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A.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化工原料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以C.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D.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题目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

A.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化工原料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以

C.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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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其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正确答案:AD
    【答案】A、D
    【详解】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适用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使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形式出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那个烂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故本题答案为AD。

  • 第2题:

    甲将自己的“aiwa”牌随身听交乙修理,双方就履行期无约定。乙修好后,甲请求乙交付,此时乙可以主张:(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正确答案:AD
    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适用问题。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只不过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行使除满足相应条件外,由财产的合法占有人行使。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在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价款20万元,先付款,后交货。买受人甲公司已付19万元,还有1万元未付。此时,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该汽车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

    A.乙公司无权主张履行抗辩权

    B.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C.甲公司违约在先,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必须履行


    正确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题中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 第4题:

    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义务为从给付义务
    B.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付款与技术培训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C.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不影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
    D.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与否与合同目的实现关系密切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从给付义务未履行能否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依照民法原理,从给付义务一般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从给付义务不构成债务的内容,而是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但是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债务的核心要素(如标的、价格)的确定是密切相关的,从给付义务的未履行也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买卖的标的物是服务器设备,卖方的债务是交付该服务器设备,买方的债务是付款,但提供技术培训对该服务器设备能否顺利使用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卖方未提供技术服务可成立买方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 第5题:

    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3000公斤苹果,单价为每公斤3元。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公斤苹果,现张三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苹果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的部分则可以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得主张甲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
    债务人原则上没有部分履行的权利,因此,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部分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受领。若受领了部分给付,可以提出相应部分的对待给付。对未给付的部分,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6题:

    (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
    选项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

  • 第7题:

    甲公司与乙空调厂签订一份空调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甲公司付款。后乙空调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的窘境。根据规定,乙空调厂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C.主张不安抗辩权
    D.主张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 第8题: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千克西瓜,单价为0.6元/千克。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千克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
    • B、就已给付的500千克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
    •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 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先向乙交付三百台生产机器,乙在收到机器后十天内付款。甲公司在交付机器前得知乙公司近日因生产有毒奶粉事件而丧失了商业信誉,且已负债。此时甲公司该采取的行为有(  )。
    A

    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付款

    B

    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中止自己的履行行为

    C

    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公司现行履行付款义务

    D

    如果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则甲公司不能行使抗辩权,应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BD两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后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前,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人如履行义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应恢复履行。C项,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互负债务,并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义务时,乙公司说:“你公司不履行,我公司就不履行。”乙公司的主张属于(  )。[2013年真题]
    A

    行使债权保全权

    B

    行使不安抗辩权

    C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义务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

  • 第11题:

    单选题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若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可以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A

    撤销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先履行抗辩权

    D

    请求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履行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因此,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义务为从给付义务

    B

    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付款与技术培训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C

    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不影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

    D

    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与否与合同目的实现关系密切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依照民法原理,从给付义务一般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从给付义务不构成债务的内容,而是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但是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债务的核心要素(如标的、价格)的确定是密切相关的,从给付义务的未履行也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买卖的标的物是服务器设备,卖方的债务是交付该服务器设备,买方的债务是付款,但提供技术培训对该服务器设备能否顺利使用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卖方未提供技术服务可成立买方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 第13题:

    甲商场向生产玩具的乙公司购买一批塑料玩具,约定乙公司先交货,甲公司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款。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经检验发现有将近三分之一的玩具材质易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乙公司更换不合格玩具前,甲商场有权拒付全部价款

    B、乙公司在更换不合格玩具前,有权请求甲商场支付部分价款

    C、甲商场有权请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D、甲商场有权向乙公司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AD

    解析: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甲乙约定内容是乙先交货,甲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款,由于乙公司的货品三分之一的玩具未合格,因此AD选项是正确。

  • 第14题:

    甲、乙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如果出现严重亏损,且危害付款之虞,甲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要点是不安抗辩权、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预期违约、先履行抗辩权。该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入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因此,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腥行的免责事由,因此,C项表述正确。D项涉及到预期违约的问题,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是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屉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综上分析,D项表述错误,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

  • 第15题: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若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可以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

    A.撤销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请求权


    参考答案:C
    解析: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履行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因此,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 第16题: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
    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 公斤。 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 500 公斤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
    A.不得主张同时腹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 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 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在对方未适 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 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虽然同时履行抗辩权 的行使不阻却解除权的行使,但本题中不存在解除权 行使的法定条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7题: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

    A.撤销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请求权

    答案:C
    解析:
    甲乙签订的合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根据约定,甲公司应当先履行合同,甲未履行合同时,乙公司有权向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 第18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公司如果出现严重亏损,有危害付款之虞,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B,C
    解析:
    【精解】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B项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事由,故C项正确。D项涉及预期违约的问题,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D项错误。

  • 第19题:

    甲公司、乙公司互负债务,并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义务时,乙公司说:“你公司不履行,公司就不履行。”乙公司的主张属于()。

    • A、行使债权保全权
    • B、行使不安抗辩权
    •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请求支付剩余加工费,甲公司有权主张(  )。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由于乙公司有先派人调试的义务,甲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顺序利益,可以拒绝履行交付20万元的义务。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价款20万元,先付款,后交货。买受人甲公司已付19万元,还有1万元未付。此时,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该汽车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2006年真题]
    A

    乙公司无权主张履行抗辩权

    B

    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C

    甲公司违约在先,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D

    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必须履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乙公司作为后履行一方,在甲公司未完全履行之前,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互负债务,并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义务时,乙公司说:“你公司不履行,公司就不履行。”乙公司的主张属于()。
    A

    行使债权保全权

    B

    行使不安抗辩权

    C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2009年真题]
    A

    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

    就已给付的500公斤化工原料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以

    C

    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之前,有权拒绝另一方的履行要求。根据该规定和合同法的平等原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针对对方未履行的部分,而不能针对对方全部合同义务。本案中,乙方只能就甲方尚未交付的500公斤原料行使不付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对于已经交付的部分,不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应该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