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题目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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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6.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达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地位。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 第2题: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3题:

    2010年2月,泰跃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泰跃公司)和实华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实 华总公司)共同投资1,000万元,与市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签定一份建筑工程施 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市建筑公司承建由泰跃公司开发的欣欣家园1期与2期各六栋商品住 宅楼,2011年9月,工程必须完工。2011年8月初,工程已经完工,但因市场建筑材料价 格上涨较大,城建公司除要求按合同给付工程款外,还要求增加给付部分建筑工程款;泰跃 公司与实华总公司则提出因城建公司偷工减料,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双 方就此发生较大争议。2011年8月底,城建公司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遂向甲市的人 民法院和乙市的人民法院均递交了起诉状,甲市人民法院和乙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问题发生争议。在管辖权争议解决后,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实华总公司因公司内部 财务问题,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后,既不说明理由,也不参加开庭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作 出判决,支持城建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按合同给付工程款外,还增加部分建筑工程款。泰 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因实华总公司财务危机加 剧,为摆脱困境,泰跃公司与实华总公司合并成恒泰科技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 合并完成之后,恒泰公司继续进行诉讼,对城建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给 己方带来的损失。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恒 泰公司并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城建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恒 泰公司进行了重组。原来的恒泰公司分立为恒华投资公司和实恒产业公司。
    问题:
    1.如果在案件的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甲市的人民法院却抢先对该案件作出了判决, 对于该判决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实华总公司不参加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在实华总公司没有提起上诉后,诉讼参加人在二审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4.在恒泰公司对城建公司提起反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为什么?
    5.在本案的执行程序中,当恒泰公司发生分立但尚未完成分立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 理?为什么?
    6.在恒泰公司完成分立后,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由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其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法院审理或自己提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如对管辖权有争议,在争议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人民法院均不 得对案件作出判决。对抢先作出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违反程序为由撤销其判决,并 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自己提审。
    2.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的,可以缺席判决。
    3.城建公司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实华实业总公司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根据《民诉意见》规定,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 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本案中,泰跃 房地产公司城建公司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实华实业总公司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恒 泰公司另行起诉。根据《民诉意见》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裁定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 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 执行。
    6.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恒华投资公司和实恒产业公司履行。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 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承受。

  • 第4题:

    恒大公司提起诉讼,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安平区人民法院

    B.安华区人民法院

    C.安乐区人民法院

    D.安平区人民法院和安乐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地域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因为是追索欠款的纠纷,履行地就是被告住所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