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向自来水公司支付自来水费130万元,而后卖给业主,销售额为200万元,如果物业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当月该物业公司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万元。A.0.063B.0.054C.0.63D.0.54

题目
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向自来水公司支付自来水费130万元,而后卖给业主,销售额为200万元,如果物业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当月该物业公司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万元。

A.0.063

B.0.054

C.0.63

D.0.54


相似考题

3.位于北京市的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沈阳市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建筑项目,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到含税工程款1100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300万元,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为完成A建筑项目购进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 (2)在河北省保定市承接B建筑项目,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到含税总包款4200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1800万元,分包工程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为完成B建筑项目购进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 (3)在本市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C建筑项目,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到含税工程款2000万元,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为完成C建筑项目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 (4)本月甲建筑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支付自来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自来水公司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支付道路通行费并取得道路通行费发票,其中高速公路通行费4万元,桥、闸通行费1万元。(假定仅在工程项目分配进项税额) (5)本月购入1台建筑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 (6)本月将营改增前购进的建筑周转材料出租,预收租金5.5万元,开具企业自制的收款收据,款项均已收到(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将一批旧建筑设备(均为营改增前购置)出售,取得含税收入20.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未放弃减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建筑公司出租周转材料和出售旧建筑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A.0.40 B.0.56 C.0.65 D.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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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外贸公司(位于县城,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15万元,退还消费税30万元;内销产品实际缴纳增值税200万元;本月将一处闲置的厂房转让,取得不含税收入550万元,2016年1月购入该厂房时支付不含税价款360万元、各种税费12万元。该公司销售不动产按简易办法计税。该公司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万元。

    A.21.44
    B.17.84
    C.17.60
    D.16.76

    答案:D
    解析:
    出口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00×(5%+3%)+(550-360)×5%×(5%+3%)=16.76(万元)。

  • 第2题:

    (2019年)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3月,收到部分业主自来水费22.66万元(含税),根据对应的水表数据向自来水公司付款21.63万元(含税)。
      问题:物业公司收取的自来水费,如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请列出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答案:
    解析:
    自来水费增值税应纳税额=(22.66-21.63)÷(1+3%)×3%=0.03(万元)。

  • 第3题:

    (2019年)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将B楼盘的可出租地下车位经营权转让给物业公司。2020年3月起物业公司对外出租地下车位。
      问题:物业公司出租该地下车位收取的租金,应按哪个应税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请简述政策规定。


    答案:
    解析:
    物业公司出租该地下车位收取的租金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不适用简易计税政策。物业公司的车位经营权是在2016年10月1日(营改增之后)取得,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5.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 第4题:

    (2019年)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向某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如下问题。
    资料1:物业公司从2019年3月起向业主收取A楼盘车位管理费。已知该楼盘车位是业主在购房时一并购买的,并已获得车位产权证书。
    资料2:2016年10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将B楼盘的可出租地下车位所有权转让给物业公司。2019年3月起物业公司对外出租地下车位。
    问题(1):资料1中物业公司收取的这部分车位管理费,应按哪个应税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多少?
    问题(2):资料2中物业公司出租该地下车位收取的租金,应按哪个应税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请简述政策规定。


    答案:
    解析:
    (1)物业公司收取的车位管理费用按照“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
    (2)出租地下车位收取的租金应按照“现代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不能选择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第5题:

    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向某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如下问题。
    资料1.2019年3月,一次性预收业主物业费合计636万元(含税),并向业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物业费所属期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物业公司与所有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按年收取);收取部分业主自来水费22.66万元(含税),根据对应的水表数据向白来水公司付款21.63万元(含税);为部分业主提供装修服务收取装修费635.47万元(含税)。
    资料2.物业公司从2019年3月起向业主收取A楼盘车位管理费。己知该楼盘车位是业主在购房时一并购买的,并己获得车位产权证书。
    资料3.2016年10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将B楼盘的可出租地下车位经营权转让给物业公司.2019年3月起物业公司对外出租地下车位。
    资料4.2019年1月I日物业公司与乙餐饮集团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将其自有商铺出租给乙餐饮集团,月租金4万元(含税),租期3年,其中合同约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飞日免收租金。
    问题(1):资料1中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增值税纳税义务何时发生?请简述政策规定。3月份物业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
    问题(2):资料1中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在2019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是多少?若物业公司有符合规定的以前年度亏损,季度预缴时是否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问题(3):资料1中物业公司收取的自来水费,如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多少?请列出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问题(4):资料1中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费,增位税销项税额是多少?请列出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问题(5):资料2中物业公司收取的这部分车位管理费,应按哪个应税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多少?
    问题(6):资料3中物业公司出租该地下车位收取的租金,应按哪个应税服务项日缴纳增值税?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请简述政策规定。
    问题(7):资料4中商铺免租期内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请简述政策规定。
    问题(8):资料4中物业公司免租期内房产税应如何缴纳?


    答案:
    解析:
    (1)
    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取款项的当天,即2019年3月。
    ②政策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③3月份物业费的销项税额=636/ (1+6%) X6%=36 (万元)。
    ①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636/ (1+6%) /12=50 (万元)。
    ②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的填报说明规定:
    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
    (3)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22.66-21. 63) / (1+3%) X3%=0. 03 (万元)。
    (4)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635.47/ (1+10%) X10%=57.77 (万元)
    (5)物业公司收取的车位管理费用按照“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
    ①出租地下车位收取的租金应按照“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不能选择简易计税。
    政策规定: -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7)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8)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