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其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履行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留置权

题目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其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答案】A、D
【详解】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适用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使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形式出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那个烂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故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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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 A.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化工原料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以 C.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合同法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本案中,甲乙两公司未就买卖合同中的双方义务(甲方交付货物、乙方支付价款)的履行顺序予以约定,而甲方已部分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货款,要判断的是乙公司是否还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其范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之前,有权拒绝另一方的履行要求。根据该规定和合同法的平等原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针对对方未履行的部分,而不能针对对方全部合同义务,具体到本案中,乙方只能就甲方尚未交付的500公斤原料行使不付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对于已经交付的部分,不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应该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付款。由此,正确选项应是B,A和C都与此相悖,而D选项(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在本案中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针对部分履行而主张解除合同,应当是债权人能证明部分履行构成了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一般不会就部分履行主张解除合同。

  • 第2题: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正确答案:AD
    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适用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行使除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3题: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答案:A,D
    解析:
    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行使除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 第4题:

    甲将己有的索尼电脑交乙维修,双方就履行期限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主张(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参考答案:AD

  • 第5题: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 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 以主张:( )

    A.同时思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适用问题。在双务合同中,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 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 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 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 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行使除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 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 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 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