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

题目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钱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赶。

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的直哭说自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乘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还是被丁逃之天天。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查看包中的财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在自己的枕头里。

请回答下列91 - 94题。

91.赵某的行为至少能够构成:( )

A.抢劫罪

B.传授犯罪方法罪

C.盗窃罪

D.故意杀人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91.答案:A、B、C、D 考点: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的从定讲解:丁扒窃申钱包,赵某从暗中窜处,持刀将申截住的行为,构成《刑法》第 269条转化型的抢劫罪;赵某教甲等多人扒窃技巧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赵某教唆丙去盗窃,尽管丙实施了强奸杀人行为,但赵某依然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此外,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和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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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单位拟派遣3名德才兼备的干部到西部山区进行精准扶贫。报名者踊跃,经过考察,最终确定了陈甲、博乙、赵丙、邓丁、刘戊、张己6名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派遣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若派遣陈甲,则派遣邓丁但不派遣张己;(2)若博乙、赵丙至少派遣1人,则不派造刘戊。以下哪项的派遣人选和上述条件不矛盾?

    A.赵丙、邓丁、刘戊
    B.陈甲、博乙、赵丙
    C.博乙、邓丁、刘戊
    D.邓丁、刘戊、张已
    E.陈甲、赵丙、刘戊

    答案:D
    解析:

  • 第2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2009年1月1日,国务院决定开征燃油税,同时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某县交通局执行该省交通厅2009年1月15日发出的《关于本省二级公路继续收费通知》。刘某对县交通局征稽办公室的收费行为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且一并提出对省交通厅上述通知的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该省交通厅《通知》属于行政立法的范畴
    B.该省交通厅的《通知》有权对拒绝缴费行为设定1000元以下罚款
    C.县政府可将《通知》移送该省交通厅审查
    D.若县政府改变县交通局的收费额,刘某不服的,有权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C,D
    解析:
    行政立法,是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省交通厅发布《通知》不属于行政立法,而属于行政规定(即除行政立法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作为省政府职能部门的省交通厅没有规章制定权,也没有行政法规制定权。故而A选项错误,不当选。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4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省交通厅的《通知》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故无权设定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B项错误。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6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行政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复议机关县政府对省交通厅的《通知》无权审查,故应转送给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省交通厅对自己的文件有权审查,故C项正确。若县政府改变县交通局的收费额,则刘某应当以县政府为被告起诉。根据《行政案件管辖规定》第1条,县政府为被告的除物权登记以外的普通行政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正确。

  • 第3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I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查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对于丁某夺包致老人摔倒死亡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 丁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抢劫罪,应数罪并罚
    B. 丁某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的抢劫罪,应以抢劫罪一罪处罚
    C. 丁某的行为属于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罚
    D. 丁某的行为直接定抢夺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抢夺罪
    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267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导致他人死亡的……因此,D项正确,当选。

  • 第4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甲(女)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查,侦査机关对甲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关于甲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只能在曱的住处执行
    B.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侦查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C.可以在羁押场所执行
    D.可以在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 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特别重 大贿赂犯罪是属于检察院侦查,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不 是侦查机关批准,因此,故ABCD错误,应全选。

  • 第5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甲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以下哪些规定?( )
    A.未经侦查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B.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C.不得以任何形式千扰证人作证
    D.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答案: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人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 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本题中侦査机关是检察机关,故A错误。故BCD正确。

  • 第6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I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查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对乙、丙、丁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其不满18周岁,对其不能适用死刑,并且应当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
    B.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由于其不满18周岁,对其不能适 用死刑,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丁虽然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D. 丁夺包致老人摔倒死亡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处理
    讲解: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得适用死刑,包括不得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A、B正确,C错误。根据第90题解析,D错误。本题A、B项当 选。

  • 第7题:

    甲(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乙(12周岁)、丙(13周岁)、丁(13周岁)、戊 (17周岁),另外从己那里租来庚(7周岁)、辛(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技 巧。然后每日带领乙等5人在过街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向甲 求教扒窃技术。甲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乙、丙、丁、戊第一次跟随甲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甲威胁说,我是黑道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戊的身份证扣下。如果乙、丙、丁、戊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甲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戊扒窃行人申钱包得手后,被申发现。戊急逃,申紧追。甲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赶。还有一次,戊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还是被戊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戊查看包中的财物,有2500元人民币和一支手枪。戊全部交给了甲。甲大喜,将手枪藏在自己的枕头里。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是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
    B.甲某是主犯
    C.对甲某应当从重处罚
    D.对甲某应当按照乙、丙、丁、戌、庚、辛的盗窃总额处罚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共犯人的认定
    讲解:犯罪集团,是指3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本题中,只有甲、戊2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犯罪集团3人以上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甲某是主犯,对共同犯罪全部罪行负责,所以甲某应当按照乙、丙、丁、戊、庚、辛的盗窃总额处罚。因此,BD选项的说法正确。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8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以下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
    A.甲某诉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中,县人民政府依法提供的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出示
    B.乙某因不服学校不发学位证诉某大学一案中,作为被告的学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该学校提供的证据
    C.丙某因不服某国家安全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起诉该国家安全局一案中,被告提供的某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公开出示,但该证据涉及个人隐私的
    D.丁某因不服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起诉该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


    答案:C,D
    解析: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此,A项的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6 条规定,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由此,B项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D项属于本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 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由此,C项的证据属于不能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的,也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 第9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下列有关甲监视居住期间聘请和会见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聘请辩护律师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B.甲聘请她的父亲为辩护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C.辩护人会见甲,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辩护人会见曱,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聘请辩护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故A错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故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该规定。故C正确,D错误。

  • 第10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赵某的行为至少能够构成:( )
    A.抢劫罪
    B.传授犯罪方法罪
    C.盗窃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A,B,C,D
    解析:
    丁扒窃申的钱包,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的行为,构成《刑法》第 269条转化型的抢劫罪;赵某教甲等多人扒窃技巧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赵某教唆 丙去盗窃,尽管丙实施了强奸杀人行为,但赵某依然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此外,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和教唆犯。

  • 第11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共同侵权的是(  )。
    A.甲的人身伤害系甲本人和乙的行为共同所致
    B.丙唆使8岁的丁殴打戊,丙、丁构成共同侵权
    C.己指使庚打辛
    D.赵某挑开钱某家的蜂窝蜇伤孙某,赵某和钱某构成共同侵权


    答案:C
    解析:
    【精解】A项属混合过错,而不是共同侵权。混合过错是指在受害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而共同侵权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故A项不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通意见》第148条的规定,B项不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D项不构成共同侵权。故选C项。

  • 第12题:

    下列选项中,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追诉的有()。

    • A、甲多次容留张某吸食毒品
    • B、乙容留李某(14周岁)注射毒品
    • C、丙以牟利为目的容留白某吸食毒品
    • D、丁容留赵某吸食毒品时,赵某因吸毒过量当场死亡

    正确答案:A,B,C,D

  • 第13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法规的哪些选项的说法错误?( )
    A.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或者经国务院审批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公布
    B.行政法规在施行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D.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立法法》第61条,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据此,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总理公布,不能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公布,故A项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报备案的期限自公布之日起算,而非自施行之日起算,故B项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 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 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行政法规原则上应当在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而非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施行,故C项表述错误。《行政法规 制定程序条例》第32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据此,D项表述正确。

  • 第14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甲(女)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查,侦査机关对甲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甲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
    A.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C.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答案: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故ABCD都正确。

  • 第15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对乙、丙、丁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其不满18周岁,对其不能适用死刑,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由于其不满18周岁,对其不能适用死刑,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丁虽然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D. 丁夺包致老人摔倒死亡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答案:A,B
    解析: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得适用死刑,包括不得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并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A、B正确,C错误。根据第90题解析,D错误。本题A、B项当选。

  • 第16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I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查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对赵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将手枪藏在自己枕头里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B.赵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甲和乙去杀辛,属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故应当从重处罚
    C.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窃,结果丙将该妇女奸淫杀害,丙的奸淫行为和杀人行为对于赵某而言属于“实行过限”,所以赵某不构成教唆犯
    D.赵某每日带领曱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教唆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讲解:赵某教唆13岁的甲和14岁的乙实施杀人行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和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对于后者,属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对于前者是否应从重处罚则存在不同观点。目前观点认为,间接正犯和教唆犯并不对立,间接正犯是教唆犯教唆强度力度的升高情况,应当认为这种情形的间接正犯也完全符 合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应适用“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的规定。因此,B 正确,当选;赵某教唆丙去盗窃,但丙实施了强奸杀人,赵某属于教唆未遂,所以C项错误,不当选;赵某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构成组织耒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所以D项错误,不当选。

  • 第17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某区工商局根据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控告,对某区“迪信通”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决定没收iPad2共计42台,罚款21000方元。迪信通在规定期限 内既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是:( )
    A.某区工商局可以扣押并拍卖“迪信通”其他产品以抵缴罚款
    B.某区工商局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罚款决定
    C.某区工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自“迪信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申请
    D.某区工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罚款决定的,应当由某区工商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受理


    答案:B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该条第1款,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必须由法律设定。《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该条并没有授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制执行权。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B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 期限是3个月,而非180日。故选项C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该条中所谓“有管辖权”,是指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级别,参照行政诉讼 级别管辖规则确定。在本题,若某区工商局被提起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级别应当是“基 层”;故某区工商局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的级别也应当是“基层”。故选项D “中级人 民法院”的说法错误。

  • 第18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对于丁某夺包致老人摔倒死亡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 丁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抢劫罪,应数罪并罚
    B. 丁某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的抢劫罪,应以抢劫罪一罪处罚
    C. 丁某的行为属于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罚
    D. 丁某的行为直接定抢夺罪,且须从重处罚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3)1年内抢夺3次以上的;(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该解释第5条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题中,老人虽然摔倒死亡,但并不是由于丁某的抢夺行为所致,抢夺行为和致人死亡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 亡罪的想象竞合犯。综上,D项当选。

  • 第19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89.对赵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将手枪藏在自己枕头里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B.赵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甲和乙去杀辛,属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故应当从重处罚
    C.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窃,结果丙将该妇女奸淫杀害,丙的奸淫行为和杀人行为对于赵某而言属于“实行过限”,所以赵某不构成教唆犯
    D.赵某每日带领曱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A,B,C
    解析:
    赵某教唆13岁的甲和14岁的乙实施杀人行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 正犯和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对于后者,属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对于前者,则无需从重处罚,所以B项错误,不当选;赵某教唆丙去盗窃,但丙实施了强奸杀人,赵某属于教唆未遂,所以C项错误,不当选;赵某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所以D项错误,不当选。

  • 第20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I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查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赵某的行为至少能够构成:( )
    A.抢劫罪 B.传授犯罪方法罪
    C.盗窃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的认定
    讲解:丁扒窃申的钱包,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的行为,构成《刑法》第269条转化型的抢劫罪;赵某教甲等多人扒窃技巧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赵某教唆 丙去盗窃,尽管丙实施了强奸杀人行为,但赵某依然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此外,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和教唆犯。

  • 第21题:

    赵某(男,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甲(13周岁)、乙(14周岁)、丙(16周岁)、 丁(17周岁),另外从戊那里租来己(7周岁)、庚(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 技巧。然后每日带领甲等6人在过街天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 向赵某求教扒窃技术。赵某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甲、乙、丙、丁第 一次跟随赵某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赵某威胁说,我是黑道 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丁的身份证扣下。如果甲、乙、丙、丁 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赵某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丁扒窃行人申的钱 包得手后,被申发现。丁急逃,申紧追。赵某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 赶。还有一次,赵某教唆甲和乙去杀害与自己有仇的辛,年纪轻轻的甲乙二人吓得直哭说自 己不敢去,赵某狠狠地抽了甲乙各一耳光,说:“平时师傅都是怎么教你的?胆小鬼!事成 之后师傅必有重赏。”甲乙二人欣然前往将辛杀死。又有一日,赵某唆使丙去一妇女家盗 窃,丙遵命前往。到了该妇女家,丙见该妇女一人在家午睡,心生淫念,残忍地将该妇女奸 淫后杀害。还有一次,丁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 还是被丁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丁査看包中的财 物,有4000元现金和两支手枪。丁将全部现金和一支手枪交给赵某,赵某大喜,将手枪藏 在自己的枕头里。
    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可以对甲采取以下哪些监视方法?( )
    A.电子监控
    B.不定期检查
    C.对曱会见辩护律师进行监控
    D.对曱的通信进行监控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故AB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该规定。故C错误。

  • 第22题:

    甲(18 周岁)、乙(17 周岁)、丙(15 周岁)三人与李某一起打麻将,由于在李某身后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共赢取李某5 万元。但李某仅带有现金3 万元,在支付3 万元后,写下了2 万元的欠条。
    李某在起身离开时发现乙身上的摄像设备,要求甲、乙、丙归还欠条,乙见事情败露,夺门而逃,甲、丙使用暴力将李某打成重伤后离开。甲、丙拿着李某的欠条,将2 万元改成20 万元,并找到丁(17 周岁),告诉丁“李某欠自己20 万元,要回钱后给丁手机一部”,于是丁听从甲、丙安排,将李某的女儿翠花(16周岁,丁以前的同学)约出来后与甲、丙一起将其关押,并打电话要求李某偿还欠款20 万元。
    甲、丙发现翠花很漂亮,准备强奸翠花,正要实施奸淫行为时被丁发现,丁苦苦哀求甲、丙“翠花是我心上人,不要强奸,你俩实在控制不止,猥亵即可”,甲、丙遂对翠花实施了猥亵、侮辱行为。
    翠花对丁终日破口大骂,丁遂向甲、丙提出“不如将翠花杀害”的建议,甲、丙与丁遂将翠花捆绑后扔进湖里。
    甲、丙、丁继续向李某索要钱财。甲随后找到乙,并告知其绑架翠花向李某索要钱财的事实,要求乙将其信用卡给甲,以便李某将钱打入卡中。李某将5 万元转入甲指定的账户,但由于女儿突然回家而随即报案。事后证明,丁在发现真相后提议杀翠花是为了让翠花逃跑,并在将翠花推进湖里之前将其身上的绳索割断,翠花因此而逃命。
    问题:
    请分别分析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并阐释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乙、丙三人设赌博骗局赢取李某钱财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被识破后,乙逃跑,乙仅成立诈骗罪,数额5 万元(3 万元现金,2 万元债权,即财产性利益),与甲、丙在诈骗罪范围内成立共犯;甲、丙为了保护已经取得的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不被追回,即为了窝藏赃物而将李某打成重伤的,甲成立(事后)抢劫罪;因丙只有15 周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仅成立故意伤害罪,但按照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丙也成立(事后)抢劫罪。
    2.甲、丙将欠条由2 万元改为20 万元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因为甲、丙只是单纯增加债权而没有造成李某财产损失。如果甲拿着改过的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还款,则甲成立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3.甲、丙以索要债务为名,与丁一起非法拘禁翠花,并向其父亲李某勒索财物的,丁成立非法拘禁罪既遂,甲成立绑架罪既遂,丙因没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之后甲、丙杀害翠花,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翠花没有死亡的,甲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适用未遂的处罚规定;丙只有15 周岁,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甲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关系;丁为了寻找机会使翠花逃脱,而提议杀翠花、随后将其放跑的行为,属于降低已经存在的法益侵犯的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4.甲、丙强奸翠花,但经丁劝说后放弃强奸行为的,甲、丙成立强奸罪共犯,属于犯罪中止,因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应当免除处罚。甲、丙随后强制猥亵、侮辱翠花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共犯,但丙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丁为了避免翠花被强奸,不得已劝说甲、丙猥亵、侮辱翠花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属于紧急避险。
    5.甲、丙、丁在“杀害”翠花后,因绑架行为已经结束,故继续以控制翠花为名向李某索要财物的行为,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择一重罪处罚;但丙未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乙误以为甲等人实施绑架行为,而提供帮助的,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客观上为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竞合的行为提供了帮助,主观上具有为绑架罪行为提供帮助的故意,按照法定符合说,在敲诈勒索罪范围主客观一致,成立敲诈勒索罪,与甲、丙、丁在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成立共犯。
    综上,甲成立(事后)抢劫罪、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适用未遂的规定)、强奸罪中止、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数罪并罚;丙成立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中止,数罪并罚,因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成立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丁成立非法拘禁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

  • 第23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抢劫罪的有: ( )

    A.甲携带管制刀具抢夺赵某财物
    B.乙杀死愁人钱某后,随手拿走其手机
    C.丙趁孙某醉酒搜走其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
    D.丁扒窃得手后被李某发现,拿刀子威胁李某不得声张

    答案:A,C,D
    解析: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甲携带管制刀具抢夺赵某财物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B项,乙杀死仇人钱某后,随手拿走其手机,乙并不存在为拿走手机而杀死仇人的动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C项,行为人丙用酒灌的方式使被害人孙某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下搜走其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构成转化型抢劫罪;D项,丁扒窃得手后被李某发现,拿刀子威胁李某不得声张,构成转化型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