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粮油进出日公司于2005年10月和印尼A公司签订了一项以FOB条件出售玉米50万吨的合同,后于ll月又分别和新西兰8公司、澳大利亚C公司签订了两项以CIF条件出售玉米分别为50万吨、100万吨的合同。l2月,粮油进出口公司将200万吨玉米装船发运。其中100万吨注明的买方是c公司,另l00万吨整批混装在一起。船行至印尼以前遭遇风暴,货物全部损失。出售给A公司的50万吨玉米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粮油进出口公司B.A公司C.B公司D.C公司

题目

某省粮油进出日公司于2005年10月和印尼A公司签订了一项以FOB条件出售玉米50万吨的合同,后于ll月又分别和新西兰8公司、澳大利亚C公司签订了两项以CIF条件出售玉米分别为50万吨、100万吨的合同。l2月,粮油进出口公司将200万吨玉米装船发运。其中100万吨注明的买方是c公司,另l00万吨整批混装在一起。船行至印尼以前遭遇风暴,货物全部损失。出售给A公司的50万吨玉米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粮油进出口公司

B.A公司

C.B公司

D.C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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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省粮油进出日公司于2005年10月和印尼A公司签订了一项以FOB条件出售玉米50万吨的合同,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2009年6月3日,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正东储运公司为红光粮油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9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正东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单位的存货要求。同年7月8日,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正东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不足1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正东储运公司接到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红光粮油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元。”红光粮油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正东储运公司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请求责令红光粮油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关于该合同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红光粮油公司未交付仓储物,合同还未成立,可以解约
    B: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实际履行,红光粮油公司不用为违约承担责任
    C:正东储运公司还未签发仓单,合同还未成立,可以解约
    D:合同已经成立,红光粮油公司一方要求解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1,因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于2009年6月3日签订合同,这时合同已经成立,对于合同的内容双方都有义务去履行和负责。红光粮食公司一方提前要求解约,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
    2,根据该仓储保管合同,正东仓储公司是保管人,它享有的权利有:
    (1)收取仓储费的权利;
    (2)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有权提取仓储物;
    (4)拒收仓储物或采取措施的权利。
    3,存货人享有的权利有:
    (1)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仍有提前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2)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索赔的权利。
    4,仓储合同主要特征:
    (1)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为对象;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5)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5,略

  • 第2题:

    共用题干
    2012年6月3日,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正东储运公司为红光粮油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正东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单位的存货要求。同年7月8日,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正东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不足1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正东储运公司接到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红光粮油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元。”红光粮油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正东储运公司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请求责令红光粮油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关于该合同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红光粮油公司未交付仓储物,合同还未成立,可以解约
    B: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实际履行,红光粮油公司不用为违约承担责任
    C:正东储运公司还未签发仓单,合同还未成立,可以解约
    D:合同已经成立,红光粮油公司一方要求解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91.本题考查仓储保管合同的履行。因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于2012年6月3日签订合同,这时合同已经成立,对于合同的内容双方都有义务去履行和负责。红光粮油公司一方提前要求解约,这已经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故D是正确的。
    92.本题考查仓储保管合同保管人的权利。根据该仓储保管合同,正东储运公司是保管人,它享有的权利有:(1)收取仓储费的权利;(2)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3)有权提存仓储物;(4)拒收仓储物或采取措施的权利。
    93.本题考查仓储保管合同存货人的权利。根据该仓储保管合同,红光粮油公司是存货人一方当事人,存货人享有的权利有:(1)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仍有提前提取仓储物的权利;(2)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3)索赔的权利。
    94.本题考查仓储合同的主要特征。仓储合同主要特征:(1)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为对象;(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5)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95.本题考查仓储合同解决纠纷的方式。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9年3月1日签订玉米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视为完成交付。玉米总价款为15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支付50万元货款,甲公司收到货后再付清余款10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3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50万元。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红薯要出售且价格便宜,遂于2019年3月1日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红薯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玉米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9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玉米和红薯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100万元支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的约定,丙公司应在十五天之内将玉米和红薯运送至甲公司。
    2019年4月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转卖玉米的合同,总价款200万元,并指示丙公司将玉米运交给丁公司。4月10日,丙公司运送玉米过程中,因遇到泥石流导致玉米全部毁损。丁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丁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玉米尾款100万元。
    后来红薯遇销售旺季,丙公司以自己名义以150万元的价格将红薯转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戊公司返还红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玉米在运往丁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丁公司的玉米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 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玉米尾款,能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 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戊公司返还红薯 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玉米在运往丁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丁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丁公司的玉米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分别存在买卖合同,虽然两个合同的标的物是同一的,但是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没有关联,所以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丁公司的玉米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
    (3)乙公司不能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根据规定,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4)甲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红薯。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在本题中,由于戊公司并不知情,并已经约定合理价格且完成交付,虽然没有实际支付货款,但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效力,因此戊公司已经取得红薯的所有权,甲公司无权要求返还。

  • 第4题:

    共用题干
    2009年6月3日,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正东储运公司为红光粮油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9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正东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单位的存货要求。同年7月8日,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正东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不足1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正东储运公司接到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红光粮油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元。”红光粮油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正东储运公司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请求责令红光粮油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如果该批货物存入仓库,红光粮油公司依法可享有的权利包括()。
    A:有权提前提取仓储物
    B:有权转让提取仓储物
    C:仓储物发生损毁,有权提出赔偿
    D:有权要求改变合同中约定的存储条件

    答案:A,B,C
    解析:
    1,因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于2009年6月3日签订合同,这时合同已经成立,对于合同的内容双方都有义务去履行和负责。红光粮食公司一方提前要求解约,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
    2,根据该仓储保管合同,正东仓储公司是保管人,它享有的权利有:
    (1)收取仓储费的权利;
    (2)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有权提取仓储物;
    (4)拒收仓储物或采取措施的权利。
    3,存货人享有的权利有:
    (1)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仍有提前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2)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索赔的权利。
    4,仓储合同主要特征:
    (1)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为对象;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5)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5,略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12年6月3日,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正东储运公司为红光粮油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正东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单位的存货要求。同年7月8日,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正东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不足1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正东储运公司接到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红光粮油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元。”红光粮油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正东储运公司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请求责令红光粮油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如果该批货物存入仓库,红光粮油公司依法可享有的权利包括()。
    A:有权提前提取仓储物
    B:有权转让提取仓储物
    C:仓储物发生损毁,有权提出赔偿
    D:有权要求改变合同中约定的存储条件

    答案:A,B,C
    解析:
    91.本题考查仓储保管合同的履行。因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于2012年6月3日签订合同,这时合同已经成立,对于合同的内容双方都有义务去履行和负责。红光粮油公司一方提前要求解约,这已经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故D是正确的。
    92.本题考查仓储保管合同保管人的权利。根据该仓储保管合同,正东储运公司是保管人,它享有的权利有:(1)收取仓储费的权利;(2)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3)有权提存仓储物;(4)拒收仓储物或采取措施的权利。
    93.本题考查仓储保管合同存货人的权利。根据该仓储保管合同,红光粮油公司是存货人一方当事人,存货人享有的权利有:(1)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储合同中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仍有提前提取仓储物的权利;(2)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3)索赔的权利。
    94.本题考查仓储合同的主要特征。仓储合同主要特征:(1)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为对象;(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5)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95.本题考查仓储合同解决纠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