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题目

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

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

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考点]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主体[解析]《高检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选项A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由检察长作出不起诉决定。选项A正确。《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选项B即属于此种情形。又根据《高检规则》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选项B中的情形,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方可作出不起诉决定。选项C中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根据《刑法》第21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决定由谁作出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往往将不负刑事责任视为免除刑罚进行处理。因此,根据上述《高检规则》第289条的规定,亦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但是严格地说,不负刑事责任不能等同于免除处罚:前者是无罪,所以不负刑事责任;而后者则是有罪,但是免除处罚。两者行为的性质是不同的。《高检规则》第286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见,对选项D中犯罪嫌疑人丁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主体,应当是检察委员会,而不是检察长。选项D错误。本题全面考查了几种情形下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主体问题。关于不起诉主体的判断,简要来讲。法定不起诉的决定主体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主体为检察委员会。考生不仅要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且还需要结合刑法的相关法条才能得出正确答案。这体现了司法考试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命题趋势,考生应当予以注意。[难度系数]**
更多“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正确答案:BD

  • 第2题:

    甲、乙、丙因涉嫌绑架犯罪被逮捕。该案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丙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不起诉决定宣布后,发生哪些法律后果?( )

    A.不起诉决定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B.应当立即释放丙
    C.不得因该案件事实再次追究丙刑事责任
    D.该案被害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以及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所以A、B项入选。《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据此,D项当选。《高检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据此,排除C项。

  • 第3题:

    关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杜某涉嫌侵占, 审理期间被害人撤回告诉, 法院作出无罪判决
    B.贾某涉嫌贪污, 检察院侦查期间贾某跳楼自杀, 检察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C.纪某涉嫌盗窃,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已过诉讼时效, 遂撤销案件
    D.路某涉嫌故意伤害, 审理期间被害人死亡, 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刑事诉讼法》 第 15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 应当撤销案件, 或者不起诉, 或者终止审理, 或者宣告无罪: ( 一) 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 不认为 是犯罪的; (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A 项中, 审判期间被害人撤回告诉, 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故, A 项错误。 B 项中, 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侦查机关应当决定撤销案件。 故, B 项正确。 C 项中,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 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故, C 项错误。D 项中, 审理期间是被害人死亡, 而不是被告人死亡, 所以, 法院应继续审理。故, D 项错误。

  • 第4题:

    下列哪些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是:( )

    A.犯葬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逃税罪,案件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C.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涉嫌盗窃罪,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D.犯葬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查实,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不起诉的决定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 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A选项轻微伤,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因此,A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1 条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B正确。C选项中属于酌定不起诉。故本题选ABD。

  • 第5题: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答案:C
    解析:
    选项A.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选项D);(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选项A),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选项B错误,《刑诉解释》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
    选项C正确,《刑诉解释》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 第6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答案:B,D
    解析:
    【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详解】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就刑事责任进行的交易不影响公诉机关的追诉行为,故A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四)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项中的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符合前述第(四)项规定,故B正确。C项中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不属于前述第(一)的规定,除非增加条件“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才能经由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故C项不正确。D项中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符合前述第(五)项规定,故D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BD。

  • 第7题:

    某伤害案中,提取的血迹经DBA鉴定发现血系来自被害人乙。对于这一鉴定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告知的诉讼参与人有()。

    • A、犯罪嫌疑人甲
    • B、被害人乙
    • C、证人丙
    • D、乙的近亲属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下列何种情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 A、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经过鉴定属于轻微伤
    • B、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依然证据不足
    • C、王某涉嫌盗窃,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构成侵占罪
    • D、赵某涉嫌强奸罪,查明本案没有强奸事实存在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人是他的堂弟乙。但是甲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公安机关不准其会见被害人的规定,多次纠缠被害人,要求私了,遭被害人拒绝后,扬言要再次给被害人一点厉害尝尝,乙没有尽到保证人职责。对此,某县公安机关可以()。

    • A、对乙处以罚款500元
    • B、责令甲具结悔过
    • C、给予甲治安管理处罚
    • D、对甲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案件是()。

    • A、甲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 B、乙涉嫌恐怖活动犯罪
    • C、丙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 D、丁涉嫌毒品犯罪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某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的重伤案件,从犯罪嫌疑人的衣服上提取了血迹。该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结论,侦查机关应当向()告知。

    • A、犯罪嫌疑人
    • B、被害人
    • C、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 D、被害人的近亲属

    正确答案:A,B

  • 第12题:

    多选题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下列何种情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A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经过鉴定属于轻微伤

    B

    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依然证据不足

    C

    王某涉嫌盗窃,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构成侵占罪

    D

    赵某涉嫌强奸罪,查明本案没有强奸事实存在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案考查了不起诉的种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选项A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表现,是《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第一种情形,应当不起诉。选项C属于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不能提起公诉,也是《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情形之一,应当不起诉。选项D,属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表现,应当不起诉。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 第13题: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016年)

    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据此,A选项中甲在5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得适用和解程序。B选项中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故B选项错误。D选项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故D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497条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据此,C选项正确。本题选C。

  • 第14题:

    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
    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
    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答案:A
    解析:
    (原答案为A,而此题没有正确答案)【考点】不起诉的决定主体【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1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A项中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应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故A不正确。C项中的紧急避险即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因而,也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故C也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B项中,乙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应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故B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项中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故D不正确。因此,本题无答案。

  • 第15题:

    列哪些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是:( )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逃税罪,案件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C.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涉嫌盗窃罪,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D.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查实,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 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因此,ABC正确,D选项还需要条件:曾经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因此D错误。

  • 第16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与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丁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进行刑罚处罚
    C.赵某侵占罪,被害人丙没有起诉
    D.被告人孙某在庭审阶段死亡,庭审查明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C,D
    解析:

  • 第17题:

    犯罪嫌疑人甲因琐事与同事丁发生争吵,遂找好友乙、丙帮其教训丁,乙、丙二人将丁在下班途中打成轻微伤。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乙、丙三人提起公诉。对此,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对甲、乙、丙三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B:对乙、丙二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C:判决宣告甲无罪
    D:判决宣告乙、丙无罪

    答案:C,D
    解析:
    甲、乙、丙三人的行为仅造成了被害人丁轻微伤的后果,不构成《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不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不是犯罪,属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对于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的处理方式分别为:(1)在立案之前发现的,不能立案;(2)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发现的,应当撤销案件,即撤销立案决定和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终止侦查程序;(3)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4)在审判阶段,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C和D,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甲、乙、丙无罪。

  • 第18题:

    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撤销案件。

    • A、某甲寻衅滋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 B、某乙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被害人构成轻伤,同时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 C、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
    • D、免于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甲、乙、丙因涉嫌绑架罪被逮捕。该案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丙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不起诉决定宣布后,会发生哪些法律后果?()

    • A、《不起诉决定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B、应当立即释放丙
    • C、不得因该案件事实再次追究丙刑事责任
    • D、该案被害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撤销案件。

    • A、某甲寻衅滋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B、某乙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被害人构成轻伤,同时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 C、被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
    • D、免予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下列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 B、甲侵占案中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 C、丙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 D、犯罪嫌疑人丁在被抓前自杀身亡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某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即使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移送起诉。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的重伤案件,从犯罪嫌疑人的衣服上提取了血迹。该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结论,侦查机关应当向()告知。
    A

    犯罪嫌疑人

    B

    被害人

    C

    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

    被害人的近亲属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016年真题]
    A

    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

    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

    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

    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①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②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A项,甲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不能适用此和解程序。
    B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①雇凶伤害他人的;②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③涉及寻衅滋事的;④涉及聚众斗殴的;⑤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⑥其他不宜和解的。寻衅滋事不属于民间纠纷,不能适用和解程序。
    C项,《高法解释》第498条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
    D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属于刑法分则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罪名,不是刑法分则第4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5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不能适用此和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