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2006年真题)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清末对刑律修订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拉开了清末修订刑律的序幕

    B.“干名犯义”条款仍然保留在《大清新刑律》的法典正文中

    C.《大清新刑律》引进了正当防卫制度

    D.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大清新刑律》的修订上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对刑律的修订。清末修律的核心是对刑律的修订。为了配合刑律的修订,在沈家本制定《大清新刑律》之前,首先颁布了一部过渡性的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拉开了清末修订刑律的序幕。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注意:《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只是拉开了刑律修订的序幕,而拉开整个修律工作序幕的是《钦定大清商律》的制定。清末修律引发了法理派和礼教派的争论,争论的结果是法理派的妥协和退让,即将“干名犯义”条款和卑亲属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等内容保留在《大清新刑律》的附则——《暂行章程》中,但是并没有保留在该刑法典的正文中,可见,B项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大清新刑律》引进了许多西方通用的制度、原则和术语,例如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罪行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遂、累犯等。可见,C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集中在《大清新刑律》的修订上,因此,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 第2题:

    (2005年真题)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B.《大清新刑律》
    C.《中华民国刑法》
    D.《暂行新刑律》


    答案:B
    解析:
    解析: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是《大清新刑律》。

  • 第3题:

    试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正确答案: 在新旧势力激烈斗争中诞生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仿效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制定的新型刑法法典。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仿照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体例。《大清新刑律》采用总则、分则的结构形式,创立了中国刑法的新体例。《总则》虽然无异于旧律典的《名例》,但是其内容却更加丰富完备。《分则》以罪名为纲领,按犯罪客体分章规定各类犯罪及刑罚,抛弃了传统旧律典中章名既不概括罪名,又不便于检索的缺陷。它还将民事、狱讼等法条剔除出来,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典,缩小了中国自古以来以刑罚手段调整社会关系的适应范围,使刑法从此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发展起来。
    第二,采用近代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原则。以罪刑法定原则否定了古代王朝依诏敕断罪的罪刑擅断传统。此外,新刑律还吸取了西方刑法的罪刑等价原则,废除了“八议”等特权制度;并确定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犯实行感化教育,首开我国对青少年犯罪施以感化教育的先河;引进缓刑、解释、时效制度等。
    第三,更定刑制。新刑律仿效近代西方国家刑法,确定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刑罚体系。主刑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等五种,从刑有褫夺公权和没收。
    第四,更新罪名。与清末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新刑律厘定了一些新罪名,其中包括,将旧律中谋危社稷,危害封建君主家天下的谋反罪,改为意图颠覆政府等罪,增设反映清末政治近代化趋势的妨害选举罪、妨害投票罪等。
    第五,保留部分传统法律制度。尽管《大清新刑律》仿效日本、德国刑法,吸取了大量近代刑法原则和制度,从结构到内容都突破了传统旧律体系保守封闭的藩篱,标志着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新型的近代新法体系。但是,由于固守传统礼教的旧势力的阻挠和抵制,新刑律仍然保留了一些传统旧法制度。

  • 第4题:

    关于《大清新刑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刑法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典
    • B、《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 C、《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
    • D、《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公布,但没有实施

    正确答案:C

  • 第5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结构变化。


    正确答案:《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分则两编,附《暂行章程》五条,其主要特点是:
    (1)仿资产阶级刑法体例。
    一是将非科刑定罪的内容一概删除,使其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化的专门的刑法典。
    二是确定新的刑法体系,在刑法典结构上分为“总则”“分则”两编。
    (2)采取资产阶级国家刑罚体系。
    该律仿效资产阶级国家刑法,确定了一个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从刑组成的新体系;规定主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为褫夺公权和没收。

  • 第6题:

    《大清新刑律》


    正确答案: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并附《暂行条例》。

  • 第7题:

    问答题
    试述《大清新刑律》的结构、内容和特点。

    正确答案:
    《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清宣统三年)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1)《大清新刑律》的制定
    《大清新刑律》的起草工作始于1906年。在法典起草过程中,修订法律馆除翻译参考西方各国刑法以外,还延聘了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兼充调查员,帮同考订”。经数易其稿后,修订法律馆于1907年完成。由于受到以张之洞、劳乃宣为首的“礼教派”的强烈反对和攻击,修订法律馆不得不将此草案收回,并重新草拟刑法。直到1911年1月,清政府才正式公布经过多次修改的《大清新刑律》,预定在宣统五年正式施行。但在此刑法典公布后不久,清王朝即告覆亡,故《大清新刑律》并未正式施行。
    (2)《大清新刑律》的结构、内容与特点
    ①《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
    《大清新刑律》共53章,411条,另附有“暂行章程”5条。由于时势所迫,清政府在修订新刑律时,无论是在法典的编纂形式上,还是在法典规定的内容上都做了较大的改变,具有近代刑事法典的性质。
    ②《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
    《大清新刑律》明确地将涉及罪名与刑罚及其运用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与罪名、刑罚无关的其他法律条款被排除在新刑法之外。从技术层面看,《大清新刑律》基本上可以被看成是一部纯粹的刑法典,已经具备了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特征。
    ③《大清新刑律》在体例结构上也抛弃了以往的陈旧形式
    《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以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分类编纂的陈旧形式,改而采用西方近代以来刑法分总则、分则两编,下设各章、逐条罗列的方式。以总则统率全律、以分则具体规定罪名与刑罚。这种结构和体例,体现了法典编纂者试图采用西方国家近现代法律观念来构建新的刑法体系的主旨,在客观上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传统刑法的面貌。
    ④《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的刑罚体系
    经过变法修律以后陆续推行的“删除律内重法”及修订《大清现行刑律》等前期改革措施,到《大清新刑律》修订时,改革旧有残酷刑罚方法已无太大障碍。因此,《大清新刑律》规定了一套新的刑罚体系。刑罚分主刑与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财产两种。这种新的刑罚体系,与以往凌迟、枭首等残酷、野蛮的重刑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
    ⑤《大清新刑律》大量地采用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
    例如采用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删除了旧律中的比附制度;采用了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了因官秩、良贱、服制而在刑律适用上形成的差别,并取消了沿用了数千年的“八议”制度;采用了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刑法通用的制度和术语,如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并引进了对幼年犯惩治教育等制度。
    (3)《大清新刑律》的评价
    从单纯技术的角度看,《大清新刑律》应该属于近代意义上的新式刑法典,与包括《大清律例》在内的中国古代成文法典在结构、体例、表现形式以及部分内容上,均有较大的不同。
    但由于清朝政府并非真正希望彻底改革刑法制度,而是企图通过变法修律来缓和社会矛盾,因而给修律活动设立了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这就是不可以改变最根本的君主专制制度。而且,在修订过程中,由于势力强大的保守派的坚持,使得《大清新刑律》的起草者不得不一再妥协退让,最终将充满浓厚封建色彩、极端保守的“暂行章程”5条附于新刑律之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名词解释题
    《大清新刑律》

    正确答案: 沈家本主持制定《大清新刑律》,由日本法学家冈田朝太郎等起草。它是旧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采取了资产阶级的刑法体例和原则。在体例上,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刑名分主刑和从刑两种。在刑法原则上,采取了资产阶级的"罪行法定"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填空题
    袁世凯统治时期,曾将《大清新刑律》改为《()》。

    正确答案: 暂行新刑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的修订。[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大清新刑律》的起草工作始于1906年。由于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引发了礼教派的攻击和争议,故直到宣统二年十二月(1911年1月25日)始正式公布,预定至宣统五年正式施行,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1)《大清新刑律》的结构和内容的改革
    《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共53章411条,另附有《暂行章程》5条。同《大清律例》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较,《大清新刑律》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有比较大的改动:
    ①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因而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法典
    ②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③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④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大清新刑律》采用了罪刑法定主义原则,删除了旧律中的比附制度;采用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八议”等传统等级特权制度;采用西方资产阶级国家中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并对监所罪犯改用矫正感化教育的办法等等。
    (2)《大清新刑律》的评价
    从单纯技术角度和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属于近代意义的新式刑法典,与中国传统的法典在结构、体例及表现形式上均有很大不同。但是,《大清新刑律》附录的《暂行章程》依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传统伦理的内容,反映出制定者屈从于统治者高压,不得不作出退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是(  )。[2006年真题]
    A

    《大清新刑律》

    B

    《大清刑律》

    C

    《大清现行刑律》

    D

    《大清律例》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B项,《大清刑律》不属于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C项,《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只是在形式上对《大清律例》稍加修改,在表现形式和内容上都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D项,《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结构变化。

    正确答案: 《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分则两编,附《暂行章程》五条,其主要特点是:
    (1)仿资产阶级刑法体例。
    一是将非科刑定罪的内容一概删除,使其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化的专门的刑法典。
    二是确定新的刑法体系,在刑法典结构上分为“总则”“分则”两编。
    (2)采取资产阶级国家刑罚体系。
    该律仿效资产阶级国家刑法,确定了一个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从刑组成的新体系;规定主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为褫夺公权和没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在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方面的发展。


    参考答案:

    《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公布于1911年1月,是近代中国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在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方面,有以下主要的发展变化:
    (1)删除“比附”,实行罪刑法定,取消法律适用上的等级特权。
    (2)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故意、过失、正当防卫等作了规定;并明确了既遂与未遂等概念。
    (3)确立了近代刑罚制度,刑罚分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和从刑(褫夺公权、没收);明确了假释和缓刑制度。
    (4)删除旧律的“十恶”名目,增设了有关国交、选举、交通等新罪名。
    (5)明确了“刑事丁年”,规定凡未满12岁人之行为不为罪。


  • 第14题:

    简论《大清新刑律》。


    答案:
    解析:
    (1)《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一部刑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该部刑法典于1911年正式公布,但并未正式施行。
    (2)《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篇,另附有《暂行章程》5条。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较,《大清新刑律》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有比较大的改动:1)《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因而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2)《大清新刑律》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3)《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4)《大清新刑律》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大清新刑律》采用了罪行法定原则,删除旧律中的比附制度;采用了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了因官秩、良贱、服制而在刑律适用上所形成的差别,取消了“八议”制度,采用了西方资产阶级国家中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并对幼年罪改用惩治教育的办法。
    (3)《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它的制定体现了清末修律的主要成果,也是清末在法律修订上的重要成就之一。《大清新刑律》的制定为中国刑法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总之,从单纯技术角度和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属于近代意义上的新式刑法典,与中国传统法典在结构、体例及表现形式上均有较大不同。
    (4)但是,《大清新刑律》对于传统旧律并没有作实质性的修改,特别是附录《暂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

  • 第15题:

    以下关于《大清新刑律》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和分则,附《暂行章程》
    • B、《大清新刑律》将非科刑定罪的内容一律删除
    • C、《大清新刑律》确定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从刑组成的刑罚体系
    • D、《大清新刑律》采取罪刑法定原则,删减了以家天下和宗法制度为根据的八议等内容

    正确答案:A,B,C,D

  • 第16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1)吸收资产阶级刑法制度,采用罪刑法定原则。否定了罪刑擅断和诏敕断罪,引进缓刑、伪释、时效制度。采取对青少年犯实行感化教育,确定对刑事责任年龄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施以感化教育,开我国感化教育青少年犯之先河。另一方面是适应帝国主义国家侵略的现实,效法资产阶级刑法设《妨害国交罪》章,实质是确保列强在华特权,出卖民族利益。
    (2)对封建刑法制度作了大量删削,尤其是删去了以家天下和宗法制为根据的“八议”,请、减、赎,“十恶”和“存留养宗”等封建法律内容,取消了旧律中残酷的刑罚规范及“服制”、“良贱”等规范。

  • 第17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对《大清现行刑律》的改革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大清新刑律》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l)《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它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
    (2)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五种;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3)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取消了八议,采取了缓刑、假释等制度和术语。从单纯技术角度和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属于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刑法典,但它对于传统旧律并没有作实质性的修改,特别是附录《暂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大清新刑律》并未正式施行,但是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二部专门的刑法典,同时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在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方面的发展。

    正确答案: 《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公布于1911年1月,是近代中国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在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方面,有以下主要的发展变化:
    (1)删除“比附”,实行罪刑法定,取消法律适用上的等级特权。
    (2)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故意、过失、正当防卫等作了规定;并明确了既遂与未遂等概念。
    (3)确立了近代刑罚制度,刑罚分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和从刑(褫夺公权、没收);明确了假释和缓刑制度。
    (4)删除旧律的“十恶”名目,增设了有关国交、选举、交通等新罪名。
    (5)明确了“刑事丁年”,规定凡未满12岁人之行为不为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填空题
    《大清新刑律》公布于()年。

    正确答案: 1911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正确答案: 在新旧势力激烈斗争中诞生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仿效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制定的新型刑法法典。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仿照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体例。《大清新刑律》采用总则、分则的结构形式,创立了中国刑法的新体例。《总则》虽然无异于旧律典的《名例》,但是其内容却更加丰富完备。《分则》以罪名为纲领,按犯罪客体分章规定各类犯罪及刑罚,抛弃了传统旧律典中章名既不概括罪名,又不便于检索的缺陷。它还将民事、狱讼等法条剔除出来,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典,缩小了中国自古以来以刑罚手段调整社会关系的适应范围,使刑法从此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发展起来。
    第二,采用近代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原则。以罪刑法定原则否定了古代王朝依诏敕断罪的罪刑擅断传统。此外,新刑律还吸取了西方刑法的罪刑等价原则,废除了“八议”等特权制度;并确定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犯实行感化教育,首开我国对青少年犯罪施以感化教育的先河;引进缓刑、解释、时效制度等。
    第三,更定刑制。新刑律仿效近代西方国家刑法,确定了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刑罚体系。主刑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等五种,从刑有褫夺公权和没收。
    第四,更新罪名。与清末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新刑律厘定了一些新罪名,其中包括,将旧律中谋危社稷,危害封建君主家天下的谋反罪,改为意图颠覆政府等罪,增设反映清末政治近代化趋势的妨害选举罪、妨害投票罪等。
    第五,保留部分传统法律制度。尽管《大清新刑律》仿效日本、德国刑法,吸取了大量近代刑法原则和制度,从结构到内容都突破了传统旧律体系保守封闭的藩篱,标志着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新型的近代新法体系。但是,由于固守传统礼教的旧势力的阻挠和抵制,新刑律仍然保留了一些传统旧法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暂行新刑律》是在删修《大清新刑律》的基础上制定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北洋政府遵照袁世凯关于暂行援用清末法律的命令,将《大清新刑律》中与民国国体相抵触各章、条加以删改,并撤销了附加暂行章程五条,定名为《暂行新刑律》,作为通行的刑法典。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吸收资产阶级刑法制度,采用罪刑法定原则。否定了罪刑擅断和诏敕断罪,引进缓刑、伪释、时效制度。采取对青少年犯实行感化教育,确定对刑事责任年龄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施以感化教育,开我国感化教育青少年犯之先河。另一方面是适应帝国主义国家侵略的现实,效法资产阶级刑法设《妨害国交罪》章,实质是确保列强在华特权,出卖民族利益。
    (2)对封建刑法制度作了大量删削,尤其是删去了以家天下和宗法制为根据的“八议”,请、减、赎,“十恶”和“存留养宗”等封建法律内容,取消了旧律中残酷的刑罚规范及“服制”、“良贱”等规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新刑律》对《大清现行刑律》的改革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大清新刑律》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l)《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它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
    (2)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五种;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3)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取消了八议,采取了缓刑、假释等制度和术语。从单纯技术角度和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属于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刑法典,但它对于传统旧律并没有作实质性的修改,特别是附录《暂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大清新刑律》并未正式施行,但是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二部专门的刑法典,同时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解析: 暂无解析