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支付货款时,不小心把应该支付给甲施工单位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施工单位,则,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形成的是(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题目
建设单位支付货款时,不小心把应该支付给甲施工单位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施工单位,则,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形成的是( )。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获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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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3年3月12日,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2013年5月22日,乙施工单位在对某处进行施工时,既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又未采取安全措施,王某不小心掉进了施工现场的基坑中,造成腿部受伤,花去医疗费10000元。王李某多次找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索赔,双方互相推诿。根据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该责任的主体应是( )。
    A、甲建设单位
    B、乙施工单位
    C、王某与甲建设单位
    D、王某与乙施工单位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施工单位有义务在深基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安全措施。所以施工单位对王某属于侵权之债。参见教材P20。

  • 第2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 第3题:

    (2019年真题)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D,E
    解析:
    P22-23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故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B正确;甲与乙有合同之债,乙与丙无合同关系,则丙的不当得利应返还给甲,A错误,D正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C错误,E正确。

  • 第4题:

    甲施工单位承包一个建筑工程,将其中的幕墙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合同中约定,乙单位的一切质量问题与甲施工单位无关,全部由乙施工自己承担,乙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违章操作,导致工程损失 30 万,建设单位起诉到法院,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单位违章操作,和甲单位没有关系,建设单位不能起诉甲单位
    B.建设单位可以要求乙承担 30 万费用
    C.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承担 30 万费用
    D.建设单位可以同时起诉甲乙

    答案:A
    解析:
    甲作为总包,乙作为施工分包,甲乙对于分包的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5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供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供应商因无过错,无需返还
    B、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的给付请求
    C、施工单位因乙供应商拒绝返还,故可暂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
    D、甲供应商有权直接要求乙供应商给付该笔款项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建设工程债权制度。本题中乙供应商属于不当得利,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甲材料供应商应当向施工单位要求支付材料款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乙供应商和甲材料供应商之间并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甲材料供应商无权向乙供应商主张权利,所以乙供应商有权拒绝,选项B正确
    选项C错误;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供应商,意味着施工单位没有完成应当向甲材料供应商付款的义务,不可以以乙供应商拒绝返还为由,暂不向甲材料供应商支付货款,选项C错误。

  • 第6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类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D,E
    解析:
    P22-23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产生债的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7题:

    建设单位就某工程项目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日前,建设单位收到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即予处理:考虑到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且甲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和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便审核签认了“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受理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付款凭证。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某部位存在质量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建设单位已直接向乙施工单位付款,因而甲施工单位对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承担责任。
    事件4: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于2003年9月20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各单位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于2004年3月办理了工程竣工备案。因使用需要,建设单位于2003年10月初要求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在已验收合格的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并于2003年10月底正式将该工程投入使用。2005年2月该主管道发生大量泄漏,经监理单位组织检查,确认是焊接支管时焊缝质量有问题所致。建设单位认为工程还在保修期,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 指出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在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该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接受并签发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理由:“工程开工报审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确认。

    (2) 指出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受理乙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并签发付款凭证;

    理由: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3) 在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不正确。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未按时限备案;

    理由:应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备案。

    2)不妥之处:要求乙施工单位在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

    理由:在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该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并说明理由。

    是否处罚及理由如下:

    1)对建设单位应予处罚;

    理由:未按时备案;擅自在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

    2)对监理单位不应处罚;

    理由:监理单位无过错。

    3)对甲施工单位不应处罚;

    理由:甲施工单位无过错。

    4)对乙施工单位应予处罚;

    理由:无设计方案施工。

  • 第8题:

    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单位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 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请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应该发给哪些单位?()

    • A、甲、乙两家施工单位
    • B、都不要
    • C、甲施工单位
    • D、乙施工单位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多选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

    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

    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

    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供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供应商因无过错,无需返还 

    B

    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的给付请求 

    C

    施工单位因乙供应商拒绝返还,故可暂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 

    D

    甲供应商有权直接要求乙供应商给付该笔款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B项:因为乙供应商与甲供应商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的给付请求,故B项正确。 A项:乙供应商获得的货款没有法律上和合同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故A项错误。 C项:施工单位并没有完成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的义务,故应该及时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故C项错误。 D项:因为乙供应商与甲供应商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甲供应商无权直接要求乙供应商给付该笔款项。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B项正确。 考点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 第11题:

    多选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

    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 A,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某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B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A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向A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

    向B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A、B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

    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 E,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施工单位与 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 B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A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向A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向B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A、B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买卖合同,主要是材料设备买卖合同。材料设备的买方有可能是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施工单位。他们会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产生债。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 第14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购买合同,但是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供货商,本事件中,说法正确的是()。

    A.甲供应商可以直接向乙要货款
    B.乙供应商因侵权,应当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
    C.乙供应商不当得利,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返还
    D.施工单位与乙供应商之间是合同之债

    答案:C
    解析:
    “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乙得到“意外之财”,非主观,使施工单位受损,属于乙的不当得利。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利要求乙返还货款。但是甲和乙之间没有关系。甲不能直接向乙请求权利。

  • 第15题: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回货款,并支付给甲。2018真题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的说法,正确的有()。2018真题

    A、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乙与施工企业之间是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D、选项E是错误的。

  • 第16题: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回货款,并支付给甲。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A、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A,B,C
    解析:
    教材P22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乙与施工企业之间是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D、选项E是错误的。

  • 第17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W施工单位与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应支付给A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B材料供应商。则W施工单位与B材料供应商之间形成了()。

    A.买卖合同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合同债

    答案:C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18题:

    甲施工单位在承接乙建设单位发包的某工程后,将一分项工程分包给了刘某,刘某又雇佣了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一名雇员李某被钢筋戳伤右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某的损失应由( )承担。

    A. 甲施工单位
    B. 乙建设单位
    C. 甲施工单位和刘某
    D. 甲施工单位和乙建设单位


    答案:A
    解析: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因此,李某所受损失应由总承包单位即甲施工单位承担,甲施工单位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刘某追偿。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19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 在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日前,建设单位收到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即予处理。请问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应该报送给哪个单位?()

    • A、建设单位
    • B、设计单位
    • C、质监站
    • D、监理单位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请问,监理可以受理吗?()

    • A、建设单位同意的话,可以
    • B、甲施工单位同意的话,可以
    • C、不可以
    • D、可以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供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A

    乙供应商因无过错,无需退还

    B

    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给付请求

    C

    施工单位因乙供应商拒绝返还,故可暂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

    D

    甲供应商有权直接要求乙供应商给付该笔款项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丙供应商。关于该笔货款的返还,丙与甲间债的产生根据属于()。
    A

    不当得利

    B

    侵权

    C

    合同

    D

    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跳撒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圣供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A

    乙供应商因无过错,无需返还。 

    B

    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的给付请求 

    C

    施工单位因剥叛辆拒然返还,顾可暂不向里措应商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