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下列民事诉论事项中,法院应当采用裁定方式处理的有()。”相关问题
  • 第1题: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的是: ( )

    A.调查取证

    B.裁定财产保全

    C.追加当事人

    D.裁定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调查证据的事项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也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针对法律规定的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所以,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此可知,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主动提起,不是必须由当事人申请启动的。所以,裁定诉讼保全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作出。B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由此可知,法院不需要经当事人申请就应当按法律规定依职权追加当事人,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由此可知,先于执行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所以,D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无

  • 第3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的有()。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决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辖
    D.裁定先予执行

    答案:A,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所以A项正确。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所以B项正确。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C项正确。第106奈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D项错误。

  • 第4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

    A.当事人提起上诉,通常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上诉
    B.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C.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D.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一律使用裁定处理

    答案:A
    解析:
    考查第二审程序。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因此,不能采取口头形式上诉。B项说法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3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C项说法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34条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1项规定予以维持。D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 第5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执行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司法执行权,而审判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审判权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B项错误。引起民事执行的依据不仅仅只是民事裁判,还包括仲裁裁决、赋予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包含财产部分的刑事裁判,故C项错误。执行程序具有独立性,不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故D项错误。

  • 第6题:

    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继续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再审
    B: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并裁定是否再审
    C: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再继续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D: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答案:D
    解析:
    【考点】申请再审;抗诉【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本题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再审,而对于检察院的抗诉,法院则无权进行审查,应当直接裁定再审。因此,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若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A、B、C三选项错误。

  • 第7题:

    共用题干

    下列关于“起诉不停止执行”说法正确的有:()
    A:“起诉不停止执行”只适用于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B:诉讼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执行
    C:诉讼中,原告申请停止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停止执行
    D:人民法院认为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依职权裁定停止执行

    答案:A,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必须遵循的根据。详言之,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而对其作出裁判时,在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法规是人民法院直接适用的根据,人民法院无权拒绝适用。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这是从总体和一般意义上对法律、法规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我国整个法律规范体系中的等级、效力和地位并不相同,它们在行政审判中的作用也有差异;同时,低层级的法规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的法规规范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时,必须从法律规范整体结构上的规定来审查和裁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单从某一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简单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故B项正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据此,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仅能审查判断其是否合法、有效,还可审查判断其是否合理或适当。故D项错误。


    《行诉撤诉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第三人无异议。”根据该条第1项,A项应选;根据该条第2项,B项应选;根据该条第3项,D项应选;根据该条第4项,C项应选。


    证人出庭作证为原则性规定,但并非没有例外。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选择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A选项忽视了证人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故A项是错误的。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行政机关欲申请王某、秦某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而非开庭审理前,且需要取得人民法院许可。而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据此,B选项混淆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和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错误的。行政诉讼证据中的证人包含了一类特殊主体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的证人。《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王某如果系精神病患者,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不能作证。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应选A、B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法院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的只能是部门规章,不包括地方政府规章,故A项错误。该《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据此,B项正确。上述第6条排除了WTO规则在反补贴行政案件中的直接适用力。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9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涉外行政案件,是指原告或第三人中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上述《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机关提出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条第2款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含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故D项“反补贴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涉外行政案件”正确。但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并无一般行政案件与涉外行政案件的区分,涉外行政案件的审限应当适用该法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故D项“其审限规则与一般行政案件的不同”的说法错误。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这需要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有关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执行力;(2)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需要等待其具有确定力。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据此,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根据该款第2项,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应审查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才可裁定是否停止执行,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3项,法院依职权主动裁定停止执行,只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避免执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D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题中,被告区建委将罚款改为20万元,也构成“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既然嘉泰公司对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也向某区法院起诉,故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进行审理。嘉泰公司对原罚款30万元的案件也未撤诉,故法院对罚款30万元、20万元均应审理并作出相应裁判,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C项正确。《行诉撤诉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或者再审期间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或者再审申请的,参照本规定。”据此,二审、再审期间,被诉行政行为也可发生改变。故D项错误。

  • 第8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一事项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 B、决定回避
    • C、裁定移送管辖
    • D、裁定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D

  • 第9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

    • A、裁定中止诉讼
    • B、裁定终结诉讼
    • C、延期审理
    • D、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甲诉乙违约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 C、应当报请C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 D、应当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审理及判决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6年)
    A

    被告提出反诉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B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理由

    C

    庭前进行证据交换的,当事人在庭审中不得再提出证据

    D

    驳回原告起诉的,应当采用判决方式

    E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一事项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A

    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

    决定回避

    C

    裁定移送管辖

    D

    裁定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故A项不合题意。
    回避的提出,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提出,也可以是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主动自行提出。故B项不合题意。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C项不合题意。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法院可以不经当事人的申请而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因此,对于先予执行,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故D项符合题意,当选。

  • 第13题: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正确答案:B
    【考点】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方式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64条的规定,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暂缓执行。结合本题,案外人丙向受委托执行的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即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而不应当对异议自行进行审查,也不应当将异议报请C市或A市中级法院处理。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均错误。考生在复习对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方式的同时,应当注意在委托执行中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情形的处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63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因此,在委托执行中,受委托法院在遇到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时,应当将情况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处理,而不能自行决定对案件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第14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执行法院说法正确的是 ( )。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B.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

    C.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D.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由基层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选项B、C错误,针对的是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管辖。选项D,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一定是基层法院,表述为应当由基层法院执行是错误的。

  • 第15题: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答案:B
    解析:
    【考点】委托执行【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案外人对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和票证提出异议的,受托法院应当及时将案外人的书面异议转交委托法院处理。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执行或驳回异议的裁定,并通知受托法院。”本题中D区法院作为受托法院,对于案外人有关执行根据的执行异议没有直接处理的权力,而应当转交给委托法院B区法院处理。所以应当选B。

  • 第16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决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辖
    D:裁定先予执行

    答案:A,B,C
    解析: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故A项正确。审判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事由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故B项正确。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C项正确。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故D项不选。

  • 第17题:

    以下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中,说法错误的有

    A.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调解书不得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B.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性质上属于消极确认之诉
    C.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应当中止执行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时,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原则上应当裁定将再审请求并人第三人撤销之诉中

    答案:A,B,C,D
    解析:
    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均可提起撤销之诉,选项A的说法错误。在诉的种类上,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亏变更之诉,选项B的说法错误。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准许。换言之,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并不必然中止执行,选项C的前半句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解法》第294条规定,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因此选项C的后半句说法正确,引民事诉讼法解法》第301条规定。第三人称销之诉案件审理期i司,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称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人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称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此种情形下,原则上应当三撤并人再审,选项D恰好说反了,因此错误。

  • 第18题:

    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判决与裁定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判决对人民法院、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而裁定 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B.判决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 式,而裁定只能采取口头形式
    C.判决可以上诉,而裁定不能上诉
    D.判决通常在诉讼的最后阶段作出,而裁定在诉 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


    答案:D
    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 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B项错误;上 诉范围不同,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 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而一审判 决均可上诉,C项错误;裁定作出后,对法院也产生一 定的拘束力,而不仅仅对当事人有效,因此A项错误。

  • 第19题:

    (2019年)下列民事诉论事项中,法院应当采用裁定方式处理的有( )。

    A.不予受理
    B.驳回诉讼请求
    C.驳回起诉
    D.诉讼中止
    E.先予执行

    答案:A,C,D,E
    解析:
    选项B:驳回诉讼请求应以“判决”方式作出。

  • 第20题: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 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 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 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人民法院在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特别程序
    • B、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C、裁定驳回起诉
    • D、裁定终结特别程序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在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A

    裁定中止特别程序

    B

    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C

    裁定驳回起诉

    D

    裁定终结特别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法院继续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再审

    B

    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并裁定是否再审

    C

    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再继续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D

    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启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本题中,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院抗诉发生了重合,因法律规定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那么法院就没有必要再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了,直接裁定再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