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木村村民陈凯与圪党村刘晖因伤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凯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赔偿刘晖医药费、营养费等5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交给陈凯和刘晖二人。两个月后,陈凯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在此种情况下,刘晖可以:( )。
A.应当通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可以申请仲裁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引起轻微人身伤害的赔偿纠纷,如不需要进行治安管理处置的,调解委员会可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A对
B错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