。
    (3)保障社会整合。社会整合功能主要由法律制度完成。法律规范确定了人与人之间、制度与制度之间的标准关系,一旦冲突发生,法律系统是避免社会解体的保证。
    (4)控制、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纠纷和争端是一定社会中的不同主体针对某种有价值的东西公开地提出相互对立的主张。国家和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就是将人类社会的纠纷和争端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在一定的秩序范围内和平地解决,从而减少它们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5)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法律可以促进制定和实施它的人所主张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事实上,特定社会和国家的许多法律都旨在促进一定的价值目标。

  • 第14题:

    论述我国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 第15题:

    论述法律对于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正确答案:法令是缓和、消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主要手段;法律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变更生产关系把生产力从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其自由发展;凡是先进的法律(良法)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凡是落后的法律(恶法)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法律影响生产力的途径主要是:通过调整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于人类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科技在生产力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第16题:

    论述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有:它不仅明确规定了公约的适用范围,而且对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和代理的外部关系的法律适用均作了较具体的规定。在最后一章即公约第四章的一般条款和最后条款中,还规定了与适用公约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公共秩序保留上、内国法强行性规定的优先适用等。
    它的主要特点有:(1)将公约的适用范围限制于国际性商行为代理;(2)在适用该公约时,如根据与案件有重大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其强行性规范必须适用时,不得加以规避;(3)只有依公约规定应适用的外国法与自己国家的公共政策有明显抵触时,才得排除其适用;(4)公约不接受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

  • 第17题:

    论述国际破产法律适用。


    正确答案: (1)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整个破产程序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破产申请、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在国际私法中,一般认为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应依法院地法,亦即依破产宣告国法。
    (2)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对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也主张适用管理地法,亦即法院地或破产宣告国法。
    (3)破产财团的法律适用。破产财团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依破产法宣告破产时,为了所有债权人分配偿还财产的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破产宣告国法,亦即法院地法。而对破产财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加以定性或识别,应另依物之所在地法。至于有关债权人对破产财团的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而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抵销权和否认权一般依破产宣告国法。
    (4)破产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依破产程序申请并被确认,且可以从破产财团中受到清偿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及其他债权。在国际破产案件中,在破产债权的范围以及清偿顺序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主要有两种主张:一是主张适用破产宣告国法;另一种观点是主张适用破产宣告时的财产所在地法。

  • 第18题:

    对于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起着重要作用的是()。

    • A、法律概念
    • B、法律原则
    • C、法律适用
    • D、法律规则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法律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全过程,称为()

    • A、法律程序
    • B、法律适用
    • C、法律执行
    • D、法律运行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问答题
    法律程序对法律适用的作用

    正确答案: ①法律程序是约束适用者权力的重要机制②法律程序是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措施③法律程序是法律适用结论妥当性的前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论述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有:它不仅明确规定了公约的适用范围,而且对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和代理的外部关系的法律适用均作了较具体的规定。在最后一章即公约第四章的一般条款和最后条款中,还规定了与适用公约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公共秩序保留上、内国法强行性规定的优先适用等。
    它的主要特点有:(1)将公约的适用范围限制于国际性商行为代理;(2)在适用该公约时,如根据与案件有重大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其强行性规范必须适用时,不得加以规避;(3)只有依公约规定应适用的外国法与自己国家的公共政策有明显抵触时,才得排除其适用;(4)公约不接受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论述法律程序对司法的意义。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法律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全过程,称为()
    A

    法律程序

    B

    法律适用

    C

    法律执行

    D

    法律运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