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违反程序的行为?( )。A.万通县人民法院对调解书留置送达B.对于腾飞公司的申请再审,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C.省人民检察院向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D.对于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再审

题目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违反程序的行为?( )。

A.万通县人民法院对调解书留置送达

B.对于腾飞公司的申请再审,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

C.省人民检察院向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对于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南洋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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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叮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D.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包括:第一,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第二,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第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第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简易程序简化了法庭调查和法律辩论程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 第2题:

    王某和牛某离婚诉讼一案,由某市中级人民 法院受理后,进行了长期的细致耐心的调解,直到双方 当事人都达成和好的调解协议后方才结案,并将制作 好的调解书送达双方。王某在法院送达时反悔,不愿 意签字,法院于是进行了留置送达。本案中违反法律 的地方有:( )
    a.离婚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b.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对案件进行了长期细致耐心的调解
    d.对王某实行留置送达


    答案:A,C,D
    解析:
    。离婚诉讼一般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 调解书,当然也可以制作调解书,因此B项正确。根 据《民诉意见》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因此C项错误。 根据《民诉意见》第84条的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 达当亊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A.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B.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C.人民法院的调解书
    D.出庭通知书


    答案:A,B,D
    解析:
    。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的原因在于,《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均有权反悔,而对调解书的拒收就是反悔的意思表示。另外《民诉意见》第84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 第4题:

    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哪些是对两审终审制的违反?( ) A.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B.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C.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D.在二审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法院调解不成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CD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除外,因此不选A;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因此不选B;简易程序不影响两审终审,c项符合题意;根据《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选CD。

  • 第5题: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A.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普通程序的
    B.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C.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
    D.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


    答案:B,C,D
    解析:
    。《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当事人在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过程中,法律未规定其协议选择改变,只是赋予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权利,所以,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所以B选项正确。《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