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题目
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

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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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E
解析:
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A项能引发施工合同债;E项能引发买卖合同债。而BC两项情形中没有合同法律关系;D项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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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答案:A,E
    解析:
    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因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A项能引发施工合同债;E项能引发买卖合同债。BCD三项均产生侵权之债。

  • 第2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合同之债的有()。

    A.施工现场脚手架倒塌砸伤过路行人
    B.材料供应商向施工单位交付材料
    C.施工单位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
    D.施工单位拖延支付供应商甲的材料款汇给了乙
    E.施工单位拖延支付材料供应商甲的材料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答案:B,C,D,E
    解析:
    2020版教材P19页
    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的关系;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 第3题:

    关于建筑活动中发生的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企业是债务人
    B.对于建筑材料买卖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是债权人
    C.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不会有债发生
    D.材料供应商为施工企业自愿保管财物不会发生债

    答案:A
    解析: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 第4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 第5题:

    (2019年真题)下列情形中,产生合同之债的是()。

    A.施工企业与监理单位恶意串通造成建设单位损失
    B.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协议书
    C.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现场外的行人
    D.施工企业将本应当汇给甲的设备租赁款汇给了乙

    答案:B
    解析:
    P22-23
    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A 选项属于违法行为,B选项是合同之债,C选项是侵权之债,D选项中施工企业与甲属于合同之债,与乙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 第6题:

    在建设项月施工中,施工单位与其他主体产生合同之债的情形有()等
    A.施土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订立合同
    B.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现场外的行人
    C.施工单位将本应汇给甲单检的材料款汇入了乙单位账号
    D.材料供应商向施工单位交付材料
    E.施工单位向材科供应商支付材料款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合同之债的情形。当事人之间通过订立合同设立的以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称为合同之债,故选择A、D、E。

  • 第7题:

    在下列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中,属于合同之债的情形是()。

    A.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倒塌砸伤行人
    B.供应商向施工单位交付建筑材料
    C.建设单位将甲承包商的工程款汇入了乙承包商账号
    D.施工单位派人帮助建设单位抢救失火仓库中的物资

    答案:B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

  • 第8题:

    某施工单位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并经再次验收后合格,于是施工单位请求支付工程款。对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施工合同有效,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B. 施工合同有效,建设单位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C.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工程款
    D. 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单位应当扣除修复费用后支付工程款


    答案:D
    解析:
    《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某施工企业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施工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因此,建设单位应扣除修复费用后支付工程价款。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9题:

    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

    A.工中的建筑物上坠落的砖块造成他人损害
    B.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C.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D.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答案:D
    解析:

  • 第10题: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材料供应单位
    D.设计单位

    答案:A
    解析: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
    A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

    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

    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

    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 A项: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施工合同的业务只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所以A正确。 E项: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所以E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E。 考点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 第12题:

    单选题
    对于包工包料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A

    建设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B

    监理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C

    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D

    设计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施工合同债是发生在( )和( )之间的债。
    A、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C、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参见教材P24。

  • 第14题:

    在施工合同中,就支付工程款而言,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

    A.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B.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C.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D.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9页
    施工合同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 第15题:

    场景(十三)
    施工单位投标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 的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多次要求其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一直未予解决,因此导致合同纠纷。
    下列解决纠纷方式产生的法律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包括 ( )
    A.民间调解 B.行政调解
    C.仲裁 D.诉讼
    E.协商


    答案:A,B,E
    解析: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其中通过仲裁、诉讼获得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其中民间调解、行政调解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 第16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购买合同,但是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供货商,本事件中,说法正确的是()。

    A.甲供应商可以直接向乙要货款
    B.乙供应商因侵权,应当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
    C.乙供应商不当得利,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返还
    D.施工单位与乙供应商之间是合同之债

    答案:C
    解析:
    “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乙得到“意外之财”,非主观,使施工单位受损,属于乙的不当得利。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利要求乙返还货款。但是甲和乙之间没有关系。甲不能直接向乙请求权利。

  • 第17题:

    下列情形中,产生合同之债的是( )。

    A、施工企业与监理单位恶意串通造成建设单位损失
    B、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协议书
    C、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现场外的行人
    D、施工企业将本应当汇给甲的设备租赁款汇给了乙

    答案:B
    解析:
    P22-23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与侵权之债。合同之债是指合同产生的债。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

  • 第18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W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应支付给A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B材料供应商。则W施工单位与B材料供应商之间形成了()。

    A.买卖合同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合同债

    答案:C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19题:

    在某建设项目施工中形成的下列债权中,不属于合同之债的是()。

    A.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订立合同
    B.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现场外的行人
    C.施工单位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
    D.材料供应商向施工单位交付材料

    答案:B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3
    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 第20题: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并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应当由( )承担。

    A. 监理单位
    B. 施工单位
    C.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连带
    D. 建设单位


    答案:C
    解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并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21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施工单位
    E.材料供应商

    答案:B,D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
    A

    建设单位拖工程进度款

    B

    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

    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

    建材供应商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正确答案: E,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产生合同之债的是()。
    A

    施工企业与监理单位恶意串通造成建设单位损失

    B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协议书

    C

    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现场外的行人

    D

    施工企业将本应当汇给甲的设备租赁款汇给了乙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