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洪都拉斯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欲出售优质铁矿石1,5万吨,价格条件为50美元/吨FOB萨尔瓦多,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中国B公司于8月1813回电:“若单价为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洪都拉斯公司8月24日再次回电:“单价不能低于47美元。”中国公司8月28日发出了接受洪都拉斯公司条件的通知,洪都拉斯公司8月29日收到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 B.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 C.当事人在引

题目
2017年8月8日,洪都拉斯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欲出售优质铁矿石1,5万吨,价格条件为50美元/吨FOB萨尔瓦多,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中国B公司于8月1813回电:“若单价为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洪都拉斯公司8月24日再次回电:“单价不能低于47美元。”中国公司8月28日发出了接受洪都拉斯公司条件的通知,洪都拉斯公司8月29日收到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
B.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
C.当事人在引用FOB术语时,不得对其内容作任何修改和增减,即使双方当事人同意
D.当事人在引用FOB术语时,可以对其内容作相应的修改和增减,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

相似考题
更多“2017年8月8日,洪都拉斯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欲出售优质铁矿石1,5万吨,价格条件为50美元/吨FOB萨尔瓦多,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中国B公司于8月1813回电:“若单价为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洪都拉斯公司8月24日再次回电:“单价不能低于47美元。”中国公司8月28日发出了接受洪都拉斯公司条件的通知,洪都拉斯公司8月29日收到通知。下列说法正”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6年8月8日,加拿大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欲出售优质铁矿石l.5万吨,价格条件为l50美元/吨,FOB温哥华,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中国B公司于8月18日回电:“若单价为1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加拿大A公司8月24日再次回电:“单价不能低于147美元。”中国公司8月28日发出了接受加拿大公司条件的通知,加拿大A公司8月29日收到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

    B.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006年8月29日

    C.当事人在引用FOB术语时,不得对其内容作任何修改和增减,即使双方当事人同意

    D.当事人在引用FOB术语时,可以对其内容作相应的修改和增减,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


    正确答案:BD
    【考点】要约和承诺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承诺的生效时间上采用到达生效原则,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FOB术语属于国际商业惯例,当事人在引用惯例时可以对惯例进行相应的修改与增减,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2题:

    我国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急购巴西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5月1日装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巴西公司的回电属于()。

    A.无效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反要约

    D.有效承诺


    参考答案:BC

  • 第3题:

    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出传真、“欲购中国一级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广州,2004年4月10日至15日装船。”中国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4年4月20日装船。”对此,日本方面未作回复,中国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发货,日本公司拒绝接受货物,中国公司认为日本公司违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并未成立
    B、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日至15日期间装船
    D、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答案:A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1)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价。(2)但是,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价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价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根据该条规定,中国公司的回电并不构成承诺,而是构成一项新的要约,日本公司对于这项新的要约并未承诺,因而合同并未成立。所以,A正确,B错误。由于合同并未成立,所以卖方的装船日期无从谈起,故C、D项错误。

  • 第4题:

    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急购巴西一级白砂糖20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2002年2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2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还盘
    • B、一项新的发盘
    • C、无效接受
    • D、有效接受

    正确答案:A,D

  • 第5题:

    2008年3月2日,中国江苏省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售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发价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出售为准。”3月8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价格上涨,原发价的价格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 江苏省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 江苏省某出口公司是违约。
    原因: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行为。例如,在买卖合同成立以后,货物灭失,无法交货;或者货价上涨,卖方拒绝交货;或者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货等。在上述情况下,除某些例外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事故,卖方可以不负责任以外,都属于违约行为,违约的一方应负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马来西亚公司已接受,合同已经成立。由于货价上涨,而不是存在不可抗力,因此,江苏省某公司是违约。

  • 第6题:

    2000年3月2日,巴西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盘:“优质大豆15,000吨,含水量低于12%,每吨FOB圣保罗50美元,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20日内复到有效”。中国公司于3月10日复电要求将价格降为每吨FOB圣保罗45美元,并将要约有效期延长至4月1日。巴西公司对此未予答复。3月20日,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引起大豆的价格上涨,中国公司再次回电,称“接受你方3月2日发盘条件,已委托开出信用证。”巴西公司马上电告中国公司,已将货物卖给他人()

    • A、合同成立,巴西公司违约,应赔偿中国公司损失
    • B、合同不成立,中国公司3月10日回电已构成新要约,巴西公司未予答复
    • C、中国公司3月20日回电在要约有效期内,已构成对原要约的接受
    • D、巴西公司3月2日要约已失效,所以无义务履约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问答题
    我A公司于2003年7月16日受到法国B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中国上海,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上海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B公司当日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试问:(1)合同是否成立?(2)我方有无失误?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合同不能成立。原因是:
    B公司16日发盘,经A公司17日的还盘已失效。
    (2)我方有失误。具体失误有两点:
    ①我A公司不应接受B公司16日发盘,而应接受其17日发盘;
    ②在作出“接受”时,不应用“请确认”字样或文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1998年5月10日,大连甲公司向韩国中间商乙公司发盘,愿以FOB上海1200美元/公吨价销售镍铝合金5000公吨,5月30日复到有效。5月15日,乙公司来电要求价格降到1100美元/公吨。5月23日国际市场镍铝合金涨价,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接受,并于同日同本国丙公司签约,以1425美元/公吨销售5000公吨。5月25日甲公司电告乙公司已无货。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乙公司5月15日向甲公司的表示属于什么磋商行为?

    正确答案: 乙公司5月15日的要求构成还盘,甲公司并未对还盘表示接受,所以甲以前的发盘就失效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1998年5月10日,大连甲公司向韩国中间商乙公司发盘,愿以FOB上海1200美元/公吨价销售镍铝合金5000公吨,5月30日复到有效。5月15日,乙公司来电要求价格降到1100美元/公吨。5月23日国际市场镍铝合金涨价,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接受,并于同日同本国丙公司签约,以1425美元/公吨销售5000公吨。5月25日甲公司电告乙公司已无货。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你是法官,应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 判决乙败诉,甲并没有与乙有约,何来违约。乙与丙的合同与甲无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中国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收到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圆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当即回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少,仲裁条件可以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德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试问,合同是否成立,德福有限责任公司有无失误,并且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同未成立。理由: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16日发盘经德福有限责任公司17日还盘失效。德福有限责任公司有失误:我 公司不应接受16日发盘,而应接受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17日发盘。在接受时不应有“请确认”的字样,等于对方确认后合同方可成立,使对方有了主动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急购巴西一级白糖20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2012年2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12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回电是()
    A

    还盘

    B

    一项新的发盘

    C

    有效接受

    D

    无效接受

    E

    对原发盘的拒绝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出传真:“欲购中国一级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广州,2004年4月10日至15日装船。”中国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4年4月20日装船。”对此,日本方面未作回复,中国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发货,日本公司拒绝接受货物,中国公司认为日本公司违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同并未成立

    B

    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

    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日至15日期间装船

    D

    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正确答案: B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①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价。②但是,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价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价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③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
    AB两项,根据该条规定,中国公司的回电变更了交货时间,属于实质上的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而是构成一项新的要约,日本公司对于这项新的要约并未承诺,因而合同并未成立
    CD两项,由于合同并未成立,故卖方无装船的义务

  • 第13题:

    (五)

    中国A公司向印度B公司发出传真:“购买一级天麻200吨,每吨250美元,CIF上海,2000年5月1日至10日装船。”B公司回电称:“接受你方条件,“2000年6月装船。”

    请回答下列问题: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B公司的回电属于下列哪项( )’。

    A.承诺

    B.反要约

    C.要约邀请

    D.逾期承诺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传真、“欲购中国一级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广州,2004年4月10日至15日装船”。中国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对此,日方未作回复,中国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发货,日本公司拒绝接收货物,中国公司认为日本公司违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何种说法正确?()

    A、合同并未成立
    B、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至15日期间装船
    D、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答案:A
    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3条的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而该公约第18条第(2)项规定:接受要约于表示同意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该公约第19条第(1)项规定: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要约,并构成新的要约;该公约第(3)项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该题中,中国公司的回电除表明接受日本公司的要约外,另就货物的装运时间作出了更改,应认为是对要约的变更,并因此构成一项新要约,因此,合同未成立。A项正确。

  • 第15题:

    国外客户乙公司l0日向我国外贸企业甲公司发出发盘电报:“供应456吨异佛尔酮,净190千克桶装,每公吨CIF上海价1380美元,我方时间5日内复到有效。”甲公司于12日收到邮局递送的乙公司来电。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经过内部协商于17日回电接受乙公司的发盘。甲公司的接受是有效的,对乙公司具有约束力。
    • B、甲公司将乙公司的发盘通知给最终用户丙公司,丙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直接
    • C、甲公司在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你方10日来电,每公吨CIF。上海价1375美元”。根据《国际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发盘做出了实质性的改动,属于有条件的部分接受,甲公司的电报是还盘,不是接受。
    • D、甲公司在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你方10日来电,净190千克蓝色铁桶装”。根据《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发盘做出了非实质性的改动,不属于有条件的部分接受,因而甲公司的接受是有效的。

    正确答案:C,D

  • 第16题:

    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急购巴西一级白糖20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2012年2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12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回电是()

    • A、还盘
    • B、一项新的发盘
    • C、有效接受
    • D、无效接受
    • E、对原发盘的拒绝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1998年5月10日,大连甲公司向韩国中间商乙公司发盘,愿以FOB上海1200美元/公吨价销售镍铝合金5000公吨,5月30日复到有效。5月15日,乙公司来电要求价格降到1100美元/公吨。5月23日国际市场镍铝合金涨价,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接受,并于同日同本国丙公司签约,以1425美元/公吨销售5000公吨。5月25日甲公司电告乙公司已无货。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保险是规避风险的主要方法,其一般适用于()

    • A、市场风险
    • B、技术风险
    • C、纯风险
    • D、素质风险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东艺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发盘“橡胶500公吨, 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   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当即回电“价格减10%,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其他条件接受。”   东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答复。 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合同不成立。因金苹果公司的回电更改了价格,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更改,构成反要约。

  • 第19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9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女士衬衫400打,限10月8日复到有效。10月5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10月7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10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作答复,也没有发货。问交易是否成立?我方是否应该发货?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交易不成立。
    (2)我方不需要发货。因为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就是说当受盘人不接受发盘提出的条件,并将拒绝的通知送到发盘人手中时,原发盘就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除此之外,在以下情况下也可造成发盘的失效:
    ①受盘人作出还盘;
    ②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③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④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如政府禁令或限制措施;
    ⑤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受盘人在接受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其二是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1998年5月10日,大连甲公司向韩国中间商乙公司发盘,愿以FOB上海1200美元/公吨价销售镍铝合金5000公吨,5月30日复到有效。5月15日,乙公司来电要求价格降到1100美元/公吨。5月23日国际市场镍铝合金涨价,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接受,并于同日同本国丙公司签约,以1425美元/公吨销售5000公吨。5月25日甲公司电告乙公司已无货。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为什么应这样判决?

    正确答案: 参考1、2原因,另外乙私自与丙订立约定是乙的事情,并无甲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巴西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出电传:"政府一级黄豆1000吨,每吨110美元CIF(黄埔),2006年2月1日装船,20天内复到有效。"中国公司回电称:"接受你方条件,2006年2月15日装船,请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引起黄豆价格上涨,巴西公司将黄豆卖给他人。根据国际贸易的法律与惯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中国公司回电因改变了装船时间构成反要约

    B

    中国公司回电并没有对原要约构成实质性变更

    C

    由于两公司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巴西公司将货物卖给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D

    巴西公司对中方所作的更改没有及时表示反对,中方回电构成承诺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反要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第3款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进行了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即构成反要约。本题中,"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条件的添加并不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不构成反要约;装船时间的"改变"表明交货时间的变更,因为在CIF术语下,装船时即交货,因此中国公司的回电构成了反要约。合同不成立,AC正确。

  • 第22题:

    多选题
    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急购巴西一级白砂糖20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2002年2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2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A

    还盘

    B

    一项新的发盘

    C

    无效接受

    D

    有效接受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传真:“欲购中国一级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广州,2004年4月10日至15日装船”。中国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对此,日方未作回复,中国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发货,日本公司拒绝接收货物,中国公司认为日本公司违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何种说法正确?(  )
    A

    合同并未成立

    B

    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

    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日至15日期间装船

    D

    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正确答案: D
    解析:
    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3条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公约》第18条第2项规定,接受要约于表示同意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公约》第19条第1项规定,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要约,并构成反要约;第3项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本题中,中国公司的回电除表明接受日本公司的要约外,另就货物的装运时间作出了更改,这一更改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并因此构成一项新要约,而日方未对新要约作出回复,即日方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中国公司无装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