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价款20万元,先付款,后交货。买受人甲公司已付19万元,还有1万元未付。此时,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该汽车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A.乙公司无权主张履行抗辩权B.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C.甲公司违约在先,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必须履行

题目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价款20万元,先付款,后交货。买受人甲公司已付19万元,还有1万元未付。此时,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该汽车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

A.乙公司无权主张履行抗辩权

B.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C.甲公司违约在先,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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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3月10日交付服装1000套,乙公司于3月15日支付货款10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仪交付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D.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1)选项AD: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2)选项B:债权人中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清重整;(3)选项c:已经进入重整程序的破产案件,只有出现法定情形(如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才能转回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不能再申请破产清算。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详解】《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据此,在乙公司已濒临破产的情况下,甲公司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公司已经履行了大部分义务,据此乙公司只能拒绝相应履行而不能完全拒绝履行,故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表示已无力履行合同,根据前述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本题中,甲公司负有先履行义务,其无权行使顺序抗辩权,故选项D错误。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 )。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应当先腹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空调厂签订一份空调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甲公司付款。后乙空调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的窘境。根据规定,乙空调厂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C.主张不安抗辩权
    D.主张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 第6题:

    甲、乙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甲已付20万元,尚欠5000元未付,此时,若甲请求乙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 A、乙得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 B、甲违约在先,乙得解除合同
    • C、依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 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问题,故乙须履行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C项正确。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一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0公斤化工原料,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对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公司已向乙公司供应了500公斤化工原料,现向乙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则乙公司(  )。[2009年真题]
    A

    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给付全部价款

    B

    就已给付的500公斤化工原料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以

    C

    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可以主张甲公司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之前,有权拒绝另一方的履行要求。根据该规定和合同法的平等原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针对对方未履行的部分,而不能针对对方全部合同义务。本案中,乙方只能就甲方尚未交付的500公斤原料行使不付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对于已经交付的部分,不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应该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付款。

  • 第9题:

    甲、乙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如果出现严重亏损,且危害付款之虞,甲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要点是不安抗辩权、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预期违约、先履行抗辩权。该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入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因此,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腥行的免责事由,因此,C项表述正确。D项涉及到预期违约的问题,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是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屉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综上分析,D项表述错误,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

  • 第10题:

    甲、乙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甲已付20万元,尚欠5000元未付,此时,若甲请求乙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

    A.乙得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B.甲违约在先,乙可解除合同

    C.依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合同履行抗辩

    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问题,故乙须履行


    正确答案:C
    36.C[解析]本题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问题.依《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乙之间所签订的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虽未确定先后履行顺序,但对于交付房屋所有权而言,不存在部分履行的问题,买受人甲已付20万元,只剩5000元未付,该5000元相对于20万元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依照通常情况,乙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部分仅为该5000元,因乙无法部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依照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辨权,故C选项正确.

  • 第1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C项正确。

  • 第1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则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径直解除合同
    B.乙公司如果出现严重亏损,有危害付款之虞,甲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C.如果甲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则可以免除交付义务
    D.如果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表示无力履行交付钢材的义务,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B,C
    解析:
    【精解】A项表述涉及不安抗辩权的问题,按照A项的表述,如果乙公司被丙公司提起破产申请,说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时,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见,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必须先中止合同,后解除合同,不能径直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B项正确。不可抗力属于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事由,故C项正确。D项涉及预期违约的问题,D项表述中,甲公司作为先履行方,提前以明示的方式向守约方表示不能履行合同,属于明示毁约,此时,乙公司有权提前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乙公司在甲公司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呢?答案是不能。虽然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但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就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本应当先履行义务,但却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D项表述中根本没有此情形的发生,仅是明示毁约,而未要求后履行方先履行义务。当然,如果作为先履行方的甲公司为了明示毁约,却以要求后履行方乙公司先行履行义务为借口来掩盖明示毁约的事实,那么,乙公司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见,后履行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要看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由于D项表述中没有提及先履行方是否要求后履行方先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因此,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D项错误。

  • 第13题:

    甲公司、乙公司互负债务,并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义务时,乙公司说:“你公司不履行,公司就不履行。”乙公司的主张属于()。

    • A、行使债权保全权
    • B、行使不安抗辩权
    •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先向乙交付三百台生产机器,乙在收到机器后十天内付款。甲公司在交付机器前得知乙公司近日因生产有毒奶粉事件而丧失了商业信誉,且已负债。此时甲公司该采取的行为有(  )。
    A

    甲公司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付款

    B

    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中止自己的履行行为

    C

    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乙公司现行履行付款义务

    D

    如果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则甲公司不能行使抗辩权,应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BD两项,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后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前,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人如履行义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应恢复履行。C项,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15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价款20万元,先付款,后交货。买受人甲公司已付19万元,还有1万元未付。此时,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该汽车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2006年真题]
    A

    乙公司无权主张履行抗辩权

    B

    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C

    甲公司违约在先,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D

    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必须履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乙公司作为后履行一方,在甲公司未完全履行之前,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 第16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3月10日交付服装1000套,乙公司于3月15日支付货款10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交付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D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非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2)选项C://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债务人甲公司部分履行并未损害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乙公司应支付相应货款);(3)选项D://乙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无力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