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

题目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

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

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面对其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D.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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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经法院追加,张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在诉讼中,张某发现本案的管辖法院没有管辖权,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B.经法院调解,陈某需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陈某、王某签收调解书后,张某拒绝签收,该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C.经法院调解,张某需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张某、王某、陈某三人签收调解书后,张某不得提起上诉

    D.法院若判决无独立请求权人张某承担责任,需经张某的同意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66 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因此选项A 中张某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A 选项的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 条规定,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因此B 项中,法院调解陈某赔偿王某3000元医疗费,张某既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其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因此B 选项的说法错误。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因此C 选项的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7 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投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但法院判决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无需经第三人同意。选项D 的说法错误。

  • 第2题:

    王某在李某的监督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张某,事后,张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错误,王某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为由不予理睬。则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A.张某

    B.李某

    C.王某

    D.王某、张某、李某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

    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

    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

    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4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 第5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侵权损害赔偿【详解】《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据此,公民张某享有健康权,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影响了张某身体完整和健康,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且因术后感染死亡则侵犯其生命权,因此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据此,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张某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6题:

    关于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被告人张某在刑事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B.主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而消灭,保证之债赖以存在的基础消失,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自然归于消灭
    C.李某持刀故意伤害王某,并致其重伤。王某如果以公开方式声称同意免除其责任的,李某的法律责任得以免除
    D.徐某为军队高官,被控贪污罪、受贿罪等重大罪名。在审判开始前,徐某患病去世。此时,徐某的法律责任自然消灭

    答案:C
    解析:
    考查法律责任的消灭。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故意赔偿责任,但是司法机关依然需要追究其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因此,C项错误。

  • 第7题:

    2014年5月,沈某乘坐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沈某将该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被告认为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既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可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法院最终根据沈某的诉讼请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案的处理体现了“司法独立”的特点
    B.法律责任的竞合只能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
    C.对于法律责任竞合之后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应一律交由当事人自行判断,法律不应干涉
    D.法律责任竞合的本质在于,一种法律事实引起了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则的适用

    答案:D
    解析:
    A错:司法独立是指免受外在干预,题干并未体现;B错:不同部门也可能存在;C错:民商法领域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刑法领域需要根据特定的竞合原则处理。

  • 第8题:

    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
    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
    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
    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法律责任【详解】《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在本案中,李某并未违章,他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非由于其违法行为所致,而是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确认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后,李某即不能反悔;他承担的责任既不是侵权责任,也不是违约责任,而只是无过错责任,所以不存在责任竞合问题。故应选D项。

  • 第9题:

    某钢筋工张某在作业时不慎将手轧断,在项目经理的调解下,张某与雇主达成协议,雇主一次性支付给张某1万元作为补偿,张某放弃诉讼权利。事后,张某反悔,其正确的做法是()。

    A.张某向法院起诉认定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已经生效
    C.张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D.张某可请求法院就该协议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65 / 2019版教材P364
    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也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根据教材可知诉讼外调解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当事人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当事人反悔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0题:

    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
    • 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
    • C、李某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 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届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 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
    • 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
    • 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面对其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 D、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问答题
    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届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 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 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面对其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D.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正确答案:C
    【考点】法律责任竞合
    【详解】法律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的竞合是客观存在的,发生的原因在于法律规范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面临数种法律责任,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法律责任竞合往往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被发现。实践中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方法很多,包括法律解释、事实解释、辩证推理等。故选项A、B、D的说法是正确的。尽管法律责任竞合问题在各国的法律实践中都会存在,然而由于各国的社会基础和法律传统不同,各国在立法上对法律责任竞合问题不可能进行完全相同的规定。故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可知,本题的答案为C。

  • 第14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关于张某的解释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已办理交接手续,且接替者刘某在交接时并没有发现,故此理由可以理解 B.张某应该对工作期问的资料存在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C.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D.会计资料移交后,发现的一切问题由接管人员负责


    正确答案:BC
    【考点】交接人员的责任 
    【解析】张某的理由不正确。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张某应对其在担任出纳工作期间的资料存在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 第16题:

    家住甲市A区张某在甲市B区某医院就诊,因治疗效果不好发生争议。双方前往C 区的医疗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请回答
    如欲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由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请
    B.只能由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请
    C.可以由张某或者某医院单独向法院提出申请
    D.只能由张某和某医院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请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 出。选项D正确。

  • 第17题:

    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王法官在裁判某民事案件时,发现所有法律规则均无法适用于所判案件,遂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判决,王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B.张法官在对某案件进行判决时,虽有相关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案正义,张法官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张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C.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程序性原则
    D.《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为政策性原则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的适用。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

  • 第18题:

    韩某患病去医院治疗,需要开刀手术。陈医生为韩某施行手术,将纱布遗留在韩某体内。在韩某接受复查时,张医生发现这一情况,并经再次手术,才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性质、提起诉讼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本案性质属于违约而不是侵权
    B.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
    C.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
    D.韩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E.韩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和竞合。韩某在医院进行手术,实际上是与医院签订了一个治疗合同。陈医生在手术时操作失误,将纱布遗留在韩某体内的情形属于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同时该行为对韩某的人身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所以也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一行为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时,构成责任的竞合。韩某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责任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 第19题: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
    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
    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面对其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D、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答案:C
    解析: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尽管法律责任竞合问题在各国的法律实践中都会存在,然而由于各国的社会基础和法律传统不同,各国在立法上对法律责任竞合问题不可能进行完全相同的规定。故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可知,本题的答案为C。

  • 第20题:

    张某醉酒后驾车,超速撞到路人王某,致其重伤。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张某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以后,无需再对王某所受损害进行赔偿
    B.王某可以就其所受损害的民事赔偿,与张某进行“私了”
    C.张某和王某达成损害赔偿的“私了协议”后,交警可以不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
    D.交警对张某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后,张某不服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张某承担刑事责任后,并不能消除其对王某的民事赔偿责任,故A项说法错误;同理,张某和王某达成私了协议,并不意味着张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故C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对于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私了,故B项说法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张某对于交警给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D项说法正确。因此选择BD项。

  • 第21题: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

    • 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
    • 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
    • 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面对其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 D、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

    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

    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

    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医生手术时误将张某一肾脏摘除,侵害了张某的健康权,其后张某因术后感染死亡,生命权又受到侵害。
    B项,张某因健康权被侵害,有权请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该赔偿请求权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张某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
    C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张某生前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因此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D项,《侵权责任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张某因医疗侵权死亡,其配偶、父母、子女依法享有独立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