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可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A.甲对乙说:如果自己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吃饭B.甲明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而住院治疗C.甲与妻子乙约定,如果任何一方与其他异性约会,须向对方支付l万元损失费D.甲邀乙一共旅行,遭遇山洪,乙不幸遇难

题目

下列哪些情形可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

A.甲对乙说:如果自己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吃饭

B.甲明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而住院治疗

C.甲与妻子乙约定,如果任何一方与其他异性约会,须向对方支付l万元损失费

D.甲邀乙一共旅行,遭遇山洪,乙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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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喝酒。后甲通过司法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就此《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故,本题选择A、B、D三个选项。

  • 第2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喝酒。后曱通过司法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讲解: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就此《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故,本题选择A、B、D三个选项。

  • 第3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先行付款,乙验收完毕后即行交货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A,C
    解析:
    【精解】A项形成合同法律关系,C项形成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故选A项和C项。不能选B项,因为对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以及对非婚生子女的承认与否认等,不能附条件。不能选D项,因为邀请不能产生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且从刑法角度上讲,乙对甲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保护义务。

  • 第4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A.甲跟乙说如果乙通过司法考试甲就嫁给乙
    B.甲早上开车不小心撞坏了乙家的院墙,下午乙家的院墙被泥石流冲毁
    C.甲作为志愿者,定期到乙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志愿活动
    D.甲邀请乙一同看电影,甲先到达约定的电影院,所以先去买了两张电影票,结果乙因忘记而未赴约

    答案:B
    解析:
    ①甲对乙的表示虽然很重要,但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能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甲乙不会因为此约定而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所以A 选项不当选;②甲的行为与乙家的院墙损坏有直接关系,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甲对自己开车撞坏的院墙负有赔偿义务,甲乙之间成立侵权法律关系。被泥石流冲毁的部分不属于甲的赔偿范围,因为这与甲的行为没有关系。所以B 当选;③甲作为志愿者定期到乙社区做志愿活动这一行为对甲乙双方并没有权利义务的约束,因此甲乙之间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C 选项不当选;④甲乙之间属于好意施惠关系,甲购买的电影票浪费属于纯粹经济损失,乙并非故意给甲造成这种损失,甲不能要求乙赔偿,所以甲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D 选项不当选。

  • 第5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
    A.甲对乙说,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就请乙喝酒。后甲通过司法考试,乙要求甲请客
    B.甲乙签订代孕合同,如果乙为甲生下男孩,则甲向乙支付30万,乙生下男孩后要求甲支付30万
    C.甲与乙共饮,乙烂醉如泥,甲头脑清醒,抢先走下楼梯,乙因无人搀扶,从楼梯上摔下受伤,乙要求甲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甲将赠与乙一辆宝马,后乙果然夺冠,甲拒绝履行承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讲解:A项,请人吃饭喝酒属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谊行为,承诺请某人吃饭喝酒不具有法律效力,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B项,代孕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因而无效,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C项,甲乙共同饮酒,彼此之间负有照顾义务,甲因违反自己的积极作为义务而导致乙的受害,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D项,甲乙之间成立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但赠与人甲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就此《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拒绝履行承诺,说明甲行使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乙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故,本题选择A、B、D三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