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题目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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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正确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特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发生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四个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没有民事法律规范就谈不上民事法律关系;三、民事法律关系是随着特定盼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四、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权利和民事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它包括两大类:人的行为、事件和状态。
    选项A中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并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因为民事法律关系要以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为前提。我国的合同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合同领域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合同的订立阶段和合同成立后的履行阶段。选项A中,甲乙只是简单的约定商谈发事宜,并没有进入到磋商订立合同的阶段,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因此,甲乙没有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B选项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人身关系问题。甲和乙之间能不能形成民事关系,关键是看甲的承诺能不能在甲和乙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即乙是否获得请求甲与之结婚的权利,而甲是否负有跟乙结婚的义务。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任何违反婚姻自由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对当事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B选项中,即使乙考上了研究生,甲如果不同意与乙结婚,乙不能根据B选项牵甲的承诺要求乙与之结婚。据此。甲和乙之间不形成法律关系。
    C选项中,甲极力劝乙饮酒,致乙酒精中毒是一项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在甲和乙之间形成侵权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C项中,甲根据生活的常识应该预见到乙过度饮酒会引起身体的伤害,而极力劝酒,最终产生了乙酒精中毒的损害后果,甲对乙的损害后果主观上存在过错。
    客观上实施了侵害行为而且产生了损害后果。甲和乙之间形成侵权民事法律关系,甲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乙获得向甲请求赔偿的权利,甲负有向乙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故C为应选项。
    D选项中甲和乙之间不能形成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因为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这个事实,对于甲和乙来说是个意外事件。具体来讲,甲和乙是同事关系,甲不是未成年人,所以乙没有监管保护的义务,对甲的溺水主观上没有过错;乙对于甲的溺水没有预见的过失,因为甲因为抽筋而溺水对于乙来说完全不可预见。因此,乙的邀请行为与甲的溺水身亡没有因果关系,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在甲和乙之间没有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 第2题: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正确答案:C

  • 第3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A. 甲为了排斥竞争对手,特假意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后借故终止谈判

    B.甲在火车上害怕睡过站,就与乙协商让其到站后叫醒自己,且为此向乙支付100 元。而后乙也睡着过站了,没有及时将甲叫醒,导致甲误站

    C.甲因自己通过司法考试邀请乙在某酒馆喝酒庆贺,乙自己贪杯醉酒致胃出血住院治疗

    D.甲带着邻家7 岁儿童一起游泳,后者在游泳中溺水身亡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题中A项中所发生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恶意磋商”是指自始没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却以订立合同为名进行磋商,甲的行为符合这一特征,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项中甲和乙之间已经形成了有偿的服务合同关系,当然会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中甲请乙吃饭只是一种普通的情谊行为,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关系,不受民法调整。D项中甲将未成年人带出,就产生了先行义务,受到民法的调整。综上所述,只有C项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当选。
    【相关考点梳理】好意施惠关系,又称情谊关系,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下列“无偿”约定或者承诺为好意施惠关系:①搭乘便车;②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③顺路代为投递信件(或者替人购买物品);④约定请人吃饭,相约参加宴会、舞会、旅游、看电影;⑤为人指路。
    好意施惠关系的法律效果:①不产生合同关系(不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②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好意施惠关系中,另有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发生时,仍可成立之债)

  • 第4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

  • 第5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A.甲跟乙说如果乙通过司法考试甲就嫁给乙
    B.甲早上开车不小心撞坏了乙家的院墙,下午乙家的院墙被泥石流冲毁
    C.甲作为志愿者,定期到乙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志愿活动
    D.甲邀请乙一同看电影,甲先到达约定的电影院,所以先去买了两张电影票,结果乙因忘记而未赴约

    答案:B
    解析:
    ①甲对乙的表示虽然很重要,但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能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甲乙不会因为此约定而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所以A 选项不当选;②甲的行为与乙家的院墙损坏有直接关系,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甲对自己开车撞坏的院墙负有赔偿义务,甲乙之间成立侵权法律关系。被泥石流冲毁的部分不属于甲的赔偿范围,因为这与甲的行为没有关系。所以B 当选;③甲作为志愿者定期到乙社区做志愿活动这一行为对甲乙双方并没有权利义务的约束,因此甲乙之间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C 选项不当选;④甲乙之间属于好意施惠关系,甲购买的电影票浪费属于纯粹经济损失,乙并非故意给甲造成这种损失,甲不能要求乙赔偿,所以甲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D 选项不当选。

  • 第6题: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
    B.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052 l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
    C.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
    D.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造成损失3 000元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由民法调整,民法不调整的,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中的赌博行为,民法不调整,因此B项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意味着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叉务。A项中乙虽然指错了路的方向,但是在甲乙之间并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因此A项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C项中甲乙只是商谈合作合同,但并没有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在甲乙之间没有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是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错误。D项中甲撞断了乙公司的输电线,给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甲需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甲具有赔偿的义务,乙公司具有收取赔偿款的权利,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

  • 第7题: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

    答案:B,D,E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第8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先行付款,乙验收完毕后即行交货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A,C
    解析:
    【精解】A项形成合同法律关系,C项形成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故选A项和C项。不能选B项,因为对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以及对非婚生子女的承认与否认等,不能附条件。不能选D项,因为邀请不能产生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且从刑法角度上讲,乙对甲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保护义务。

  • 第9题: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下列哪种情形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 A、男青年甲与女青年乙约定一起外出游玩
    • B、男青年甲与女青年乙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 C、男青年甲与女青年乙确定恋爱关系
    • D、男青年甲赠与女青年乙定情信物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哪种情形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

    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小车司机丙为赶时间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5000余元

    B

    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C

    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送给乙

    D

    甲、乙书面约定2008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选项中甲、乙之间不成立侵权关系,但乙、丙之间成立侵权关系。B选项为情谊行为。D选项为恋爱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A

    甲跟乙说如果乙通过司法考试甲就嫁给乙

    B

    甲早上开车不小心撞坏了乙家的院墙,下午乙家的院墙被泥石流冲毁

    C

    甲作为志愿者,定期到乙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志愿活动

    D

    甲邀请乙一同看电影,甲先到达约定的电影院,所以先去买了两张电影票,结果乙因忘记而未赴约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是主观上的认识与客观上的事实不相符合。具体符合与法定符合的区分就在于是否区分同一构成要件。认为在同一构成要件内存在事实认识错误的是具体符合说;认为只有在不同构成要件内才存在事实认识错误的是法定符合说。本题中,甲欲杀乙,却将乙、丙全部打死,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只是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因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没有具体地相一致,所以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将乙打死和将丙打死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之内,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 第13题: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下列哪种情形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

    A.男青年甲与女青年乙约定一起外出游玩

    B.男青年甲与女青年乙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C.男青年甲与女青年乙确定恋爱关系

    D.男青年甲赠与女青年乙定情信物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

    B.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

    C.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

    D.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造成损失3000元


    参考答案:D?

  • 第15题:

    下列哪种情形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小车司机丙为赶时间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5000余元

    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送给乙

    D.甲、乙书面约定2008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A选项中甲、乙之间不成立侵权关系,但乙、丙之间成立侵权关系。B选项为情谊行为,D选项为恋爱关系,只有C选项成立赠与关系。本题选项为C。

  • 第16题:

    民法的内容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下列何种情形下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对乙说:“如果你能够买一套房子,我就嫁给你”
    B.甲应“驴友”乙的邀请攀登珠穆朗玛峰,因发生雪崩身亡
    C.甲在韩国旅游期间应乙的要求替其购买某品牌化妆品,回国时忘却此事
    D.甲与乙约定某日签订汽车买卖合同

    答案:A,B,C
    解析:
    54.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A项涉及的是“法外空间”,即引发宗教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恋爱关系、友谊关系的客观情况,不属于法律事实。A项中,甲对乙的表示属于爱情的表白,不属于法律事实,不能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B项涉及不作为侵权。不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该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包括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合同约定的作为义务、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引 权起的作为义务、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引发的作为义务。B项中, “驴友”二字表明甲、乙都是成年人,乙邀请甲攀登珠穆朗玛峰的先前行为没有引起保护甲的安全的作为义务,甲因雪崩身亡,乙没有实施不作为的加害行为,不构成侵权,也就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C项涉及好意施惠关系。好意施惠关系,又称情谊关系,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C项中,乙请甲替其购买商品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不能在甲、乙之问成立民事法律关系。D项:说法正确, 当选。D项涉及好意施惠关系。好意施惠关系,又称情谊关系,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C项中,乙请甲替其购买商品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不能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D项:说法正确,当选。D项涉及预约。预约是一种合同,根据预约,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负有订立本约的义务。D项中,甲与乙约定某日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成立预约。

  • 第17题:

    下列情形,属于成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生活关系,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关系都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其他的社会生活关系受道德、习惯等的调整。其中C项因甲的劝酒而导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受民法所调整,故C项正确。ABD项属于道德、爱情、友情等领域,都不受法律所调整。

  • 第18题:

    下列能够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C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生活关系,但是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关系均受民法调整,只有民法所规定的才受民法调整,其他的社会生活关系则由道德、习惯等调整。C项中由于甲的劝酒而导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受民法所调整;A项虽然与合同有关但是尚未进入缔约阶段;BD两项属于爱情、友情等领域,都属于不具有可诉性的社会关系,都不受民法所调整。

  • 第19题: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
    B.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
    C.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
    D.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

    答案:D
    解析:
    不能以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故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故排除B项。C项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 第20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下列哪种情形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小车司机丙为赶时间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5000余元
    • 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 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送给乙
    • D、甲、乙书面约定2008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根据刑法理论,行为人主观上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符合说和法定的符合说的争论。前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后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本题中,甲欲杀乙,却将乙、丙全部打死,此时,根据具体的符合说,甲只是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因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没有具体地相一致,所以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将乙打死和将丙打死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之内,均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AB.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C

    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D

    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案考核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甲追求的结果与实际发生的结果具体不一致,阻却了甲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罪责,故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而对丙的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法定符合说,尽管具体不一致但在法定范围内一致,不影响罪责的承担,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故选项A、B正确。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2006年真题]
    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

    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干预社会生活的结果,它一般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成立,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区别于一般社会关系。
    A项,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甲与乙只是约定对有关事宜进行“商谈”,并未明确将来要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甲乙的约定不属于预约
    B项,根据民法基础理论,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而且,婚约在我国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C项,根据生活常识,适量饮酒对身体并无伤害,但大量饮酒极有可能对饮酒者的健康造成损害,甲“极力劝酒”,应认定他在主观上具有过失,其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对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项,乙只是邀请甲去游泳,对甲游泳过程中抽筋溺水身亡在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甲乙双方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